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於2023年5月18日由湖南省教育廳公布,對2023年高考的考試安排、志願填報、錄取安排、招生考試要求等重要事項,作出明確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 外文名: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the Enrollment Work of General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in Hunan Province in 2023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18日
  • 發布單位:湖南省教育廳
辦法內容
《辦法》明確,2023年年高考按照“3+1+2”模式,高考總成績由統考科目和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滿分750分。“3”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由全國統一命題,滿分均為15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1”為物理或歷史必選一科,滿分為10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2”為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任選2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以轉換後的賦分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首選科目和再選科目由湖南省自主命題。
《辦法》指出,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分為普通類、藝術類和體育類。普通類、體育類專業招生計畫均按照物理類、歷史類分類編制、分類公布。嚴禁高校通過調整計畫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或利用調整計畫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鈎的任何費用。在湘招生高校編制招生計畫時,須按照“院校專業組”或“院校+專業”的模式編制。
普通類和體育類專業按錄取批次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專科提前批和高職專科批。參加本科提前批錄取的院校(專業)包括軍事院校(專業)和非軍事院校(專業),其中非軍事院校包括公安、飛行學員、公費師範生、優師專項、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專業)、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和湖南省的農技特崗生、水利特崗生、林業特崗生等本科層次招生院校(專業)。
參加專科提前批錄取的院校(專業)包括定向培養軍士、公安、司法、航海、需面試的乘務類以及湖南省的農技特崗生、水利特崗生、林業特崗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本土化專科層次人才培養招生和其他有簽約要求的高職專科層次招生院校(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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