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法定職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牢牢把握檢察機關的憲法定位,緊緊圍繞首都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依法履行打擊、懲治、監督、保護等檢察職能,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嚴厲打擊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責,全年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12203人,提起公訴19505人。一是維護政治安全。嚴懲顛覆國家政權,間諜,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及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等犯罪,提起公訴13人;深化打擊“法輪功”“全能神”“門徒會”等邪教組織,提起公訴75人。二是維護公共安全。起訴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及毒品犯罪2354人,起訴盜竊、詐欺、敲詐勒索等多發性侵財犯罪5700人。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信息安全的保護,斬斷上下游犯罪的灰色產業鏈,起訴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擾亂無線電通訊及非法控制
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210人;依法審查“4·13”肯亞跨境電信詐欺案,對1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三是維護經濟安全。起訴破壞
市場經濟秩序犯罪1424件1865人,突出打擊非法集資等
涉眾型經濟犯罪,辦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欺案件288件533人,同比上升38.5%和36%,通過分級引導處置、積極追贓挽損,堅決防止金融風險轉變為社會政治風險。四是維護國防利益。完善涉軍案件辦理機制,服務軍地融合發展,起訴損壞軍事通信設備,冒用武裝部隊證件、專用標誌,冒充軍人招搖撞騙及侵害軍屬合法權益犯罪28件33人。
嚴肅查辦職務犯罪。貫徹
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反腐敗總體部署,嚴格執行刑法修正案(九)和相關司法解釋,通過探索案件管理與案件辦理適當分離,加強線索督辦和全程監控,整合職務犯罪偵查資源,形成市院和各分院反貪局、反瀆局整體聯動工作格局,全年依法查辦職務犯罪案件468件526人,同比上升22.5%和26.1%,保持懲腐肅貪節奏不變、力度不減,形成反腐敗鬥爭的壓倒性態勢。一是重點查辦大案要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379件434人,同比上升23.6%和31.3%;查辦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瀆職犯罪89件92人,同比上升41.3%和29.6%。其中,查辦省部級領導幹部案件4人,廳局級領導幹部案件28人,縣處級領導幹部案件91人;查辦貪污賄賂百萬元以上案件136件,瀆職犯罪重特大案件51件。二是專項查辦發生在民眾身邊、損害民眾利益的小官貪腐案件。重點就房屋交易稅費、征地拆遷、“煤改電”及通信基站建設等領域開展專項打擊,共立案98件110人,超過全年反貪立案總數的四分之一。嚴查鄉鎮工作人員夥同農村“兩委”人員虛假購煤騙取政府補貼款案件,涉及清潔型煤1萬餘噸,涉案金額600餘萬元,保障了“減煤換煤、清潔空氣”政策的實施。三是深入開展追逃追贓。通過邊防控制、國際合作等多種方式,追捕、勸返12名外逃人員歸案,其中1人為百名紅色通緝令人員。
嚴格法律監督。繼續貫徹執行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加強監督主業,推進訴訟監督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體系化、信息化建設,改變弱化問題。一是強化立案監督。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理由161件,同比上升19.3%,公安機關主動立案或執行通知立案98人;經監督立案的案件起訴後全部獲有罪判決,其中3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8件。二是強化偵查監督。在全國首創“公安機關
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檢察機關派駐檢察室”工作模式,推動監督觸角向“一站式”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延伸,共針對偵查活動違法提出書面糾正96件,糾正率達89.6%,同比上升20%;追捕、追訴遺漏的犯罪嫌疑人395人,其中17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650名沒有羈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建議,建議被採納523人,同比上升100.4%。三是強化審判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56件,同比上升40%,其中,提出審判監督程式抗訴14件(2015年為1件),法院採納抗訴意見率為50%。審結不服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1870件,提出抗訴及再審檢察建議64件,同比上升16.4%,檢察意見採納率為67.9%。四是強化刑事執行監督。積極推動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從辦事模式向辦案模式轉變,監督糾正不當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333件,其中,24名罪犯的緩刑、假釋被撤銷,3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被收監執行;監督人民法院對53名罪犯執行財產刑,扭轉重監禁刑執行、輕財產刑執行的現象,維護了刑事裁判的權威。
二、積極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實現執法辦案良好效果
堅持立足全局、服務大局,依託檢察職能,強化辦案效果,在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嚴肅查辦職務犯罪、嚴格法律監督的同時,積極履行好推進檢察風險防控、參與社會治理創新、加強檢察服務保障等職能,努力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推進檢察風險防控。貫徹中央關於防控風險、補齊短板的要求,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在各個檢察環節防控各類社會風險,促進首都安定有序、人民安居樂業。一是妥善處理信訪案件。全年累計接待民眾來訪17746批次33179人次,其中集體訪384批次10585人次。堅持在法治軌道上建立涉法涉訴信訪多元化解決機制,全面推進信訪導入、糾錯、終結工作機制,綜合運用司法救助、律師參與化解等方式,快速聯動、聯合處置,妥善處理了“e租寶”案、“成吉大易”案等集體信訪,維護了首都安全穩定。二是加強釋法說理。發揮法律在預防化解矛盾中的權威作用,充分運用理性、平和、親民的方式對法律政策進行解釋說明,增進人民民眾對司法決定的認同。
