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區林業局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增強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林業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健全各項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了林業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的服務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現就2011年新羅區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工作概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其他有關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工作概況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是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我局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積極為社會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們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領導,調整充實了以局長為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綜合股;二是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要求,認真整理髮布政府公開信息,按時保質完成政府信息公開季度報送工作,使公開的內容完整有效、真實準確,讓社會公眾應知盡知;三是落實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制度。為保證信息安全,防患於未然,我們從嚴把握政府檔案公開原則,確立了“三不公開”原則,即:涉密檔案不公開、針對個別問題的檔案不公開、請示報告不公開。其它可以公開的檔案,都經過辦公室認真審查後,交林業局主要領導審批;四是多渠道公開政府信息。我局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以及送科技下鄉、義務植樹節、愛鳥周等有利時機,重點宣傳林業法律法規政策,公開行政審批事項。除了按照區政府要求在《新羅之窗》、檔案館、圖書館公開政府信息外,我們還對涉及社會的信息,通過龍巖市林業局網站等其他渠道進行公開,真正提高了辦事效率,增強了工作透明度。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政府信息公開數量
新羅區林業局2011年度向社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累計34件,其中:
林業機構設定、主要職能、辦事程式1件;
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1件;
林業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7件;
征占用林地審核、報批和相關費用徵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1件;
林業工作動態23件;
其他1件;
2、公開形式
通過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及有關公共媒體公開政府信息;在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定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在龍巖市林業局網站、區政府政務公開欄、本局政務公開欄和本局編印的《新羅林情》進行公開。
其他有關情況
2011年,我局未受理(辦理)依申請公開信息,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費用,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年來,儘管我們在信息公開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級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信息公開宣傳雖然形式多樣,但是還不夠生動和豐富,公眾參與度不高,另外信息公布還不夠及時,網上信息更新較慢。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大力度,完善和制定相關制度,針對薄弱環節,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加大宣傳力度,擴大信息公開工作的影響度,加強與網民的交流互動,促進林業信息的互通和資源共享,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和便民服務的水平,逐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