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科學技術局

龍巖市科學技術局

龍巖市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市科學技術局),是龍巖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對外加掛龍巖市外國專家局牌子。

根據《中共福建省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龍巖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辦發〔2018〕38號)和《中共龍巖市委辦公室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龍巖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岩委辦發〔2018〕28號),龍巖市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龍巖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阮滿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巖市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Longy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阮滿昌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科技創新、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技術分析,推動創新發展。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按有關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相關職責。
(三)負責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推進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擬訂科學技術普及和傳播規劃、政策,指導全市科普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管理市級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組織實施全市重大科技項目。組織開展科技與金融結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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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科技園區建設。擬訂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省實驗室和省重點實驗室。
(六)擬訂全市基礎科學研究發展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省自然科學基金計畫並監督實施。協調指導全市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七)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培育相關工作。
(八)擬訂全市農業農村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引領鄉村振興,承擔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全市科技特派員工作。
(九)擬訂全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協調、指導全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協調綠色技術創新、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
(十)擬訂科技成果管理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及技術轉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負責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創新調查、科技報告及科技統計。
(十二)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開展對外及台港澳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政府間及有關國際組織間的科技合作項目。負責全市有關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負責引進國(境)外專家、智力工作。擬訂全市引進海外專家智力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國家、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及中國政府、福建省友誼獎的推薦工作。承擔龍巖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市戰略、人才強市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促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轉變。開展我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全面提升科研管理績效,充分釋放科技創新活力,為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職責分工

國境外人員來岩工作許可政策措施由市人社局會同市科技局制度,其中A類人員的政策措施由市科技局會同市人社局制定,B類和C類人員的政策措施由市人社局會同市科技局制定。在組織實施上,A類和B類人員的工作許可由市科技局會同市人社局組織實施,C類人員的工作許可由市人社局會同市科技局組織實施。兩部門發放工作許可前均應會簽移民管理部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效能、督查、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安全保衛和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機關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和傳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推動科普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發展規劃與資源配置科(行政審批科)。擬訂全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協調實施。按規定負責項目經費預算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科技計畫項目和經費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建設規劃。
研究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指導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協調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政策措施。牽頭組織市重大科技項目,組織協調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的申報與實施。牽頭組織開展市重大科技項目檢查。負責建立科技監督評價和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體系。負責對科技計畫項目和經費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承擔財政科技投入績效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科研誠信建設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統計、創新調查相關工作。管理科技創新戰略研究工作。實施科技報告工作。承擔指導科研機構績效評價相關工作。承擔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日常工作。負責權責清單的管理工作。
(三)高新技術與工業發展科。擬訂全市高新技術及工業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創新型企業、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和科技創新券申報及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和協調管理高新技術與工業領域國家、省科技計畫項目(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推進高新技術及工業領域科技創新平台和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園區有關工作。負責指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技術分析。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與金融結合工作。負責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
(四)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擬訂全市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引領鄉村振興,承擔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及農業農村領域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有關工作;牽頭協調、指導全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及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牽頭組織開展全市科技特派員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組織申報和協調管理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國家、省科技計畫項目(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社會發展領域高技術研究計畫。協調綠色技術創新、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五)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和技術市場管理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基礎科學研究發展、促進科技方面對外及台港澳合作交流的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全市引進海外專家、智力的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省自然科學基金計畫並監督實施。
負責科技成果推廣、登記工作,指導和推動科技成果評級機構、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組織協調重大科技項目推介和重大技術交易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技術市場活動。協調指導全市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協調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組織申報和協調管理國家、省實驗室、重點實驗室、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等科技創新基地。組織申報和協調管理國家、省基礎研究發展計畫、重大科技創新基地、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國際科技合作計畫項目。
承擔國家“萬人計畫”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委託開展的科技人才評選推薦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推動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配合開展全市科技人才評價改革相關工作。管理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協調管理重要民間科技合作交流項目。管理全市引進海外智力項目和專項經費,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基地(引進國外智力示範單位)管理。綜合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國家公費(公派)出國留學進修審核。
負責海外專家管理服務及相關行政許可工作。管理引進海外專家、智力的國(境)外中介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因公出國(境)審核報批工作及國(境)外科技團組、人員來訪的接待。承辦涉台港澳科技合作與交流有關事宜。負責引進平台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技術市場。負責科技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國家、福建省科學技術獎項提名管理工作。負責中國政府、福建省友誼獎人選的申報推薦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市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龍巖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阮滿昌
龍巖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調研員:修仰旭
龍巖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調研員:郭浠恆
龍巖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調研員:謝軍忠
龍巖市科學技術局副調研員:周龍玉、詹湖強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龍巖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龍巖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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