朝陽區檢察院制定《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檢察官以案釋法工作實施細則》,通過法律文書說理、庭審法制教育及定期專項宣傳,促進民眾提升法治意識和權利保護意識,預防非法集資的發生。三是妥善處置輿情。堅持依法客觀公正辦理社會廣泛關注的重大複雜案件,正確對待輿情,維護合法權益,滿足合理訴求。在嚴把案件事實關、法律關的同時,把好輿論關,主動權威發布,澄清輿論質疑,增強司法辦案透明度,使案(事)件朝著有利於正確處置的方向發展。海淀區檢察院在辦理“快播”案過程中,對第一次庭審爭議和質疑進行有效回應,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參與社會治理創新。貫徹全國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工作會議精神,出台《關於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創新、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的意見》,主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促進打防並舉、標本兼治。一是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託執法辦案,規範社會行為,引領社會風尚,推動形成辦事依法、解決問題用法的良好氛圍。針對辦案中發現的治安、管理、安防等制度漏洞,通過檢察建議、預防報告、預防白皮書等形式提出整治建議,促進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西城、朝陽等區檢察院發布金融檢察白皮書,與金融監管機構懲防聯動,最佳化了金融監管秩序。加強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早期干預,舉辦防治校園欺凌專題教育21次,客群達7000餘人。二是積極
預防職務犯罪。依託查辦案件向黨委政府提交預防職務犯罪調查報告41份,開展個案深度分析278件;舉辦警示宣傳教育2706次,講授廉政法治課369場,受教育人數達9.2萬餘人。圍繞區、鄉鎮換屆選舉,豐臺、房山、懷柔、密雲、延慶等區檢察院開展立體化預防宣傳,暢通線索移送通道,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選舉環境。三是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堅持把定分止爭、化解矛盾貫穿執法辦案始終,養成習慣,形成自覺。加大對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保護力度,依法起訴猥褻、拐騙、虐待等犯罪520件540人;依法適用未成年人刑事特別程式,對初犯罪行較輕、認罪悔罪的86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幫教,93人考察期滿後改過自新,重新回歸社會。
加強檢察服務保障。一是貫徹以疏解非首都功能為工作重點的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聯合天津市檢察院、河北省檢察院簽訂《服務和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框架意見》,圍繞跨區域重點企業和項目協作、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市場主體平等保護,三地檢察機關深化合作、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努力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市檢四分院與天津、河北的檢察機關加強協作,深入交界區縣摸排環境污染案件線索,並探索構建鐵路、公路、民航“大交通”檢察模式,維護跨區劃交通管理秩序。二是積極參與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主動介入批發市場調整清退、重點地區簡易樓騰退、環境整治和文物遺址修繕等項目,嚴打違法犯罪、預防職務犯罪、監督依法行政,保障“疏非控人”工作順利開展。東城、西城、大興等區檢察院出台《服務保障“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意見》,通州區檢察院出台《服務保障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工作意見》,自覺在大局中找準方位,精準對接,全面融入。三是服務北京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成立專業化辦案機構,整合區域學術資源,提高打擊智慧財產權犯罪效能。西城、海淀、大興等區檢察院出台《保障和促進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通過與行業協會、科技企業聯繫合作,推動完善搜尋引擎深度連結及視頻傳播使用規則,規範了網際網路企業運營。四是加強產權保護。落實中央《
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及高檢院關於服務經濟發展系列意見,對各類產權主體平等保護、全面保護、依法保護。堅持疑罪從無、不溯及既往,對法律界限不明、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不作為犯罪處理。嚴格區分非公企業財產和個人財產,對於不涉案的一律不予查封、扣押、凍結;對於查證失實的舉報,及時澄清事實、消除影響。
三、深化司法改革,促進檢察權公正高效權威運行
2016年是北京市檢察機關的改革之年,我們統籌推進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四項改革任務,積極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發揮兩次改革的疊加聚合效應,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地生根,走在全國前列。
強力推進
