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房產管理局

1979年1月,龍門縣房產管理工作屬於龍門縣建設委員會管理,當時稱為龍門縣房產管理所。1994年11月30日,龍門縣房產管理所經縣編委《關於縣房管所改稱並升格副科級建制的通知》(龍編[1994]28號)批准,升格為副科建制的事業單位,又於1995年12月26日經縣編委批准升格為正科級建制(龍編[1995]40號);2005年11月25日,縣編委《關於龍門縣房產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批覆》(龍機編[2005]25號),龍門縣房產管理局局機關設6個職能股室,核定事業編制25名,分別為:辦公室、財會股、產權股、房管股、房委辦、物業辦;下屬事業機構12個,共核定事業編制78名,分別為:房屋白蟻防治管理所、房產檔案館、房產交易中心、房產交易所、房產測繪所、房屋安全鑑定所、房產價格評估所、房管招待所(房管賓館)、縣城房產管理所、永漢房產管理所、平陵房產管理所、龍潭房產管理所。縣房產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負責全縣(含鄉鎮)房產管理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門縣房產管理局
  • 外文名:Longmen County Real Estate Management Bureau
  • 內設機構:6個
  • 隸屬:龍門縣縣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地方性房產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房產管理各項業務工作的檢查和指導;負責全縣房產行業幹部職工的業務培訓工作。
地圖
(3)負責轄區房地產交易(包括房地產拍賣、抵押、轉讓、租賃)的管理,核發《房屋租賃許可證》;負責轄區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包括房地產諮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房地產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
(4)負責轄區房屋的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權登記,核發《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用)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和《商品房屋產權權屬書》。
(5)負責轄區房屋測繪管理工作。
(6)負責轄區商品房預售管理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負責預售商品房購銷契約登記備案工作及預售款的監管。
(7)負責轄區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8)負責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和危房改造管理工作,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城市危房改造以及房屋拆遷、修繕的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協調實施。
(9)負責轄區直管公房的管理(包括租賃、維修養護、交換、處置、改造等)。
(10)負責落實房屋政策日常工作。
(1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12)擬定縣直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建設方案,並負責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管理及分配工作。
(13)負責擬定全縣城鎮雙特困戶的住房補貼標準和安置工作。
(14)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措施;負責本縣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訂本縣住房補貼的實施意見及政策;負責住房基金的管理運作。
(15)負責轄區房產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保存、查閱等工作,並依據檔案出具有關證明。
(16)參與指導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商品化、住宅小區的規劃評審和物業竣工後的綜合驗收工作。
(17)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秘書業務、宣傳報導、機要保密、文印通信、文書檔案、行政督查、信訪、後勤、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局屬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察、思想政治教育;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人事調配、機構編制、幹部任免、獎懲、工資福利、保險、年度考核、職稱評定、教育培訓及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的組織辦理;負責房地產信息資料的歸集統計、網路建設和管理工作;對房地產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財會股
負責制定局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編制、執行財務收支計畫;負責財務核算、報表匯總、財務檔案等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局直屬單位的財會工作。
(3)產權股
負責轄區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工作;負責落實房屋政策日常工作;負責核發《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用)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和《商品房屋產權權屬書》工作;負責房屋產權糾紛的調處。
(4)房管股
負責轄區商品房預售管理,核發《房屋預售許可證》;負責轄區房屋拆遷管理,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負責轄區房屋租賃管理;負責轄區房屋安全、裝飾裝修、房屋修繕管理;負責直管公房拆、改、擴建、翻建及大、中修工程項目的審查和技術指導;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拆遷單位、中介機構、測繪機構等單位的資質審查及管理工作。
(5)房委辦(解困辦)
負責制定全縣的房改政策及相關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全縣房改工作的開展,檢查督促貫徹落實省、市房改政策和住房公積金繳交使用情況;負責房改房上市抵押審核工作;負責單位住房補貼的審批繳存工作,根據市場物價情況定期提出調整補貼標準報市政府批准執行;負責各單位房改售房款的使用、管理工作,對動用售房款的單位根據數額大小提出意見,報縣財政局或縣政府審批給予撥款,保證房改資金專款專用;負責執行縣住房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有關事項;負責全縣住房困難戶、無房戶的調查工作,制定解困對象標準和購買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的標準,制定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畫和分配出售方案、資金預算計畫等,報縣政府或縣住房委員會批准實施。
(6)物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核定、年檢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監督管理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監督、指導業主成立業主大會;指導、協調、監督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受理民眾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投訴、上訪等工作。

下屬單位

1、龍門縣房屋白蟻防治管理所
2、龍門縣房產檔案館
3、龍門縣房產交易中心
4、龍門縣房產交易所
5、龍門縣房產測繪所
6、龍門縣房屋安全鑑定所
7、龍門縣房產價格評估所
8、龍門縣房產管理局房管招待所
9、龍門縣房產管理局縣城房產管理所
10、龍門縣房產管理局永漢房產管理所
11、龍門縣房產管理局平陵房產管理所
12、龍門縣房產管理局龍潭房產管理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