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3年

1433年

1433年是15世紀的30年代,是明朝第五位皇帝明宣宗朱瞻基,年號宣德,時為宣德八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433年
  • 外文名:1433 A.D.
  • 性質:紀年
  • 中國朝代:明朝
  • 重大事件:東南沿海倭患
年號名稱,人物年表,出生人物,逝世人物,歷史大事,東南沿海倭患,宣宗諭天下朝覲官,禁內使為僧,稽考勾軍條令的制定,越訴不實戍邊,官俸折鈔,宣宗詔免逋租,日本遣使來貢,烏羅“蠻”起事,慎選都司掌印官,詔減稅鈔,重立永寧寺碑,慎擇鄉試考官,汰京師冗官,天方、滿加剌來貢,海禁,夏旭起義,

年號名稱

日本:幕府將軍足利義教
越南:黎元龍,年號紹平
朝鮮:李祹

人物年表

出生人物

朱永(1433-1496年):
字景昌,河南夏邑人。朱謙之子。天順七年,統領三千營,後兼神機營。明憲宗繼位後,改都督團營,仍然兼領三千營成化元年,荊、襄盜亂,命朱永與尚書白圭正統,獲勝。之後論功,進侯爵。成化六年,再拜將軍,偕都御史王越都督劉玉劉聚延綏討阿羅出,獲勝,論功,予世侯
成化十四年,加封太子太保,次年,拜靖虜將軍東征。班師後,進爵保國公。成化十七年,與汪直王越出兵大同,抵禦亦思馬,獲得首功,賜襲世公。後有人稱其圖謀不軌,朱永遂求解兵權,憲宗不許。同年冬,手敕加太傅太子太師弘治四年,監修太廟,完工後,晉升太師
朱永治軍嚴肅,所至多奏功。前後八次獲佩將軍印,在內總管十二團營兼掌都督府事,位列侯勛均名無與之相比。弘治九年去世,追封宣平王,謚武毅。
王錡(1433-1499年):
字元禹,明代長洲(今蘇州吳縣)人。生於宣德八年(1433年),自幼好學,博覽群書,尤精於史學,曾任《元史》的編修工作,一生不仕,自號葦庵處士,別號夢蘇道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卒。著有《寓圃雜記》。
劉健(1433-1526年):
字希賢,號晦庵,河南洛陽人,任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後加少師太子太師,任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他學深慮遠,品正行端,輔弼參謀,恪盡職守,持正敢言,不懼凶奸,先後輔佐憲宗、孝宗、武宗、世宗四帝,稱“四朝元老”,深受君臣信賴和百姓擁戴。他主持編纂《孝宗實錄》和極有名的《大明會典》,《史》贊其“事業光明俊偉,明世輔臣鮮有比者”。他1526年病逝於家,享年94歲,嘉靖帝贈太師,謚文靖

