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5年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廣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法》要求,由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編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諮詢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

一 概 述
2015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區深入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 “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提高我區網站信息發布、互動交流、便民服務水平,維護我區政府公信力。
(一)規範公開工作制度,完善監督管理體系。
按照信息公開有關規定,規範我區各部門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工作制度,明確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形成一級管一級的工作管理體系。同時實行定期檢查監督,建立定期通報機制,每季度定期對全區各單位的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通報檢查結果,有力促進了各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的規範化。
  (二)加大權責事項梳理力度,建立權責清單制度。
根據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將我區各部門行使的各項行政職權及其依據、行使主體、運行流程、對應責任等,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建立權責清單制度,進一步明確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許可權,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形成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職能體系和科學有效的權力監督制約協調機制,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三)完善公開平台建設,確保公開及時規範。
2015年我區進一步規範越秀信息網入口網站、越秀區網上辦事大廳網站的建設,重新調整各網站的欄目設定,明確欄目責任單位,確保欄目內容保障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拓展政務公開渠道,全方位緊密聯繫民眾。
一是通過 “區長信箱”、“行政投訴”、“12345政府服務熱線”等網上和電話渠道獲取民意訴求。二是通過網上調查、民意徵集的方式,廣泛收集公眾意見和建議,並公開調查的統計結果,將民眾意向透明化。三是開通了“廣州越秀發布”政務微博和微信,拓展政務公開深度和廣度。
二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2015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4438條,其中1.組織機構636條;2.規章105條;3.規範性檔案336條;4.其他檔案1440條;5.動態類信息12093條;6.行政執法類信息912條;7.辦事指南類信息1704條;8.財政決算信息165條;9.政府工作報告1條;10.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51條;11.其他信息6995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法規類的信息1881條,占總體的比例為7.7%;規劃計畫類的信息21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0.9%;屬於本區業務類信息21704條,占總體的比例為88.8%,其他類的信息636條,占總體的比例為2.6%。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的信息有14709條,其中主要包括1.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條件、辦理流程等情況;2.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3.優撫、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等情況。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屬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信息165條,主要包括政府財政預算、決算和各部門預算、決算以及審計等信息。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區通過越秀信息網、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越秀區分廳和各部門網站依法及時公開政府信息,並在區、街實體辦事大廳通過印發辦事指南、設定查詢機和信息公告電子螢幕等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5年全區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317件,其中通過我區人民政府網站 “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網上申請有45件,通過公開受理視窗當面提交的申請有174件,信函申請68件。申請公開答覆率100%,在已經答覆的317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243件,占總數的76.7%,“同意部分公開”的12件,占總數的3.8%;“不予公開”的2件,占總數的0.6%。“非本機關政府信息”或“信息不存在”的23件,占總數的7.3%;“申請內容不明確”的5件,占總數的1.6%;“其他”的32件,占總數的10%。
四 其他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74184次。
五 複議、訴訟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2015年度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3件;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1件。
六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5年,我區根據省市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部署,堅定法治信仰,秉承法治精神,強化法治思維,推進良法善治,為全面深化改革、實現“中央文化商務區、幸福建設視窗區、廉潔城市示範區”目標,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個別單位政務公開工作不夠規範,政務公開培訓教育有待加強;二是部分單位主動公開不夠全面,公開內容較為固化。
為進一步完善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針對上述問題制定如下改進措施: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廣泛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央、省、市有關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的檔案精神,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二是進一步完善公文審核、保密審查、重大事項諮詢等工作制度,不斷規範政務公開各項工作,確保政務公開的常態化。
七 說明與附表
附表1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單位:條
指標
數量
主動公開信息數
24438
其中:1.組織機構
636
   2.規章
105
   3.規範性檔案
336
4.其他檔案
1440
5.動態類信息
12093
6.行政執法類信息
912
7.辦事指南類信息
1704
8.財政預決算信息
165
9.政府工作報告
1
10.政府公開年度報告
51
11.其他信息
6995
附表2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單位:條
指標
數量
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數
317
申請總數
317
其中:1.網上申請數
45
2.信函申請數
68
3.當面申請數
174
4.傳真申請數
0
5.其他形式申請數
30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317
其中:1.同意公開
243
2.同意部分公開
12
3.不同意公開
2
4.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4
5.非本機關或信息不存在
23
6.與生產生活科研需要無關
8
7.申請內容不明確
5
8.其他
20
附表3 其他情況統計
指標
單位
數量
接受諮詢數量
人次
74184
投訴舉報數量
人次
0
附表4 申訴情況統計表單位:件
指標
數量
行政複議數
3
行政訴訟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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