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應急管理局

龍門縣應急管理局

龍門縣應急管理局,是龍門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門縣應急管理局
  • 隸屬:龍門縣人民政府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4日,龍門縣應急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場)、街道辦、管委會和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規章草案、規程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組織協調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導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負責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指揮協調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籌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鄉鎮(場)、街道辦、管委會、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八、協調聯繫消防管理工作,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冰凍、颱風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地震災害防治及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颱風險評估工作。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本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下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創新和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十一、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縣應急管理局應當加強、最佳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1.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2.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防範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協調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負責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氣象局、縣林業局等相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組織、指揮、協調、監督洪澇、乾旱、冰凍和颱風防禦工作。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縣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火災撲救、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5)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縣民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指導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組織協調城鄉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自然災害庇護場所建設,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負責災情統計、核查、損失評估等工作,並統一發布災情,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負責縣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
(2)縣民政局負責救災捐贈等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負責因自然災害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3)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救災物資儲備、應急物資儲備、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撥和緊急配送。
3.與相關部門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具體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本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下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
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要求,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與相關部門在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除外)保護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監督開展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工作,組織指導油氣輸送管道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2)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主管石油天然氣管道(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保護工作,協調處理縣內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
(3)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門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相關監管工作。

現任領導

陸衛權:黨組書記、局長兼安委辦主任。
工作職責:主持縣安委辦和應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戴錦明: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安委辦副主任。
工作職責:協助局長主持安委辦和應急管理局日常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分管安全生產基礎股、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股工作。
邱帆: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安委辦副主任。
工作職責:協助局長主持安委辦和應急管理局日常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分管綜合減災和自然災害救援股工作。
劉劍榮: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安委辦副主任。
工作職責:協助局長主持安委辦和應急管理局日常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分管應急指揮股、行政審批服務股工作。
劉占亭: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安委辦副主任。
工作職責:協助局長主持安委辦和應急管理局日常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和綜合協調股、安全生產培訓中心工作。
伍尚周:二級主任科員。
工作職責: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協助劉占亭副局長管理政策法規和綜合協調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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