逝世人物

若昂一世(1357年4月11日-1433年8月14日):
葡萄牙和阿爾加維國王(1385年-1433年)。是葡萄牙阿維什王朝的建立者,被稱為“若昂大帝”,是葡萄牙歷史上最偉大的國王。他在位時期,葡萄牙確立了向海上發展的國策,並為大航海時代的到來吹響了前奏。若昂一世從誕生到登上葡萄牙的王位,是由一系列浪漫而又血腥的故事構成的。他是葡萄牙國王佩德羅一世的私生子,母親是康斯坦絲的侍女茵內斯,有四位兄弟子女。
但是茵內斯被好管閒事的幾位大臣所殺。若昂是唯一生還者,6歲時被父親佩德羅封為阿維什騎士團的首領。若昂一世國王有五個孩子,而航海家恩里克王子是他的第三位王子。
郭資(1361-1433年):
明初重臣,武安西馬莊村人。字存性,號靜岩。明洪武十八年(1385)進士。之後10年內官自戶科庶吉士升至北平左布政使(從二品),深得明太祖賞識。明成祖即位後,任戶部尚書,兼掌北平布政司事,並授命籌建北京城。仁宗時,升郭資為太子太師。宣宗即位,又拜66歲的郭資任戶部尚書,並給以"免趨朝,賜鈔二萬貫"殊榮。郭為報恩,抱病坐署辦公,寒署不避,百事親斷,終於任上。宣宗為此罷朝,遣禮部尚書賜祭,敕工部制棺營葬,贈進光祿大夫(正一品)柱國,謚"忠襄"。居高位而不謀私,為四朝股肱之臣,全始全終,極備恩寵,為明代所鮮見。
陳瑄(1365-1433年):
字彥純,是明代的武官和明清漕運制度的確立者。
陳瑄是安徽合肥人,從小以擅長騎射聞名。明惠帝時,曾任右軍都督僉事,負責長江水上守衛。靖難之役時投降明成祖,使之順利渡江, 被封為平江伯永樂初年,被封為總兵官,負責從長江口至遼東地區的運輸,每年運送100萬石的糧食,永樂9年(1411年),會通河開通後,南北航運轉往內陸運河,他負責整個運河的整理、船隻的更新以及人力的調度等工作,他制定下的漕運制度成為明清兩代的基礎。
鄭和(1371-1433年):
原名馬三寶,回族人,中國明代航海家外交家太監。雲南昆陽(今晉寧昆陽鎮)寶山鄉知代村人。鄭和六世先祖賽典赤·贍思丁(Sayyid Ajjal Shams al-Din Omar)是元初來自中亞色目貴族,是布哈拉國王穆罕默德後裔,曾任雲南行省平章,追封為鹹陽王;曾祖父伯顏(Bayan)在元大德十一年(1307年)任中書平章,曾祖母馬氏,祖父米的納哈只,祖母溫氏。父馬哈只(原名米里金)封滇陽候,母溫氏。族人自稱鹹陽世家。米里金生馬三寶,襲封滇陽候。
鄭和出生於明洪武四年(1371年)。洪武十三年1381年冬,明朝軍隊進攻雲南。馬三寶10歲,被擄入明營,被閹割成太監,之後進入朱棣的燕王府。在靖難之變中,馬三寶在河北鄭州(在今河北任丘北,非河南鄭州)為燕王朱棣立下戰功。永樂二年(1404年)明成祖朱棣在南京御書“鄭”字賜馬三寶鄭姓,改名為和,任為內官監太監,官至四品,地位僅次於司禮監。宣德六年(1431年)欽封鄭和為三寶太監。宣德八年(1433年)四月鄭和在印度西海岸古里去世;賜葬南京牛首山
黎利(越南語:Lê Lợi,1385年-1433年):
越南後黎朝開國君主,後人稱黎太祖(Lê Thái Tổ)。他起兵驅逐了明朝的駐軍,使越南(當時國土相當於現今中、北部)最終取得獨立地位。
黎利生於越南清化地區,在他的青年時期,越南陳朝陷入內亂,求援於明朝。明朝於1407年出兵占領越南,設立了交趾承宣布政使司,越南北部又成為中國的一個省。黎利乘明軍忙於剿滅各路割據勢力之時,於1418年發動藍山起義,從而展開了抗明十年戰爭。結果,明宣宗決定罷兵,黎利稱帝,越南重獲獨立,並且建立了後黎朝(1428年-1789年)的統治。另外,黎利獲明朝承認為“安南國王”,以保持中越的邦交關係。
寶慶公主(1395-1433年)明朝公主,明太祖朱元璋第十六女。母親是美人張玄妙。
朱元璋臨終遺詔,嬪妃一律賜死殉葬,但因寶慶公主年僅3歲,特留其母張氏不死。公主的嫡兄明成祖朱棣即位時,公主只有8歲,朱棣命徐皇后照顧其如同自己的女兒,公主長大後,姿色清麗。永樂十一年(1413年)公主19歲,當時千戶趙輝在鎮守金川門,二十有餘,相貌英俊非凡,因此被選為駙馬,公主的嫁妝非常豐厚,是其他公主的好幾倍。其婚禮上皇太子親自送姑姑寶慶公主到住處。公主性情純淑,宣德八年(1433年)去世,享年40歲。駙馬趙輝縱情聲色,成化十二年才去世(1476年)。2008年9月,寶慶公主的墓在南京南郊板橋三山被發現,墓誌上篆刻“寶慶大長公主壙志”。

歷史大事

東南沿海倭患

洪熙年間,倭人很久不向明朝入貢,卻在沿海不斷進行騷擾掠奪。自宣宗對其敕諭後,仍不甘心,不時窺伺著沿海地區。並且這些倭人性情狡黠,經常以船裝載著方物、兵器,出沒于海濱,如果見有機可乘則用所帶兵器大肆掠奪,如果見無法下手則陳出方物而自稱朝貢。宣德八年(1433)始,倭人則成為東南海濱一大禍患。

宣宗諭天下朝覲官

宣德八年(1433)正月十三日,宣宗朱瞻基諭天下朝覲官:吾承祖宗大位,統御天下,惓惓夙夜,惟在安民。所以屢降璽書,敷陳仁澤,希望黎庶各遂其安。然今布、按二司及府州縣官有賢明之人,亦有貪鄙之人;凡命令下有敬謹奉行的,有恬不經急視為虛文的。吾雖切於愛民,而民未曾人人被澤。自今宜務忠勤,體吾心,恤民隱。及職事所當為,勿怠勿忽。以稱吾任官養民之意。如不改前過,或虐害縱私,祖宗大法具在,嚴懲不貸。

