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科技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龍政辦[2011]305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向社會公布龍巖市科學技術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含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所列數據的統計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一)強化組織領導,積極貫徹落實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市科技局先後召開多次局務會,精心部署,落實責任。一是完善工作機構。成立以局長為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抓專項工作,形成了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強化了組織保障。二是加大宣傳力度。市科技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列為局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召開專題會議對信息公開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並將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內容進行廣泛宣傳,積極參與監督。三是積極參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增強了相關人員業務水平,了解政務公開工作的內容和重點,在工作中端正態度,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和宗旨意識,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規範程式,突出重點
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講求實效,突出重點,創新形式,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水平。在公開內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點公開與企業、民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反映最新的科技信息動態。
(三)健全體制機制,規範管理信息公開
市科技局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對照公開內容,堅持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相結合、市政府網站與局網站公開相結合,拓寬渠道,創新形式,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同時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積極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維護、更新和報送工作;認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按照本市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季度統計數據,做好重大決定草案公開情況、公文類政府信息目錄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類目的備案工作。
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健康發展。截止目前,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應公開而未公開或不應公開、公開不及時等情況造成的事故或民眾投訴。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
2011年市科技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條,其中法規規章和規範1條、工作動態及下屬機構應發布的信息25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截止2011年底,市科技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6條,主要類別及條數:機構設定與職能2條、法規規章和規範13條、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總結與相關政策7條、科技計畫項目30條、應急管理1條、工作動態及下屬機構應發布的信息89條、科技成果評審獎勵32條、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22條、資金使用情況1條、人事信息5條、發展報告與統計信息4條。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及其他便民渠道公開的情況
政府網站是政府部門信息公開的主要途徑,市科技局及時發布在龍巖市政府網和市科技局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欄上,按照編制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維護和更新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做到公開內容全面真實、及時準確。同時,還積極向市政府辦信息科報送信息,並根據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不但在有效期內主動在政府網站公開,還依據流程公開紙質文檔,做到在龍巖市檔案局和市圖書館均可查紙質材料。為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政府信息公開類型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公開,各科室依次對檔案分類。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根據相關檔案精神,市科技局依申請公開採用全免費的形式,無償為申請者提供相關資料,但在依申請過程中,需要申請人提供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檔案。截止2011年底,尚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截止2011年底,市科技局未曾發生有涉及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的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截止2011年底,市科技局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工作發展不夠平衡。對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思想上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如有的在認識上還停留在“要我公開”上;有的滿足於一般性的辦事程式、辦事原則。二是公開內容不夠規範。存在只公開辦事制度、年度目標實事等,對一些重大事項缺乏預公開。
(二)改進措施
1、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切實提高機關幹部職工對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把它作為加強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作為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的大事抓緊抓好。
2、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和監督,落實責任,確保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3、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開各項制度。規範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對於重大決策應及時公開,同時有區別地抓好對內與對外公開,提高公開針對性。
4、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資料建檔工作,做到公開信息有據可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