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自然資源局

龍門縣自然資源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粵辦發〔2018〕59號)和《中共龍門縣委、龍門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龍門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龍委發〔2019〕2號),制定本規定。

龍門縣自然資源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龍門縣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縣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門縣自然資源局
  • 隸屬:龍門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本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健全自然資阿精陵源調查監測評價體制機制。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及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組織開展鄉鎮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想請膠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的管理。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調處土地、林權等重大自然資源權屬爭議。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汽榜自駝槓懂元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規範性檔案,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措施。統籌推進“三舊”改造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三舊”改造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本縣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臭拜循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措施,提出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擬訂耕地保護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院凝辨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組織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級地質勘凳連歡婆查項目。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縣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負責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研究擬訂城鄉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調查研究城市發展,提出近期和遠期城市發展戰略方案。負責組織編制城鎮體系規劃、分區規劃。負責重點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的審查。負責指導村鎮的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基礎設施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和利用。負責基礎設施的近、遠期發展策略和建設規劃的編制研究。
(十三)負責測繪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和信用管理,監督管理測繪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圖管理。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縣級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五)負責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指導、監督鄉鎮有關行政執法工作。配合上級自然資源領域督察相關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張儒彬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職責:主持局全面工作,聯繫藍田鄉。
旋志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
工作職責:分管礦管、耕地保護、土地整理、地質災害防治、測繪和信息化建設及安全生產工作,聯繫永漢鎮、南崑山管委會。
劉志兵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職責:分管不動產登記、地籍、檔案、執法監察、征地和司法執行工作,聯繫龍城街道、龍華鎮。
黃協珊局副局長
工作職責:分管建設用地、三舊改造、用地報批、儲備中心工作,聯繫產業園、平陵街道。
李小明局黨組成員
工作職責:分管規劃管理工作,聯繫麻榨鎮。
林思婷局黨組成員、總規劃師
工作職責:協管規劃管理工作,聯繫龍潭鎮。
李劍鋒局四級主任科員
工作職責:分管黨務、黨風廉政、行政後勤、人事教育、財務、青年及婦女、扶貧和雙擁工作;協管不動產登記中心、檔案館工作,聯繫龍田鎮。
黃水生局二級主任科員
工作職責:分管土地糾紛調處、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土地糾紛的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聯繫地派鎮。
廖淦泉局二級主任科員
工作職責:分管工會及協管扶貧工作,聯繫龍江鎮。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組織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縣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負責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研究擬訂城鄉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調查研究城市發展,提出近期和遠期城市發展戰略方案。負責組織編制城鎮體系規劃、分區規劃。負責重點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的審查。負責指導村鎮的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基礎設施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和利用。負責基礎設施的近、遠期發展策略和建設規劃的編制研究。
(十三)負責測繪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和信用管理,監督管理測繪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圖管理。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縣級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五)負責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指導、監督鄉鎮有關行政執法工作。配合上級自然資源領域督察相關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張儒彬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職責:主持局全面工作,聯繫藍田鄉。
旋志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
工作職責:分管礦管、耕地保護、土地整理、地質災害防治、測繪和信息化建設及安全生產工作,聯繫永漢鎮、南崑山管委會。
劉志兵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職責:分管不動產登記、地籍、檔案、執法監察、征地和司法執行工作,聯繫龍城街道、龍華鎮。
黃協珊局副局長
工作職責:分管建設用地、三舊改造、用地報批、儲備中心工作,聯繫產業園、平陵街道。
李小明局黨組成員
工作職責:分管規劃管理工作,聯繫麻榨鎮。
林思婷局黨組成員、總規劃師
工作職責:協管規劃管理工作,聯繫龍潭鎮。
李劍鋒局四級主任科員
工作職責:分管黨務、黨風廉政、行政後勤、人事教育、財務、青年及婦女、扶貧和雙擁工作;協管不動產登記中心、檔案館工作,聯繫龍田鎮。
黃水生局二級主任科員
工作職責:分管土地糾紛調處、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土地糾紛的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聯繫地派鎮。
廖淦泉局二級主任科員
工作職責:分管工會及協管扶貧工作,聯繫龍江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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