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黃浦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黃浦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上海市黃浦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時間:2014年
  • 單位:上海市黃浦區政府
  • 性質:工作報告
引言,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等情況,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示意圖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黃浦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概述

2014年度,本委進一步落實《條例》、《規定》,以及國務院、市、區各級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系列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促進政務信息公開透明。
不斷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繼續主動公開相關政策、行政審批、行政執法、以及本部門的決算、預算和三公經費等財政性資金信息,進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繼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以建設透明政府、服務政府為目標,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標準要求,落實分管領導,配備2名兼職工作人員,設立了2個以上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
不斷規範工作程式。按時完成公文目錄備案,及時發布主動公開信息,完善受理、補正、徵詢、答覆,網上登記備案等依申請公開的辦理流程,規範文書格式,依申請公開答覆準確率達100%。
規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落實政府信息審查、徵詢和會商制度,積極做好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發布協調工作,抓好典型案例的剖析研究,定期進行信息公開數據分析和統計上報工作,落實人員培訓計畫。
重點推進便民服務。通過本委官方網頁和“樂行黃浦”微博等,多渠道公開服務類信息;運用當面答疑、電話諮詢和書面便民告知等親和的形式,幫助居民申請獲取所需的信息;積極通過電子郵件、網上諮詢、網上申請等互動形式,方便居民民眾;認真做好現場接待,全方位提供便民服務。
加強法規學習研究。積極參加市、區兩級法院、區法制辦以及政府信息公開機構組織的法規研討和培訓,努力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法規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積極出庭應訴,堅持用法律手段解決工作中的問題矛盾。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委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到2014年底,本委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5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較上年度同期主動公開量減5.8%。在主動公開的25條公文類政府信息中,機構人事設定類信息9條,占34.6%;政策法規類信息1條,占3.85%;規劃計畫類信息2條,占7.69%;業務類信息13條,占50%;其他類信息1條,占3.85%。
(一)主動公開範圍
根據《條例》、《規定》以及各級關於對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具體要求,本委繼續加大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力度。
積極公開規章制度和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及實施方面信息,主動公開了《關於印發的通知》和《關於露香園路一期低區道路大修工程初步設計審核的批覆》等信息。
進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動公開了《行政審批目錄(第二版)》、《黃浦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工程質量兩年行動實施方案》以及《關於印發的通知》、《關於開展黃浦區停車行業“打非治違”集中整治的通知》等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計畫和專項治理方面等信息。
加大行政執法情況的公開力度,主動公開《黃浦區號014年上半年聯合大檢查情況通報》、《關於表彰大2014年上半年度黃浦區優質結構工程的通知》、《關於表彰大2014年上半年度黃浦區文明工地的通知》等建築市場檢查監管信息。
重視安全生產工作信息的公開,主動公開了《關於做好2014年高溫、防汛、防台期間黃浦區建築玻璃幕牆安全防範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高溫季節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通知》等信息。
繼續主動公開“2013年部門決算”、“2014年部門預算”和“2014部門三公經費預算”等財政性資金信息,並且及時主動公開了本委的機構人事調整信息。
(二)主動公開途徑
主要通過“上海黃浦”政府網站和本部門網頁,以及黃浦區檔案館,黃浦區圖書館等公用查閱點,運用電子文本和紙質文本形式向社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同時在廣東路357號、靖遠街58號等處設立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接待點,並通過網路、電話和信函等多種形式為居民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委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25件,其中當面申請80件,網上申請18件,信函申請27件。
從申請信息的內容來看,約95%主要涉及舊區改建房屋徵收(動拆遷)信息,約5%是主要涉及建築市場監管信息。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已經答覆的125件申請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1件,占總數的0.8%,主要涉及房屋施工許可證信息;“同意公開”的24件,占總數的19.2%,主要涉及舊改徵收(動拆遷)地塊安置用房的購房契約、協定和調撥單等信息。“同意部分公開”11件,占總數的8.8%,主要涉及舊改徵收(動拆遷)地塊的風險分析和評估報告、動拆遷委託協定等信息。
其他情況89件。其中:“不同意公開答覆數”2件,占總數的1.6%;“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27件,占總數的21.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35件,占總數的28%;“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18件,占總數的14.4%;“不屬於《條例》所指政府信息數”7件,占總數的5.6%。
不屬於本機關的信息主要涉及房地產權證、重大工程批覆檔案等;不同意公開的信息主要涉及請示等過程中信息;不存在信息主要涉及一些未製作過的資金撥付計畫、舊改動拆遷地塊風險分析評估報告、房源調撥單、購房契約等;不屬於《條例》所指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指向不明確的危棚改造檔案、費用清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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