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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年份: 1509年
大事記
同年 西班牙天主教多明我會會長若望·基利期督(音譯)和伯泉納德教士在
馬尼拉結識月港船主,後隨同商船抵福建港尾白沙村(在今
龍海縣),被發現並驅逐出境。
西藏
瓊果傑寺坐落在三條聖河與四座神山的交匯之處,有八瓣蓮花的地勢呈現,並由此將如意法輪傳散開去。寺廟由二世達賴喇嘛根敦加措於1509年主持修建。
拙政園始建於明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為明代
弘治年間御史
王獻臣棄官回鄉後,在唐代
陸龜蒙宅地和元代大弘寺舊址處拓建而成。
出生
約翰·加爾文(法語:Jean Chauvin,德語:Johannes Calvin,英語:John Calvin,1509年7月10日-1564年5月27日),又譯喀爾文、克爾文,是法國著名的宗教
改革家、神學家、基督教新教的重要派別加爾文教派的創始人。
直江景綱,出生於永正6年(1509年)卒於天正5年(陰曆)3月5日(1577年3月24日))是日本戰國時代越後國
上杉氏的家臣。本名為實綱。父親為直江酒椿。
仇英(約1509年—1551年),字實父,號十洲,中國明代畫家,太倉(今屬江蘇蘇州)人。
王慎中(1509年-1559年),字道思,初號南江,更號遵岩居士。因排行第二,又稱王
仲子。中國泉州晉江安平鎮(今安海鎮)人[1],他不但為明朝嘉靖年間之官吏,也是知名作家,是為
嘉靖八才子之首,為明朝反覆古風的代表人物之一。
曾銑(1509年-1548年),字子重,浙江台州
黃巖縣(今
黃巖區)人。明嘉靖年間
兵部侍郎,總督北方邊陲抗擊韃靼傑出名臣。
趙時春(1509年-1567年)字景仁,號浚谷,中國
平涼人。明朝官員,知名作家,文學家
足利義維(1509年(永正6年) - 1573年11月2日(天正元年10月8日)、曾改名為義賢・義維・義冬)。 室町幕府11代將軍足利義澄次子、10代將軍足利義稙之養子・14代將軍足利義榮之父。 堺公方及
平島公方。 母為
斯波氏。法名為慶林院實山道詮。
逝世
沈周逝世
沈周(?-1509),字啟南,號石田,又號白石翁,長洲人。博覽群書,其文,學左氏;詩擬白居易、蘇軾、陸游,字仿黃庭堅,尤工於畫,與唐寅、文徵明、仇英並稱為明之四大家。為人耿介。年十一游南都,作百韻詩上巡撫侍郎崔恭。年稍長,知府想以賢良薦舉,沈用決意隱遁,風神蕭散,如神仙中人。正德四年(1509)八月初二日卒,年八十三。世稱石世先生。有《客座新聞》、《石田集》、《江南春詞》、《石田詩鈔》、《石田雜記》。
江瀾逝世
江瀾(?-1509),字文瀾,浙江仁和人。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遷侍讀充經筵講官。與修《大明會典》,進侍讀學士,擢少詹事兼侍讀學士。奉命任《憲宗實錄》副總裁。升吏部左右侍郎。正德二年(1507)十二月任南京禮部尚書,守官勤慎。不通尺書,著目錄以自檢。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卒於官。贈太子少保,諡文昭。
李旻逝世
李旻(?-1509),字子暘,號東岩,浙江錢塘人。成化二十年(1484)進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預修《憲宗實錄》。弘治改元,充經筵講官。後遷左諭德,侍東宮講讀。遷南京太常寺少卿兼侍讀,奉命講授庶吉士。不久又以太常寺卿掌國子監祭酒事,改南京吏部右侍郎。正德四年(1509)四月初五日,召回京師任禮部左侍郎,同月初六日又調任南京吏部左侍郎。同月三十日卒於官。
才寬戰死
