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醫藥保護髮展條例,於2018年2月8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8年5月31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醫藥保護髮展條例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
- 時效性:有效
- 公布日期:2018/7/13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醫藥保護髮展條例,於2018年2月8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8年5月31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醫藥保護髮展條例,於2018年2月8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8年5月31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
保護民族藥物飲片的傳統炮製技術和工藝,鼓勵運用現代科學技術開展民族藥物飲片的炮製技術研究。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族藥材流通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確保民族藥材質量安全。支持發展民族藥材現代流通體系,建立健全民族藥材流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結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特點,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是貴州省南部地區布依族、苗族人民實行...
9月19日,記者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醫藥侗醫藥發展條例》頒布施行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該《條例》經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黔東南州苗侗醫藥本真性保持完整,苗侗醫藥資源豐富,是苗...
二是組織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民族醫師承人員或者確有專長的民族醫藥人員,進行以臨床效果和工作實踐為主的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根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醫藥保護髮展條例》精神,頒發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允許其在村衛生醫療機構(...
發展歷程 2023年1月1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23年3月25日貴州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刺梨產業高質量發展,推動鄉村振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立法條例》,已於2016年2月29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16年3月31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2016年4月27日起施行。黔南布依族...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繼承和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保護的民族民間文化是指:(一)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二)具有代表性的...
《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民族醫藥發展條例》,地方性法規。2023年5月25日,貴州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批准《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民族醫藥發展條例》,由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第一條 為促進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簡稱黔西南州)個體私營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扶持與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
該《條例》分總則、保護與發展、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5章37條,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決定通知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促進茶產業發展條例》的決議 (2014年5月17日通過)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促進畜牧業發展的工作。 第二條 自治州行政區域內的草地資源保護、開發和利用,草地生態畜牧業生產以及草食畜禽產品加工、經營、運輸等活動,適用本條例。注釋:本條是對本...
條例正文 (2010年2月27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0年7月28日貴州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自治州的畜禽防疫工作,促進畜牧業發展,保護人體健康,維護公共...
現將本修訂案以及《三都水族自治縣自治條例》一併公布。2006年4月10日三都水族自治縣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對《三都水族自治縣自治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二條:“自治縣是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轄區內...
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結合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以下簡稱自治縣)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縣是布依族苗族實行區域自治的...
合理利用天然林資源,實現生態與經濟社會的協調、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的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結合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以下簡稱自治縣)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縣是布依族苗族人民實行區域自治的地方,境內除布依族...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結合三都水族自治縣(以下簡稱自治縣)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縣是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轄區內水族人民實行區域自治的...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書文化保護條例,於2018年8月23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18年9月20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水書...
條例全文 (2017年8月3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傳統村落的保護和發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傳統村落,是指列入國家名錄的中國傳統村落和省名錄的貴州傳統...
第二章 生態保護與發展 第三章 河道保護與治理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樟江流域保護條例》已於2016年8月25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2016年11...
自治縣的自治機關保護歸僑、僑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台灣同胞在自治縣的合法權益。第七條 自治縣的自治機關教育各民族公民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合作、互相幫助,維護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
第十七條 國家已將岩溶資源用於軍事設施、戰略物資儲備設施的,不適用本條例。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審議結果的報告 省人大常委會:《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岩溶資源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07年2月11日經...
條例內容 (2014年2月2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5次會議通過,2014年5月17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推進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規範殯葬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
會議認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旅遊資源,規範和促進自治州旅遊業發展,制定該《條例》是必要的。《條例》體現了國家法制的統一,不違背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