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代建項目管理局

宗旨和業務範圍:辦理或協助辦理縣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的立項、規劃、選址、土地使用等相關手續,審查代建單位的基本條件,依照法律、法規組織開展代建單位的招標工作,對代建單位的中標結果進行確認;與代建單位簽訂項目代建契約,並依法履行契約;協調代建單位和使用單位關係,向縣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報告項目進展情況,向縣發展改革部門提出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申請,並將代建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代建單位編制的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對代建單位的資金撥付申請提出審查意見,負責代建項目投資核算和建檔工作;負責縣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管理、檢查監督,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組織資產移交;組織制訂和完善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建設管理規範性檔案及相關細則,負責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的儲備管理和研究工作。 住所:惠州市龍門縣文化路5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門縣代建項目管理局
宗旨和業務範圍,領導,住所,

宗旨和業務範圍

辦理或協助辦理縣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的立項、規劃、選址、土地使用等相關手續,審查代建單位的基本條件,依照法律、法規組織開展代建單位的招標工作,對代建單位的中標結果進行確認;
與代建單位簽訂項目代建契約,並依法履行契約;
協調代建單位和使用單位關係,向縣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報告項目進展情況,向縣發展改革部門提出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申請,並將代建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審查代建單位編制的項目年度投資計畫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對代建單位的資金撥付申請提出審查意見,負責代建項目投資核算和建檔工作;負責縣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管理、檢查監督,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組織資產移交;
組織制訂和完善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建設管理規範性檔案及相關細則,負責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項目的儲備管理和研究工作。

領導

經龍門縣人民政府2019年5月21日批准:
劉曉雲同志任龍門縣代建項目管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劉健江同志任龍門縣代建項目管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廖運堂同志任龍門縣代建項目管理局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住所

:惠州市龍門縣文化路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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