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由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發布。

發展歷史,社會影響,

發展歷史

2022年5月,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發布《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社會影響

《細則》明確,考生須於6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若有效《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下同)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准考證》(須加蓋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章),並提交《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須考生本人簽名)《考生須知》(須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名)和《福建省教育考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接受“福建健康碼”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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