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1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1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所做的工作報告。

2017年3月12日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 報告人:曹建明
  • 時間:2017年3月12日9:00
  • 地點:北京人民大會堂
報告發布,主要內容,

報告發布

2017年3月12日上午9時,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做201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主要內容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17年3月12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曹建明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16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全國檢察機關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決議,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
2016年工作回顧
一、積極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我們堅決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緊緊抓住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依法履行批捕、起訴等職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提起公訴1402463人。
堅決維護國家安全。深入開展反分裂、反滲透、反顛覆、反邪教鬥爭。與有關部門共同對辦理邪教、泄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天津檢察機關依法起訴周世鋒、胡石根等顛覆國家政權案。
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加大對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傳播暴恐音視頻等犯罪打擊力度。起訴故意殺人、強姦、放火等嚴重暴力犯罪65076人,起訴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1106人,起訴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399708人。內蒙古、甘肅、遼寧等地檢察機關對艾汪全等74人故意殺人偽造礦難騙取賠償金系列案、甘蒙“8·05”系列強姦殺人案、營口運鈔車被劫案等重大案件,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依法批捕起訴。
嚴懲電信網路詐欺犯罪。與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發布通告、出台司法解釋,重拳打擊電信網路詐欺犯罪。與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加強國際執法司法合作。批准逮捕電信網路詐欺犯罪19345人。北京、浙江、廣東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及時批捕起訴張智維等116人、羅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國電信網路詐欺案。
切實維護校園安全。與教育部等共同發布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指導意見。依法懲治校園暴力犯罪,起訴4604人。從重懲處校外成年人教唆、誘騙在校學生犯罪,起訴678人。對1560名受傷害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和法律援助。選派7300名優秀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推動建立2074個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會同教育部開展“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已巡講1.6萬餘場。重慶“莎姐”、武漢“大手拉小手”、常州“小橘燈”、牡丹江“冬梅姐姐”、成都“亮晶晶”等團隊受到社會歡迎。
依法懲治涉醫犯罪,維護醫療秩序。制定服務健康中國建設“20條意見”。與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聯合開展專項行動,突出打擊故意傷害醫務人員、在醫院聚眾滋事等犯罪,起訴3308人。督辦30起重大涉醫犯罪案件。河北、湖南、江蘇等地檢察機關從快批捕起訴李剛、楊海壘、趙連生等暴力傷醫案。
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各級檢察機關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圍繞爭議焦點釋法說理,既解“法結”又解“心結”。推廣湖南、湖北、安徽等地經驗,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旁聽公開審查、公開答覆,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信訪化解,探索律師代理申訴制度,有效化解矛盾。對9129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予以司法救助。
深化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運用法律手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起訴“黃賭毒”犯罪210325人,起訴虐待、遺棄、重婚犯罪1405人,起訴家庭暴力犯罪5134人。突出懲治網路造謠、賭博、傳播淫穢物品、泄露個人信息等犯罪,北京檢察機關依法起訴“快播案”。持續監督糾正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對提請不當的,監督糾正23831人;對裁定或決定不當的,監督糾正3703人。督促糾正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8477人。
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圍繞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履職盡責
我們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努力服務大局、保障大局。
積極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司法合作,突出懲治和預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經貿合作產業區建設等領域犯罪。北京、天津、河北檢察機關共同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強重點領域司法協作。上海、天津、廣東、福建檢察機關保障自貿區法治先行,依法懲治利用虛假跨境貿易逃匯騙匯、騙取出口退稅、信用證詐欺等犯罪。湖北、湖南、江西檢察機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服務長江中游城市群建設。
著力防範金融風險。突出懲治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和網際網路金融犯罪,起訴集資詐欺等犯罪16406人,北京、上海等地檢察機關依法妥善辦理“e租寶”“中晉系”等重大案件。加大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虛假披露、非法經營股指期貨等犯罪打擊力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山東、上海檢察機關依法批捕起訴徐翔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伊世頓公司操縱期貨市場案。
