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等情況,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示意圖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黃浦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 。
概述
2014年,黃浦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根據《條例》和《規定》的要求,結合本局實際情況,有序高效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局安排了業務能力強、有責任心的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注意保證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正常運行。今年我局的信息公開受理點依然設定在復興中路369號大同商務樓10樓,根據市局要求設立醒目的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點標誌,實行信息公開一門式受理服務。遵循“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和市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操作規定,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和操作規範。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信息公開全程依法、內容全面、形式多樣和服務規範的要求。規範受理、處理、答覆等程式。完善依申請公開的處理流程,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更加規範、有序。
我局以區政府入口網站和區政府綜合信息平台為依託,及時編制、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公開指南;填寫月度、季度統計報表,報送區政府信息公開管理部門;每月將本局核發的行政許可事項紙質文本及目錄移交區檔案館、圖書館,以備社會公眾查閱。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和透明化建設。對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在注重局內部研究討論的同時,加強與市、區相關部門的聯繫溝通,互相學習、取長補短、互相支撐、形成合力,確保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依法合規。日常工作中,強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堅持“四個重視”:重視條塊協同(與市規土局、區府辦、法制辦之間);重視內部溝通(受理部門與辦理部門、信息公開部門與信訪、法制部門之間);重視依法規範辦事;重視同申請人的交流。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堅持做到全程依法、內容全面、形式多樣和服務規範。平時接待民眾諮詢時主動為民眾考慮,可以請業務科室給予解釋答覆的,儘量請經辦人當場或通過電話熱情接待答覆,減少走依申請公開的程式,為民眾提供了方便。有些上訪人在走訪時提出要查詢有關項目許可證和圖紙,我們也會主動配合信訪幹部,引導上訪人辦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的申請手續。使法制、信息、信訪有效結合,體現了“全局一盤棋”的工作作風,做到各項工作規範有序、有禮、有節。
在保持人員穩定的同時,注重人員業務培訓和學習交流,積極參加市局、區府辦舉辦的信息公開業務培訓,不斷增強全體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努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據《條例》和《規定》的要求,豐富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做好入口網站主動公開、視窗接待、電話諮詢。同時,我們積極推進規劃公眾參與工作,所有規劃編制和調整均通過網上公示、展板公示以及深入街道、社區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鼓勵引導公眾參與。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條例》、《規定》的要求,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始終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4年度本局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4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較上年度同期主動公開量增加26%。其中,機構設定類信息1條,占0.4%;業務類信息235條,占97.1%;其他類信息6條,占2.5%。做到網上公布的信息全部是原件掃描件,不做任何提取、加工。
(一)主動公開範圍
本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範圍包括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規劃計畫、行政審批結果、辦事規程、行政發文及其他。
2014年度,本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機構職能,包括領導分工;業務類包括行政審批結果、行政發文,其中行政審批結果包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設計要求、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批覆、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土地核驗、地名命名(更名)批准書、建設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建設項目(工程)檔案驗收、上海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其他類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部門預算、依法行政報告,其中部門預算包括部門預決算、專項資金、“三公”經費。準確做好信息發布,反映信息原貌。
今年還根據市局《滬土資訪【2013】564號》檔案精神,對2008年5月1日之後簽訂的土地出讓契約信息,及時摘錄契約要素上網主動公開;對於依申請2008年5月1日之前簽訂的土地出讓契約信息,因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條例》實施之前形成的信息,採取摘錄契約要素上網主動公開、並告知申請人獲取的方式和途徑。目前對發文後形成的契約及時公開,對以往所產生的契約按逐年梳理,逐步主動公開的原則進行公開,但對有依申請要求公開的契約,如該契約在網上還未主動公開,在答覆申請人的同時也在網上主動公開。
(二)主動公開途徑
本局政府信息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內部流程和操作規範進行,主要通過入口網站、製作展板、到社區和基層單位宣傳、在建設項目現場公示等途徑主動公開部門信息。每月及時更新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審批流程等;專管員及時更新入口網站信息,確保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
及時匯總本局信息公開統計數據,按時報送區信息公開主管部門,並及時向區檔案館、圖書館等公眾查閱點傳送紙質公開信息,便於公眾查閱。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2014年度本局共受理依申請信息公開申請305件,其中當面申請179件,傳真申請0件、網上申請60件、信函申請66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約57.4%是涉及土地類信息,42.6%是涉及規劃類信息。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305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285件,其餘20件申請按照《條例》和《規定》順延到下年度答覆。
在已經答覆的285件申請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21件,占總數的7.4%;“同意公開”的125件,占總數的43.9%。
其他情況139件。其中,“不同意公開答覆數”9件,占總數的3.2%;“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40件,占總數的14%;“申請信息不存在數”71件,占總數的24.9%;“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19件,占總數的6.6%。
在辦理依申請公開工作中,嚴格按照依申請公開工作內部審核流程,規範使用格式化法律文書,依法操作,熱情服務。對不予公開信息的申請做到耐心說服解釋,對本部門業務範圍之外的申請明確告知申請途徑,儘可能提供幫助;在受理申請後填寫內部流轉單,由相關業務科室提出擬辦意見,行政受理科、法制科覆核後由局長審定簽發,視窗按要求及時答覆申請人,確保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合規。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對依申請公開中同意公開和同意部分公開的申請,依法收取一定費用,包括信息檢索費(每條信息5元)及工本複製費(A4 0.2元/頁,A3 0.4元/頁)。2014年度本局依申請公開總計收取費用489.8元,其中信息檢索費445元,工本複製費44.8元。
複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4年度本局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5件,其中被行政複議處理機關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6件,其中被法院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本年度發生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為0元。
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舉報申訴0件,其中被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諮詢處理等相關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503人次,其中接聽諮詢電話45人次,當面諮詢接待458人次。
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總結2014年信息公開工作,規劃和土地管理局作為“三公”部門之一,克服了人員少工作量大的現實問題,主動做好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避免發生複議確認違法和有瑕疵案件。提高思想認識,對典型案例進行針對性的剖析和指導。2015年我們要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工作能力,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民眾的知情權。我們將在《條例》和《規範》的指導下,遵循 “嚴格執法、全面真實、及時有效”的工作原則,踏踏實實抓好各項工作,不斷提高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