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1956年2月成立縣計畫委員會。文革初期,縣計畫委員會被撤銷(具體原因和時間沒有資料記載)。1973年3月重新設立縣計畫委員會。1980年,根據縣委組織部(龍委組乾字[1980]50.108號)檔案,分別成立龍門縣物價科、龍門縣統計科,兩科歸入縣計畫委員會管理。1986年,縣計畫委員會內設辦公室,管轄龍門縣勞動局、龍門縣物資總公司、龍門縣物價局、龍門縣統計局,同時直管龍門縣物資協作公司、龍門縣經濟技術發展公司。1990年,縣計畫委員會管轄龍門縣勞動局、龍門縣物資總公司、龍門縣物價局、龍門縣統計局、同時直管龍門縣實業公司、龍門縣汽車銷售公司、龍門縣汽車貿易公司、龍門縣物資服務公司。1992年成立中國共產黨龍門縣計委系統委員會,內設黨委辦公室,中共龍門縣計委系統紀律檢查委員會。
1998年,縣計畫委員會因機構改革更名為龍門縣計畫局,內設辦公室、綜合規劃股、投資經濟金融股等3個股室,核定編制7人,實有9人。直管龍門縣汽車銷售公司、龍門縣汽車貿易公司、龍門縣物資服務公司、龍門縣實業公司。成立中共龍門縣計畫系統委員會,管轄縣計畫局黨支部、縣勞動局黨支部、縣統計局黨支部、縣物價局黨支部、縣汽車銷售公司黨支部;同時,成立縣計畫系統紀委、縣計畫系統團委、縣計畫系統婦委會。
2002年,縣計畫局更名為縣發展計畫局,內設辦公室、綜合規劃股、投資股等3個股室,核定編制7人。2004年,根據縣委、縣政府(龍委發[2004]36號)檔案,縣發展計畫局更名為縣發展和改革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縣編委(龍機編[2005]3號)檔案,龍門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辦公室、規劃綜合股、投資股、經濟體制改革股等4個職能股室;設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
主要職責
發展和改革局是負責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和經濟體制改革的縣人民政府綜合經濟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縣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以及基礎產業(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水利等)、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專項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及相關的政策措施;擬訂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並檢查實施。
2、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以及全縣社會資金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
3、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預測、預警,提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建議,搞好信息發布;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實施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建議。
4、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研究提出投資領域的措施、意見;編制預算內投資計畫;安排縣重點建設項目計畫;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審批限額內建設項目,上報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協調有關部門抓好重點項目建設,協助籌措重點項目建設資金;組織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5、研究提出促進對外貿易和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結構最佳化的目標;監測和分析利用外資的狀況;辦理利用外資項目、向海外投資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
6、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總量平衡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指導、促進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儲備和投放,引導和調控市場,提出價格建議。
7、做好科學技術和社會事業(包括人口、教育、文化、旅遊、衛生、體育等)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研究制訂第三產業發展規劃,提出第三產業發展的措施;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建議,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8、負責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規劃、協調、指導,做好經濟交流與合作工作,協調和引導民營經濟發展,以及對外開放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9、研究制訂投融資、計畫等體制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有關法規、規章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10、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工作。
領導信息
劉志斌:黨支部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黃東警:黨支部副書記、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規劃綜合股、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高技術產業,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工作領導辦公室(綱要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醫改辦)。農村掛鈎扶貧工作。對應市發改局:辦公室、規劃綜合科、農村經濟科、社會發展科(高技術產業科)、市綱要辦、市醫改辦、農村掛鈎扶貧工作。
梁紅標:黨支部委員、副局長,分管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股、法規、經濟貿易、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對應市發改局: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法規科)、經濟貿易科、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
黃志誠:黨支部委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投資股、產業協調、涉外經濟、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對應市發改局:紀檢組、監察室、投資科、產業協調科(市能源辦公室)、投資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
廖劍波:黨支部委員、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主任,負責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對應市發改局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林長明:副主任科員,規劃綜合股股長,分管工、青、婦工作,負責規劃綜合股工作。對應市發改局工、青、婦工作,規劃綜合股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接待、秘書事務、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後勤保障、社會保險、安全保衛、資產管理、督查、信訪等工作;負責局印章的管理、使用;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行政執法工作。
2、規劃綜合股
負責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方針政策以及中長期發展速度、比例、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等建議;負責匯總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各專項規劃(包括行業規劃和區域規劃);負責監督檢查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的調整意見;負責研究提出年度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並組織上報下達;負責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監督年度經濟運行,提出調控和改革措施;負責起草季度分析綜合報告,進行巨觀經濟基礎的預測、預警,發布季度、年度經濟預測目標;負責加強對國民經濟運行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寫出調查報告,提出意見、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3、投資股
負責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參與組織確定重大項目建設布局,協調解決資金籌措等重大問題;編制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計畫及其年度計畫,編制上報國家投資項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建設、房地產開發項目投資計畫;審批限額內投資項目,上報限額外投資項目;編制全縣利用外資計畫,對有關部門上報限額以上的投資項目進行會審並提交領導簽發;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的總量和方向,審核上報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重大項目和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審核發放利用外資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書;做好外債全口徑管理工作。
4、經濟體制改革股
負責編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工作,研究提出經濟及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擬訂計畫體制改革措施;指導鎮級綜合改革,參與擬訂和協調農村經濟體制配套改革方案,研究城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銜接的有關關問題;參與研究和推進農村股分合作制試點;辦理人大、政協建議與提案和本局行政複議工作;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配合上級證監部門,加強對證券、期貨市場等生產要素市場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等;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的發展善,提出全縣內外貿的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經貿流通相關項目的審核工作;研究國內重要商品的調控措施;組織工業產品以外的關係國計民生的大宗、重點敏感商品的進出口計畫;擬訂重要物資儲備計畫;指導監督重要商品和物資的政府訂貨和儲備工作,引導和調控市場;提出價格調控建設。
5、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提出地方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擬訂地方國民經濟動員法規、制度;根據國家、省和市經濟動員辦要求和部隊的軍事需求,制定和實施國民經濟動員建設計畫;組織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會同有關部門篩選提出平戰結合、軍民兼容項目;組織建設國民經濟動員中心;組織協調軍民兩用技術、高科技項目產品的開發套用和推廣;管理本級財政安排的國民經濟動員各項經費;制定執行國家戰略物資的儲備和調用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經濟動員預案,適時組織國民經濟動員演練;承辦本級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6、重點建設項目辦公室
對全縣重點建設項目進行綜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