四川省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

《四川省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是四川省農業農村廳於2021年12月13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
  • 印發單位: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 印發時間:2021年12月13日
印發通知,制定背景,方案全文,實施目標,行動任務,實施要求,保障措施,

印發通知

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全國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方案(2021—2025年)》(農牧發〔2021〕31號),切實加強獸用抗菌藥綜合治理,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維護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制定《四川省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5年)》,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如期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12月13日

制定背景

根據農業農村部《全國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方案(2021—2025年)》要求,為穩步推進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在我省有效實施,結合我省實際,在總結我省三年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定本實施方案。

方案全文

實施目標

(一)總目標。以生豬、蛋雞、肉雞、肉鴨、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種為重點,穩步推進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以下簡稱“減抗行動”),切實提高畜禽養殖環節獸用抗菌藥安全、規範、科學使用的能力和水平,確保“十四五”時期全省產出每噸動物產品獸用抗菌藥的使用量保持下降趨勢,肉蛋奶等畜禽產品的獸藥殘留監督抽檢合格率穩定保持在98%以上,動物源細菌耐藥趨勢得到有效遏制。
(二)階段目標。在現有試點工作基礎上,到2022年末,每個涉農縣至少建成1個減抗行動達標養殖場,所有部省級畜禽標準化示範場均開展減抗行動、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整縣開展減抗行動;到2023年末,每個涉農縣實現10%以上規模養殖場開展減抗行動;到2024年末,每個涉農縣實現25%以上規模養殖場開展減抗行動;到2025年末,每個涉農縣實現50%以上規模養殖場開展減抗行動。開展減抗行動的規模養殖場建立完善並嚴格執行獸藥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規範科學用藥,全面落實獸用處方藥制度、獸藥休藥期制度、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和“獸藥規範使用”承諾制度。

行動任務

(一)強化獸用抗菌藥全鏈條監管
1.加強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監管。嚴格實施《獸藥生產質量管理規範(2020年修訂)》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把好生產經營準入關。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網際網路+監管”要求加強獸藥生產經營企業事中事後監管。嚴格落實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確保獸藥產品全部賦碼上市,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產品入庫、出庫追溯數據全部準確上傳至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制定年度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畫,逐年增加獸用抗菌藥抽檢批次。實施“檢打聯動”,嚴禁制售促生長類抗菌藥物飼料添加劑,嚴查隱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加強原料藥管理,防止非法流入養殖環節。強化獸藥網路銷售平台監督,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嚴厲打擊通過網際網路違法銷售假劣獸藥行為。
2.加強獸用抗菌藥使用監管。加強飼料生產經營企業和養殖場(戶)監管,嚴格執行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94號規定,除允許在商品飼料中使用的抗球蟲類和中藥類藥物以外,嚴禁生產經營含有其他任何獸藥的商品飼料,嚴禁養殖場(戶)在自配料中添加其他任何獸藥。制定飼料產品質量年度抽檢計畫,組織開展非法添加藥物及違禁物質專項監測,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商品飼料和自配料質量安全。加強用藥管理,壓實養殖場(戶)規範用藥主體責任,督促指導養殖場(戶)建立完善獸藥採購、存儲、使用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獸藥使用記錄製度、獸用處方藥制度、獸藥休藥期制度、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等安全使用規定,準確真實記錄獸藥使用情況,嚴禁使用原料藥,嚴禁超範圍、超劑量用藥。創新獸藥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實施養殖場(戶)“獸藥規範使用”承諾制,將其作為自主開具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的重要依據。在養殖場(戶)出售畜禽及其產品時,有關部門要按照動物產地檢疫規程等規定,對用藥記錄等養殖檔案進行查驗核對。加大懲戒力度,對違規用藥行為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二)加強獸用抗菌藥使用風險控制
1.監測獸用抗菌藥使用量。充分利用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監測分析獸用抗菌藥套用種類、數量、流向等情況,分析變化趨勢,及時提出針對性預防措施。
2.實施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結合生產實際,制定實施年度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加大檢測力度,儘量覆蓋參加減抗行動的養殖場(戶),及時掌握風險,控制殘留風險。
3.開展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進一步完善我省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實驗室建設。制定實施年度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畫,加大監測力度,開展動物源性細菌耐藥性普查、耐藥機制的研究,掌握抗菌藥使用趨勢、耐藥菌(株)發展趨勢,健全我省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體系,提升耐藥性風險管控能力。
(三)支持獸用抗菌藥替代產品套用
鼓勵獸藥生產企業和科研機構開展新獸用中藥的研製、對療效確切的傳統獸用中藥進行“二次開發”,並向農業農村部進行申報註冊。組織相關教學科研單位、獸藥生產企業、減抗達標養殖場(戶)等,聯合開展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的關鍵技術研究與攻關,探索建立減量使用現有獸用抗菌藥用藥指導原則;積極推廣獸用中藥製劑;研發低毒無殘留抗菌藥新產品、抗菌藥替代產品(如植物提取物、微生態製劑、免疫增強劑等);開展安全高效低殘留獸用抗菌藥替代產品篩選評價工作,引導養殖場(戶)正確選用替代產品。支持綠色養殖技術推廣和產品研發,鼓勵各地對推廣使用獸用中藥等替代產品力度大、成效好的養殖場(戶)給予獎勵。
(四)加強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技術指導服務
1.強化從業人員宣傳教育。強化養殖主體、畜牧獸醫技術服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將獸用抗菌藥減量使用相關技術規範納入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課程體系,並作為鄉村獸醫、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培訓的重要內容。充分利用“放心農資下鄉”等各種宣傳活動和媒體,科普宣傳規範用藥知識、輪換用藥原則、精準用藥方法等,提高從業人員規範用藥意識和水平。
2.開展技術服務。發揮四川畜牧業協會、四川動物保健品協會以及地方相關行業組織的作用,組建減抗聯盟,健全減量使用抗菌藥產業技術支撐體系。組織引導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和養殖龍頭企業,以公司帶農戶方式,邀請專家進村入戶進行現場技術指導,逐場逐戶推廣普及科學用藥知識和技術,力爭“十四五”末實現對規模養殖場技術指導服務全覆蓋,促進畜牧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五)構建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激勵機制
1.開展養殖場(戶)減抗行動成效評價。在農業農村部減抗行動試點評價標準基礎上,建立健全我省養殖減抗行動評價指標體系(另行發布)。各市(州)農業農村部門組織開展減抗行動成效評價工作,發布達標養殖場(戶)名單。各市(州)可將減抗行動推進較好、完成質量較高的達標養殖場(戶)評價材料報省廳(報送名額另行通知),省廳組織開展減抗行動成效評價審核,並公布省級評價達標的減抗行動養殖場(戶)名單。將減抗行動成效作為創建國家級和省級畜禽標準化示範場的重要參考。加強達標養殖場的優質畜禽產品的認證和推廣,允許省級以上評價達標的減抗行動養殖場(戶)使用農業農村部確定的“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達標場”標識,形成減量使用抗菌藥產業發展的整體優勢和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支撐體系。
2.推廣養殖減抗典型模式。在前期減抗行動試點工作基礎上,繼續探索和研究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養殖管理模式,及時總結提煉不同畜禽品種養殖減抗經驗做法,編寫不同畜禽品種減量化養殖新模式指導手冊,遴選一批養殖場(戶)減抗行動典型案例,以多種方式宣傳推介,充分發揮示範引領指導作用。
3.開展養殖減抗行動先進評選和考核。鼓勵有條件的市(州)按照本方案要求,整縣、整鄉(鎮)開展減抗行動工作,並對推進工作較好、完成質量較高的地方或養殖場,給予適當獎勵。省廳將對開展減抗行動先進的市(州)、縣(市、區)視情況予以通報表揚,將減抗行動工作情況作為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考評的重要指標,並從2022年起納入市(州)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農業農村部將對工作開展有力、養殖減抗行動效果突出的縣(市、區)給予通報表揚,並在媒體公布宣傳。將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工作情況納入國務院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並作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的重要指標。