司法體制改革。作為全國第三批改革試點單位,堅持一體部署、同步推進、全面鋪開、一步到位。一是以內設機構和辦案組織最佳化為先導推進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探索創新訴訟職能與監督職能適當分離、案件管理與案件辦理適當分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與檢察權適當分離,設立司法辦案、檢察監督、綜合業務、綜合管理、檢務保障5類機構,機構數量整體精簡10%,職責配置更加科學。二是推進專業化改革。立足北京功能定位,在不同層級和區域檢察院設立經濟犯罪檢察部、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檢察部、科技犯罪檢察部、智慧財產權案件檢察部等專業化辦案機構,實現專案專辦、術業專攻;通過探索繁簡分流、最佳化機制、整合力量,促進案件高質高效辦理,有效緩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三是著力突出檢察官的主體地位。通過公開考試、差額選任的方式打通優秀人才上下、左右流動的通道,擇優遴選首批檢察官1365名。詳細梳理各層級檢察人員法定職權,制定許可權清單、履職清單、追責清單,探索制定檢察官親歷事項清單,明確各類檢察人員職權範圍,配套建立授權機制,完善案件分級分辦機制,組建以檢察官為主的辦案組織。司法責任制實行以來,約80%的案件由檢察官獨立承辦、獨立決定,無需層層審批。同步跟進監督制約,三級院均設立檢察管理監督部,依託信息化手段建立管理監督平台,促進管理監督從一般個案審批、文書籤發,向全院、全員、全過程的案件質量效率監督轉變,保障了檢察權依法規範行使。改革後5個月時間,全市提出刑事抗訴案件45件,較改革前7個月增長了3倍,占全年刑事抗訴案件數量的80.4%,改革成效初步顯現。
統籌推進其他改革任務。立足司法體制改革的系統性特徵,配套推進與四項改革任務緊密關聯的訴訟制度和工作機制改革,疊加運行,相互促進。一是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
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探索審查逮捕公開聽證模式,強化證據審查親歷性,依法排除非法證據,加強類案證據指引,促進法律適用統一,全年不逮捕率為30.4%,偵查機關提出複議覆核同比下降56%;其中因證據不足不逮捕同比下降8.9%,無罪判決為5件6人,檢察機關在審前程式的主導作用、在庭審和證明犯罪中的主體作用進一步凸顯。二是推進刑事案件速裁程式改革試點。根據案件難易、數額大小、刑罰輕重、認罪與否等情況,分別適用速裁程式、簡易程式、普通程式,打通案件辦理的主幹道和快車道,推動形成多樣化、多層次刑事訴訟制度體系。適用刑事速裁程式案件已占同期全市基層檢察院受理刑事案件數的15%。三是推進公益訴訟改革試點。堅持以人民民眾關切的領域為工作重點,緊緊圍繞土壤、大氣和水體污染防治,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深入摸排和調查公益訴訟線索174件,在沒有適格主體或適格主體不起訴的情況下,提起民事公益訴訟3件;對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充分運用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主動履行職責,糾正行政違法行為,逾期未整改的,提起
行政公益訴訟2件,通過司法手段切實維護社會公益。
積極配合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北京是中央確定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三個試點省市之一。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試點決定,檢察機關撤銷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機構,職能整合、人員轉隸至監察委員會。全市檢察機關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使命擔當,在思想上和行動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們聚焦轉隸這個關鍵任務,全面梳理機構設定、人員配備,掌握隊伍思想狀態,研究暫時停止或調整適用的配套制度,做到摸清底數、心中有數;共清理積壓的職務犯罪案件線索996件,為整體轉隸、工作交接做好準備。我們推進組織和制度創新,配合制定北京市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研究制定檢察機關自身改革方案,圍繞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應把握的基本點、管轄劃分、辦案銜接、過渡安排深入分析論證,逐步提高認識,摸清規律特點,形成工作思路;在此基礎上,起草檢察機關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等多個配套規定和檔案,同時著眼於監察委員會成立以後新的形勢任務,著力推進檢察
機構改革和其他工作機制調整。
四、強化自身建設,努力提升檢察公信力
按照“五個過硬”的要求,全面加強檢察隊伍建設,自覺接受外部監督,不斷提高依法履職能力。
堅持政治建檢,不斷強化黨對檢察工作的領導。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引導檢察人員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全面推進從嚴治檢,嚴格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委“十五條意見”精神,不斷鞏固整治“四風”成果,杜絕“四風”反彈。制定下發《關於在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中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結合內設機構改革,及時最佳化調整內設部門各黨支部,堅持支部建在辦案一線,在特偵組成立臨時黨支部,確保辦案一線延伸到哪裡,組織生活就跟進到哪裡。
認真接受高檢院黨組巡視,積極開展整改落實。2016年9月至11月,市檢察院及四個分院黨組接受高檢院黨組第一巡視組的巡視。我們突出“政治巡視”定位,從堅持黨的領導、服務首都大局、落實“兩個責任”、推進檢察改革等方面向巡視組進行了匯報,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並提出了改進思路和措施。針對巡視組反饋的突出問題,我們照單全收、堅決整改、抓好落實,制定整改方案,切實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方法和具體措施,並明確責任人和責任部門,定點定時督查,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著力提高檢察隊伍整體素質。發揮司法改革的正向激勵效應,推進合理分流、各歸其類、各展所長,讓每個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堅持優中選優,首批入額檢察官比例為27.5%,留出10%左右的員額數,打開上升通道,激勵檢察人員練就能力、做好準備。採取“實務+實戰”的實訓模式,先後組織各類培訓38期,累計培訓3637人次。與市律協、海淀區律協聯合舉辦“法庭語言的規範與技巧”系列培訓,來自全國各地的500餘名律師及全市1000餘名檢察官參加,增進了檢律共識。積極參加全國檢察機關各項業務競賽,北京選手均名列前茅。全市檢察機關共有36個集體、52名個人獲得市級以上表彰,其中,3個集體、1名個人獲得省部級表彰,4名同志被評為第四批全國檢察業務專家,1名同志獲“第二屆首都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