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制定實施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18條意見”、加強產權司法保護“22條意見”。起訴侵犯非公企業和非公經濟人士合法權益犯罪13629人,立案偵查侵犯非公企業合法權益的職務犯罪1009件。嚴格區分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個人財產與企業法人財產、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等界限。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從舊兼從輕等原則,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
積極推動科技創新。制定保障科技創新“15條意見”。突出懲治侵犯智慧財產權等犯罪,起訴21505人。湖北、雲南、寧夏等29個省區市建立打擊侵權假冒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強科技創新法律政策研究,準確把握科研人員合法兼職收入與索賄受賄、智慧財產權收益與貪污受賄等“五個界限”。
依法懲治危害安全生產犯罪。起訴重大責任事故犯罪2635人,查處事故背後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814人。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介入豐城發電廠特別重大坍塌事故等4起特大事故調查,對全國20起重大事故掛牌督辦。
三、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
我們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反腐敗力度不減、尺度不松、節奏不變,“打虎”“拍蠅”“獵狐”一起抓。
堅決擁護、積極配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第一時間向全國檢察機關傳達黨中央改革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積極配合中央紀委和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部署試點工作,認真研究部署過渡時期工作銜接。試點地區檢察機關深入細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嚴肅查辦腐敗犯罪。立案偵查職務犯罪47650人,其中原縣處級幹部2882人、原廳局級幹部446人。依法對王珉等21名原省部級幹部立案偵查,對令計畫、蘇榮、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在征地拆遷、社會保障、涉農資金管理等民生領域查辦“蠅貪”17410人。查辦受賄犯罪10472人、行賄犯罪7375人。查辦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瀆職侵權犯罪11916人,推動治理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依法查辦遼寧拉票賄選案涉及的職務犯罪。深挖執法司法不公背後的腐敗犯罪,查辦涉嫌職務犯罪的行政執法人員8703人、司法工作人員2183人。
六、深化司法改革,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
我們以釘釘子精神狠抓黨中央關於司法體制改革各項部署的落實,全國檢察機關司法改革向深層次邁進。
全面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緊扣“選人、授權、明責”三個環節,全面推開檢察官員額制改革。通過嚴格考試和審查,已遴選出71476名員額制檢察官。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原則,制定檢察官權力清單,檢察官在授權範圍內獨立辦案,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建立檢察官懲戒制度、逐級遴選制度。與中央有關部門共同推進職業保障改革,保障檢察官依法履職,增強職業尊榮感。吉林、海南、青海等25個省區市檢察機關開展內設機構改革,最佳化精簡內設機構,化解案多人少矛盾,一線辦案人員普遍增加20%以上。
深入推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認真貫徹黨中央部署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13個省區市檢察機關試點以來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領域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5109件。其中,向相關行政機關或社會組織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履行職責4562件。相關行政機關已履行職責或糾正違法3206件,相關社會組織提起公益訴訟28件,合計占70.9%。對仍不履行職責、公益繼續受到侵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547件。通過辦案,督促恢復被污染、破壞的耕地、林地、濕地、草原12.8萬公頃;督促1443家違法企業進行整改,索賠治理環境、恢復生態等費用2億元;督促收回欠繳的國有土地出讓金54億元。
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與各政法機關共同出台改革意見。充分發揮審前主導和過濾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制度,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661件。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32081人、不起訴26670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證據不批准逮捕560人、不起訴169人,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認真聽取辯護律師提出的無罪或罪輕等意見,依法審查核實處理;對阻礙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監督有關機關糾正946件。對人民法院作出無罪判決的公訴案件逐案剖析通報。強化刑事審判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7185件。
推進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試點。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組織瀋陽、青島、鄭州、西安等18個城市217個檢察院開展試點,對輕微刑事案件加快辦案進度,並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式,審查起訴周期由過去平均20天縮短至5天半。去年11月又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
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會同法務部制定選任管理辦法,人民監督員一律由司法行政機關選任,新選任人民監督員15903名。制定監督工作規定,確保應接受監督的11類案件一律進入監督程式,參加監督評議的人民監督員一律由司法行政機關隨機抽選產生。改革以來,人民監督員已監督案件5474件。
強化司法公開,深化便民利民。四級檢察機關3662個檢察院全面運行電子卷宗系統,方便律師查詢和複製,提供服務15.3萬件次。全面套用案件信息公開網,已發布案件程式性信息449萬餘條、法律文書158萬餘份、重要案件信息20萬餘條。新建案件信息公開微信平台,主動向當事人及律師推送案件進展情況,實現從單向宣告向雙向互動轉變。推進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個一律公開”。運用四級檢察機關全聯通的遠程視頻系統,上下級檢察院共同接訪11071次,開闢民眾來訪“直通車”。規範推進派出檢察室建設,打造百姓“家門口的檢察院”。全面推進統一規範的檢察服務大廳建設,為民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四級檢察機關實現新聞發言人全覆蓋和“兩微一端”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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