才寬(?-1509),字汝勵,遷安人。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授商河知縣,闊達無羈,遇事裁決無滯。歷任石州知州,潞州知州,南京刑部員外郎、郎中,淮安、西安知府,山西右參政,官至河南左右布政使。正德二年(1507)正月遷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正德三年六月改陝西,未任而遷刑部左侍郎,八月改兵部左侍郎。劉瑾喜其才,於正德四年正月二十三日遷工部尚書,同年四月初四日兼右都御史總制陝西三邊軍務。十一月初五日,御虜花馬池,出塞外。次日追擊至羱羊泉,斬四級,虜群集而至,中箭而死。贈太子少保,謚襄愍。
史料記載
川民起義
正德四年(1509)九月,四川保寧人廖惠、鄢本恕、藍廷瑞率領四川北部百姓舉行起義,攻城掠地,遠近百姓紛紛呼應。至同年十二月,發展至十萬人。廖惠稱掃地王,鄢本恕稱刮地王,藍廷瑞稱順天王,分設四十八總管。活動範圍擴大到陝西、湖廣等地。其時,藍廷瑞、廖惠主張以保寧為根據地,而鄢本恕主張以漢中為根據地,再取鄖陽,由荊襄東下。廖惠率起義軍攻克通江,殺明參議黃瓚。同月二十八日,明廷令陝西巡撫黃寶備漢中、商洛,四川巡撫林俊備眉州、保寧,湖廣總兵毛倫備荊襄、鄖陽,共同征剿起義軍。正德五年,廖惠攻克通江後,在撤往龍灘河的戰鬥中被俘。藍、鄢即率軍轉至漢中,被官軍逼四川。正德六年八月起義軍在東鄉被官軍圍困,明將洪鐘設計誘殺藍廷瑞、鄢本恕。餘部在廖麻子率領下,與方四、曹甫的起義軍聯合,繼續戰鬥。
《孝宗實錄》修成
正德元年(1506)十二月,武宗敕修《孝宗實錄》。命英國公張懋為監修官。大學士劉健、李東陽、謝遷為總裁官,吏部侍郎張元禎、詹事楊廷和、翰林院學士劉忠為副總裁。不久,劉健、謝遷去位,又令李東陽、焦芳、楊廷和、王鏊等為總裁,吏部尚書梁儲為副。侍講毛紀、傅珪、豐熙、沈濤、焦黃中等為纂修官,共同纂修。正德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成呈進。共二百二十四。因焦芳入閣為總裁,遂操史筆,凡所褒貶,多挾恩怨。對舊時大臣何喬新、彭韶、謝遷輒肆詆誣,反自詡以為直,不恤人言。李東陽等畏避其惡,皆不敢持異同。因此,只好在進呈《孝宗實錄》奏表中寫道:“是曰是,非曰非,豈敢專於獨見;疑傳疑,信傳信,庶以俟於將來。”
王鑑之致仕
王鑑之(1440-1519),字明仲,號遠齋,浙江山陰人。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授元氏知縣,擢監察御史,提督南都學校。遷大理丞,轉少卿,進僉都御史、南京刑部右侍郎。正德二年(1507)閏正月改京師刑部,遷左侍郎。正德三年正月轉南京左都御史,同年二月又遷刑部尚書。劉瑾專權,鑒之與之抗。正德四年正月二十日致仕。正德十四年七月初三日卒,年八十。
嚴禁致仕罷黜官留京師
正德四年(1509)二月二十七日,申嚴休退官員留京師之禁。其時,革職太醫院右通政施欽亦在行中,其弟太醫院院判施鑒以世籍求留。武宗說:施欽既先世征取,隸籍太醫院,可令留京。凡致仕官員若系永樂、宣德年間以來數世名附版籍者亦容留居京師外,其餘全部按禁例行事,不準留居京師。
張采奏改官吏考察期限
張采入吏部,一意阿附劉瑾,顛倒威柄。正德四年(1509)三月十七日,奏請隨時考察官吏。於是武宗下詔:吏部考察百官不必以時。張采更加為所欲為,箝制百官,既創為非時之舉,又增入舊例前所未有之制。首令堂上四品以上官人人自陳,閣部以下不堪其虐,無不先後乞休。同時,又以前遣科道部屬,或斂賄侵庫,令御史伺察其罪。與劉瑾狼狽為奸,結黨營私,肆行暴虐。
劉孟削籍
劉孟生卒年不詳,字子賢,江西安福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進士,授兵科給事中,累遷刑科都給事中。進福建參政。正德四年(1509)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以枉道還里,久不領敕。於同年四月十三日械吏部門,罰粟三百石削籍。