依法接受人大監督,自覺接受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2016年9月,市檢察院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了貫徹實施律師法工作情況,並按照審議意見,逐項加以整改。認真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意見以及政協、黨派提案,切實將建議意見轉化為推動檢察工作發展的動力。注重為代表、委員履職提供日常化、精細化的服務,製作可選擇、多樣化、貼近性強的“選單式”活動計畫,堅持每周開展一次聯絡活動,邀請代表、委員走進檢察機關,了解檢察工作;打造“報刊、彩信、簡訊、微信”四位一體的信息服務平台鏈,為代表、委員提供高效便捷的檢察工作資訊。深入推進
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協助市司法局完成新一屆人民監督員的選任,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評議案件46件。
各位代表,過去一年的檢察工作離不開各級黨委的正確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檢察機關向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各位代表、委員表示誠摯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在總結工作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首都檢察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服務首都工作大局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升,檢察舉措需要更實、更細、更有針對性。二是改革的適應性有待進一步增強,司法體制改革的成效還不夠全面,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檢察機關必須加強謀劃、轉型發展。三是在辦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等方面,高素質人才還存在結構性的不足。對於這些問題,我們將高度重視,採取措施努力解決。
2017年的主要任務
2017年,全市檢察機關將繼續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
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市委十一屆十一次、十二次全會精神,堅定不移地走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緊緊圍繞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檢察制度、圍繞推進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圍繞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推進司法辦案體系、檢察監督體系、檢察監督制約體系、檢察組織體系、檢察隊伍建設體系和檢務保障體系建設,努力為“十三五”規劃順利實施貢獻力量,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一是依法履行檢察職能,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自覺將檢察工作置於首都工作大局中思考謀劃,提升工作的主動性和針對性。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細化實化協作聯動機制,服務跨區域重點企業,加強生態環境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探索跨行政區劃案件集中管轄。圍繞服務北京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不斷完善科技、智慧財產權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服務創新發展。參與網際網路金融領域專項整治,把握好金融創新和網際網路金融犯罪界限,通過精準打擊相關犯罪,切實維護金融秩序。深化嚴打暴恐活動專項行動,嚴懲危害社會穩定、影響人民民眾安全感的犯罪,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服務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
二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動首都檢察工作轉型發展。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檢察工作質量、效率和公信力。緊緊圍繞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回歸憲法定位,依法履行好監督、審查、追訴職能,努力完成維護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莊嚴使命。進一步完善檢察監督體系,強化對訴訟活動的監督,對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行使職權的監督,對涉及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行政強制措施的監督,加大提起公益訴訟工作力度。以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為契機,推動檢察制度機制改革調整,實現檢察機關轉變觀念、轉換模式、轉型發展。繼續深化
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反腐敗鬥爭,適應監察體制改革逐步推進的特點,加強辦案對接,密切程式協作,保持懲腐肅貪高壓態勢。
三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打造過硬檢察隊伍。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中央權威。繼續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落實《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深入推進思想政治、紀律作風、業務能力和領導班子建設,努力建設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檢察隊伍,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生態。堅持以檢察專業化為方向,最佳化設定各類檢察業務機構,促進檢察機關結構均衡、配置科學、公正高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裡,全市檢察機關將在市委和高檢院的領導下,更加自覺地接受各級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努力推動全市檢察工作全面發展進步,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