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合

勘合,是漢語辭彙,

拼音:kān hé

釋義:1、驗對符契。2、指勘合時所用的符契。

出自《經總制錢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勘合
  • 注音:kān hé
  • 釋義:用於邊戌調遣
  • 出處:《經總制錢一》
詞目,拼音,出處與詳解,相關連結,

詞目

勘合

拼音

kān hé

出處與詳解

1、驗對符契。古時符契文書,上蓋印信,分為兩半,當事雙方各執一半。用時將二符契相併,驗對騎縫印信,作為憑證。凡調遣軍隊、車駕出入皇城、官吏馳驛等,均須勘合。
①《唐律·擅興·應給發兵符而不給》“不以符合從事,或符不合不速以聞,各徒二年” 唐 長孫無忌 疏議:“不以符合從事者,謂執兵之司,得左符皆用右符勘合,始從發兵之事。”
②明唐順之《條陳海防經略事疏》:“臣又據總兵官盧鏜手本……與日本金印勘合。”
2、指勘合時所用的符契。
①宋 葉適 《經總制錢一》:“得產有勘合,典賣有牙契。”
②《警世通言·鈍秀才一朝交泰》:“又將銀五十兩買了個勘合,馳驛到京。”
③《明史·食貨志四》:“編置勘合及底簿……轉運司亦有底簿,比照勘合相符,則如數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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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時符契文書上蓋印信、分為兩半,當事雙方各執一半,用時將二符契相併驗對騎縫印信作為憑證。凡調遣軍隊﹑車駕出入皇城﹑官吏馳驛等均須勘合。明代用於邊戌調遣,有調軍勘合和軍籍勘合;清代官吏使奉差出京沿途用驛站馬匹,須查駔郵符,亦稱勘合。文官府文簿,編立字號,由上官用關防蓋半印,稱勘合文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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