王鏊致仕
王鏊(1450-1524),字濟之,吳縣人。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授翰林院編修。累升侍讀、右諭德、侍講學士,充講官。再擢少詹事、吏部右侍郎,多次上書條陳政事,多見採用。正德元年(1506)十月以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進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不久,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武英殿。四年四月十四日,以劉瑾專權,志不得行而致仕。嘉靖三年(1524)五月卒,年七十五。贈太傅、諡文恪。有《姑蘇志》、《震澤集》、《震澤長語》、《震澤紀聞》。
韓重致仕
韓重(1442-1510),字淳夫,號拙齋,山西降州人。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授禮科給事中,累進都給事中,遇事敢言,諫萬貴妃之過寵、斥西僧之煽惑,人為悚懼。後歷任陝西右參政、右布政使、順天府尹。弘治十四年(1501)十二月遷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首劾宦官梁玘,官民稱快。改湖廣巡撫。正德二年(1507)七月行南京工部尚書,被劉瑾忌恨,遂於正德四年五月初九日致仕。正德五年七月初九日卒,年六十九。
王敕致仕
王敕(?-1511),字懋綸,山東歷城人。成化二十年(1484)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成化二十三年(1487)坐貶降州判官。弘治三年(1490)遷四川提學按察僉事,九年後遷河南提學按察副使。正德二年(1507)遷南京國子監祭酒。正德四年五月初九日考察自陳致仕。其性敏悟,博學多能,然以才自負而不檢於行。正德六年正月三十日卒。
曲銳閒住
曲銳(?-1511),字朝儀,山東萊陽人。成化十七年(1481)進士,授大理寺評事,遷寺副。出為福建、四川按察僉事、松潘兵備副使,改河南,擢陝西按察使。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正德四年(1509)五月召還任南京禮部右侍郎。同年六月再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曲銳屢升,劉瑾怒其不謝己,遂於同年六月二十八日勒令其以舊任冠帶閒住。劉瑾伏誅,復其官階致仕。正德六年十二月卒。
劉瑾矯旨核鹽課
正德四年(1509)七月初八日,劉瑾矯旨遣御史喬岱等往核兩浙鹽課,追論歷次巡鹽御史及運司官賠償商課,自數千兩至數百兩,按歷官年限深淺及欠課多寡以定賠納數額,皆令輸京師內承運庫。於是遂有謫戍御史,人人傾家蕩產。其中有御史彭程已死,家境十分貧寒,只遺一孫女,將全部家產賠納,亦為不足,便出賣女兒。當時路人無不為之流涕。
清理屯田騷擾地方
自劉瑾罷各邊年例銀兩之後,邊儲日匱。正德四年(1509)八月初一日,劉瑾奏請遣御史等官清理屯田。副都御史韓福往遼東,而韓福以征斂為能,所在驚擾。激起義州、錦州等處戍卒為變。其中有高真等焚毀廨舍,驅逐委官。守臣恐事態擴大,發銀二千五百兩撫諭,才予平息。另有清理屯田的胡汝礪、周東等,皆承望風旨,各邊偽增屯田數百頃,令其按數出租,人不聊生。周東在寧夏,尤為苛刻,人心怨憤。
文貴致仕
