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由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發布。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由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發布。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由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發布。發展歷史2022年5月,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發布《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
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為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
2022年5月,福建省教育廳日前發布《關於做好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及《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明確,考生須於6月3日—6日(上午8:00-12:00,下...
《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是教育部於2022年1月29日印發的通知,對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作出部署。通知全文 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學〔202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教育...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0日 方案全文 福建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以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
2022年5月,湖南省教育廳發布《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檔案全文 一、報名 1.我省2022年高考報名條件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
福建省2010年軍隊院校(含招收國防生院校)招收福建省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通知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 編輯 語音 軍隊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
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全省教育考試和招生的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教育考試和...
《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方法》是2011年2月21日福建省教育廳發布的檔案。法規頒布 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方法 教育科技 閩教學4號 福建省教育廳 2011-2-21 法規內容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
省內各招生院校於 2022 年 3 月 11 日前將藝術類招生章程通過電子郵件報送我廳備案。錄取批次 藝術類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專科批三個錄取批次,三個批次依次進行錄取工作。(一)本科提前批。包括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閩政〔2016〕20 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現將《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第二十七條 凡按照《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享受的加分,屬於“非固定照顧分”。在考生分數排序時,不作為固定加分計算投檔分或綜合分(含藝術或體育類,下同),但在檢索到該考生的志願時...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號)及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決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
《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是2019年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網站以《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發布的。通知要點 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
各市、縣(市、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各高等學校: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科學發展,四求先行,教育要先行”這一主題,嚴格執行教育部頒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2022年6月23日起,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陸續發布。分數線表 各地詳情 北京 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425分;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518分。河北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劃定,其中...
《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於2023年5月18日由湖南省教育廳公布,對2023年高考的考試安排、志願填報、錄取安排、招生考試要求等重要事項,作出明確規定。辦法內容 《辦法》明確,2023年年高考按照“3+1+2”模式,高考...
主檢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須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B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
統一高考科目考試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為準,如有調整,選擇性考試科目和民族語文科目的考試安排相應調整。藝體類考生全省專業統一考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三、錄取辦法 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
為做好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9〕34號)精神,結合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際,現將《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意見》印發...
由陝西省教育考試院、陝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明確了陝西省2023年高考考試、評卷、志願填報、招生錄取等政策。發展歷史 2023年6月,陝西省教育考試院、陝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2023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如填報同一所院校的若干個考生投檔分和單科分數均相同,則不占院校調檔比例同時出檔,由院校檢錄。3、凡按照《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規定享受的照顧加分,在考生...
高校校考由各有關高校按照教育部規定自行組織實施。非藝術類專業不得執行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4.擴大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範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省級統一考試工作規範(試行)》(教學廳〔2022〕6號)和...
三、深化高校考試招生改革 8.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要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的各項工作,精心制定命題、考試和錄取工作方案。加強全流程全員模擬演練,做好考生志願...
1950年,教育主管部門就規定,高校招生對於“參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幹部和革命軍人、兄弟民族學生以及華僑學生,考試成績雖差,得從寬錄取”。這一政策體現了照顧性與鼓勵性兼顧的原則,符合當時的人才選拔環境和制度。1956年,高等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