禁內使為僧

宣德八年(1433)正月二十九日,宣宗朱瞻基得知各監局小內使為僧人所惑,有的常年素食,有的潛逃削髮為僧,遂召監局之長告諭道:人立身自有常道,為臣必忠,為子必孝。忠孝之人,自然蒙福,何必素食誦經。佛只教人存心於善,所論天堂、地獄,亦只在心。心存善念,即是天堂;心起惡念,即是地獄。所以《經》云:即心是佛。今後汝等戒之,但存心善,即是修行。敢有潛逃為僧的,皆殺不宥。又命右都御史顧佐榜示衛軍、有司及諸關隘,加意盤詰。有小內使削髮為僧潛逃在外者,悉捕械來;若寺院藏匿而自首的宥其罪;官司不詰捕及藏匿不首者,一旦發現,全部論死。

稽考勾軍條令的制定

宣德以前,若都司衛所軍旗缺伍,兵部預給勘合,從其自填,遣人取補,及所遣之人,事完還衛,亦從自銷,兵部更為稽考。因此,官吏夤緣為弊,或移易本軍籍貫,或妄取平民為軍,勘合或給而不銷,期限或過而不罪,致使所遣官旗遷延在外,娶妻生子,或取便還鄉三二十年不回原衛所。雖令所在官司執而治罪,但積弊已久,猝不能革。宣德八年(1433)二月二十六日,兵部以為此皆失於考較所致,衣令各衛所將其原填堪合遣去之人籍貫、程限及所取軍士籍貫,類冊報部。其續填堪合遣去者,於每年末類冊報部。其所遣官旗還衛,仍具所解之軍及無解之由、有無過期之罪,類冊申報。以使堪合出入有所稽考,而為弊過期者,得以究治其罪。宣宗允準。

越訴不實戍邊

其先奸譎之徒往往構無情之詞,赴京陳訴,誣陷平人於罪,以泄私怨,法司不勝其煩,乞請嚴禁越訴不實之罪,一切訴訟自下達上,越訴者發戍邊。此舉雖使誣訟減少,但冤抑莫伸,豪猾愈加肆無忌憚。宣德八年(1433)三月十九日,宣宗令法司自今越訴得實勿究,不實者發戍邊。

官俸折鈔

宣德八年(1433)三月二十七日,兼掌行在戶部事、禮部尚書胡氵熒奏請官俸折鈔。他說:南、北二京文武官折支俸鈔已經上奏,並於原籍官府勘合填寫支給,山後人皆無原籍,順天等八府官多鈔少之地只能在船鈔內支給。而且,宣德六年(1431)放支未盡,七年又應當支給。支鈔愈多,鈔法愈滯。請將七年俸糧每石減舊數後折鈔十五貫,以十分為率,七分折給官絹,每匹準鈔四百貫;三分折給官綿布,每匹準鈔二百貫。文武官俸米每石現折鈔二十五貫,旗軍同糧現有折十貫或五貫的。請從現在開始,京官每石減作十五貫,在外文武官、旗官請同此例。宣宗準春奏。自此之後,低級官吏更為窘迫。

宣宗詔免逋租

宣德八年(1433)四月十五日,宣宗朱瞻基以旱災下詔:蠲免京、省被災逋租雜課,免今年夏稅,賜復一年。乏食軍民,有司驗口給官糧;如無官糧,勸有糧大戶借貸,待豐收如數償還。又敕直隸巡撫御史、在外按察司使理冤獄,減殊死以下,赦在逃軍匠罪。有司各舉賢良方正一人,巡按御史按察司使糾治貪酷官吏及生事使臣。

日本遣使來貢

四方國家都派使節來朝,而唯獨日本很久不貢。於是,宣宗於宣德七年(1432)命太監柴山出使琉球國時,讓其國王轉諭日本,賜春敕。宣德八年(1433)五月初二日,日本國王源義教才派使臣來,明朝則贈與白金、彩幣。同年閏八月初三,又遣使入貢。

烏羅“蠻”起事

貴州烏羅(今貴州松桃縣西北)知府嚴律己曾奏:所屬治古、答意二酋長石各野等,聚眾劫掠,出設於銅仁平頭、瓮橋等處,脅迫引誘“蠻”人石雞娘及筸子坪長官吳畢郎等一起起事,對其招撫則不從。請調官軍、土軍分別據守要地,邊追捕邊招撫。於是,貴州總兵官、都督僉事蕭授建築二十四座堡壘,環繞其地據守,但是兵力則被分散,終究難以抵禦。吳不跳等四出劫掠,殺死清浪衛鎮撫葉受,勢力更加強大。蕭授又奏:殘餘苗人吳不爾等逃往筸子坪,勾結土人龍不登等攻劫湖廣五寨,應令四川、湖廣、貴州之間接境的官兵、土軍分路併力攻剿。宣德八年(1433)五月初五,蕭授統率各路人馬攻城破寨,前後生擒吳不跳等二百一十二人,斬吳不爾、王老虎、龍安軸等五百九十餘級,歸還被擄掠官民男女九十八口,俘獲婦女兒童一千六百餘口。將吳不跳等送到北京。