文貴(1449-?),字天爵,號松齋,湖廣湘鄉人。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累官至陝西左布政使。弘治十六年(1503)十二月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正德元年(1506)十二月遷兵部左侍郎理部事。正德三年三月,兼左副都御史總制宣大等處軍務。正德四年四月改右都御史巡撫大同。八月初七日致仕。後卒於家,年九十餘。
劉瑾奏疏鹽法
正德四年(1509)閏九月十八日,劉瑾奏疏鹽法四事:一、請免徵天下戶口食鹽銀鈔;二、請令巡鹽御史躬親掣驗;三、請禁私販夾帶;四、請禁空文虛引。戶部覆議奏報得旨:劉瑾原奏鹽法事宜,經劃周詳,防範嚴密,誠為國家重務,既多官會議,戶部查算明白,可以經久通行。軍民戶口食鹽仍舊,其餘俱永遵行。司禮監立碑在側,時常省察。
屠滽致仕
屠滽(1441-1512),字朝宗,號東山,浙江鄞縣人。成化二年(1466)進士,授監察御史,巡按四川、湖廣,皆有聲績。且明法律、善折獄。每奏獄事,舉筆立就,不須竄易,以材能稱於時。超擢僉都御史,改南京右都御史。弘治改元,奉命總制兩廣軍務,不久召還掌院事,進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升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太子太傅,仍掌院事。正德四年(1509)閏九月二十八日致仕,正德七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二。贈太保,謚襄惠。
限制鎮守總兵養廉田數額正德四年(1509)十二月十四日,巡撫甘肅右僉都御史王憲奏陳:奉敕查核內外鎮守等官地土,務足養廉之用,原未分給的不再添給。今查得甘肅等處鎮守太監宋彬田一百一十二頃,總兵官署都督僉事衛勇田八十七頃,左副總兵都指揮僉事白琮田十四頃,監槍都知監左監丞王欣田四十一頃,又采草湖田八十七頃,分守涼州御馬監太監張昭田三十三頃,右副總兵官都指揮僉事姜漢田二十五頃,分守肅州左參將都指揮僉事蘇泰田十三頃,守備西寧署都指揮僉事趙承序田十五頃。戶部議復:鎮守等官原無給與養廉田土事例。中間多因奏討相沿,承種耕穫採取,不無重勞軍士,兼且多寡不均,必至別項漁取。伏望酌量職分重輕,定為等第。庶使與不傷惠,事體歸一。武宗詔:鎮守給水旱田各十頃,副總兵各半;分守並監槍、游擊各旱田十頃,守備旱田五頃;原未給者各給水田一頃。永為養廉定例。多出田土,給舍餘人等承種納稅,不得數外濫給侵占。
申明宗室禁約
正德四年(1509)十二月二十三日,禮部奉旨詳檢累朝政令中凡涉王府條例,一一列出奏報。武宗批答:累朝舊制及現行例,皆申明禁約。郡王、將軍以下卒無嗣及郡王進封親王的,其宗支只許奏請奉祀,不得營求請封及繼嗣名目。親王、郡王生母受封的,從簡葬祭。各王府勿容僧尼女冠出入宮禁及私建寺觀。違都在奉、長史以下俱罪不宥。仍諭鎮巡官周知。
吳洪致仕
吳洪(1448-1525),字禹疇,號立齋,吳江人。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歷廣東按察副使,釐革奸弊,有治績。遷福建按察使,矯矯有風節。弘治十四年(1501)遷太僕寺卿。遷十八年改工部右侍郎督理易州山廠。正德元年(1506)召回進工部左侍郎理部事。正德三年十二月任南京刑部尚書。正德五年正月十三日致仕。嘉靖四年(1525)末卒,年七十八。贈太子少保。
王綸致仕
王綸,生卒年不詳。字朝言,山東濱州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進士,授禮科給事中,改戶科,出任江西右參議,累官至湖廣左布政使。正德四年(1509)六月遷南京禮部右侍郎。同年八月遷左副都御史巡撫大同。正德五年正月致仕。五月初四日,以杖斃二人逮下獄削籍。後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