實施要求

(一)工作部署。2021年12月開始在全省範圍啟動實施。各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以規模養殖場為單元建立台賬,明確具體責任人、聯絡人,12月底前將工作方案報省廳。
(二)組織實施。各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按照本轄區減抗行動工作方案有序推進減抗工作,建立工作情況調度制度,加強督促檢查,及時推動解決,每年11月中旬將減抗行動實施情況報農業農村廳。
(三)抓好落實。根據本轄區養殖實際情況,參照《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指導原則》(附屬檔案1),指導推動養殖場(戶)實施養殖減抗行動,明確減抗目標任務。各地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標準更高、內容更加豐富的行動措施,推動實現全域減抗目標。堅持問題導向,集中力量有重點組織開展促生長類抗菌藥物飼料添加劑退出、獸藥二維碼追溯等系列整治活動,推動解決突出問題,嚴厲打擊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力震懾。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業農村廳成立由分管廳領導為組長,飼料獸藥、產業發展、畜牧獸醫、農產品質量安全、職業農民、科技教育、執法等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附屬檔案2),負責全省減抗行動的組織協調、技術指導、監督考核、統籌推進等工作。各市(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集合資源、集成技術、集聚力量,統籌推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二)加強政策支持。積極爭取農業農村部《全國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建設規劃(2017—2025年)》中獸藥殘留、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相關項目建設。將獸用中藥生產企業納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支持範圍,享受農產品加工相關支持政策。將減抗行動成效評價是否達標作為創建部省級畜禽標準化示範場的重要參考。各地要積極爭取發展改革、財政、科技等部門支持,加大對減抗行動重點任務的支持力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三)強化技術支撐。充分發揮省獸藥監察所、省飼料工作總站、省畜牧科學研究院和有關教學科研單位的技術優勢,重點開展技術諮詢、現場指導、監測跟蹤、評估論證等工作,為畜禽養殖減抗行動提供專業指導,承擔獸用抗菌藥耐藥性風險評估任務,提供風險管理和政策建議。鼓勵獸藥生產企業、大型養殖集團加強抗菌藥物替代產品研發、細菌耐藥機制研究、耐藥檢測方法與標準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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