慎選都司掌印官

宣德八年(1433)五月十九日,兵部右侍郎王驥奏:據成國公朱勇等言,各都司衛所俱缺老成能幹之人掌事,多有託故,經年離職,不思在任親躬撫恤,整齊軍伍,逃亡愈多,虛費供億。宜行各處巡按御史、按察司及總兵鎮守官從公推選每都司衛所掌印官一人,及選老成能幹佐貳官二人,常留一人在任理事,專一整飭軍馬,繕修器械,完固城池,比較屯種,稽考勘合勾軍之人。若有作弊,即須究問。軍器缺少,則以洪武、永樂舊例,有司支給物料成造;凡有調遣軍馬,須憑各委官員差調;如軍士缺少,器械不精,臨朝誤事,懲治其罪;非有緊急重務,不許輒差。仍以選定官員職名,逕自造冊回奏。宣宗允行。

詔減稅鈔

宣德八年(1433)六月二十八日,宣宗諭戶部臣:今內外鈔法頗通,所收舟車等項課鈔,除舊額與先次減免外,其餘增加之數,以三分為率,悉減一分。

重立永寧寺碑

從永樂九年(1411)到宣德七年(1432)的二十多年間,朱棣先後九次派太監亦失哈前往奴兒乾都司(其統轄範圍:西起鄂嫩河,東達庫頁島,北至外興安嶺,南臨日本海的廣大地區)巡視,宣宗朝廷旨意,安撫各族人民。曾經於永樂十一年(1413)和宣德八年(1433)兩次在奴兒乾都司所在地特林(今屬蘇聯)修建永寧寺,並刻石立碑,碑文用漢、女真、蒙、藏四種文字書寫,記述了明政府建置奴兒乾都司和興建永寧寺的經過。永樂十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所立的《敕修奴兒乾永寧寺記》和宣德八年三月初一所立的《重修永寧寺記》石碑,是明朝有效地統治奴兒乾地區的歷史見證。

慎擇鄉試考官

宣德八年(1433)七月二十九日,四川按察司副俠失與言奏陳:設科取士,聖朝盛典,考較不謬,責在主司。洪武間考官必用經明行修之士,故舉人無濫取。宣德以來,取士則有解額,所以防抑幸進,期得真才。奈何所何聘召考官,不問賢否,學識何如,多舉親故,是非莫辨,去取多乖。乞令各布政司,今後考官,必先會同巡按御史、按察司官,從公訪求素有學問老成之士,不許引進輕薄無學之徒,庶得衡鑑公平,僥倖路絕。宣宗從其請,命禮總移文各布政司,使悉知儆。又對侍臣說:吾亦聞在外舉考試官,多出私意。蓋有伯樂,然後有千里馬。己無學識,安能分別人之高下。賢才少有,不為所枉。

汰京師冗官

宣德八年(1433)八月十三日,裁汰京師戶、兵、工三部,大理、鴻臚、光祿、太僕順天府冗官七十員。

天方、滿加剌來貢

鄭和於宣德五年(1430)第七次出使西洋時,行至古里國(今印度西南海岸科澤科德一帶)時,才第一次得知天方(今阿拉伯半島,回回之祖國)在其西南。正值古里遣人去天方,鄭和於是派人攜帶貨物隨其船同行,往返經歲,購買奇珍異寶以及麒麟,獅子後返回。宣德八年(1433),天方、滿加剌國才開始派使節隨鄭和的船隊到中國,向明朝入貢。當時,居住在中國的回人已經遍及各省,自元朝以後,用其曆法以參校《授時曆》。洪武初年,令專設一科,隸屬欽天監,與《大統歷》參用。其推算始於隋開皇十四年甲寅(594年)。系穆罕默德辭世之年。

海禁

1433年七月,鄭和船隊返國。他的死亡不僅僅意味著“鄭和下西洋”的結束。3年之後,曾任鄭和船隊副使的王景弘,送蘇門答刺等11國使團回國,此後,明朝政府再也沒有派船遠航過。而原因,也不僅僅因為鄭和的去世。
1433年八月,朱瞻基敕令漳州衛指揮同知石宣等,“嚴通番之禁”。敕令的背景是,海商、水手因不能出海而失業,犯禁下海事件屢屢發生。

夏旭起義

旭一作九日。宣德八年(1433)江西水災,後又遭旱蝗,農民苦於官府徭役及地主勒索。江西豐(今廣豐縣南)人夏旭領導饑民數千人起義,以大盤山為根據地,夏旭自稱都督。後明軍突襲山寨,夏旭被俘死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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