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金融開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

2021年《黑龍江省金融開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印發並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金融開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
  • 實施時間:2021年
措施內容,內容解讀,

措施內容

一、鼓勵引進各類金融主體
(一)法人金融機構總部
新設立、新遷入的法人金融機構總部,疊加獎補最高1.5億元。新設立、新遷入的股權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合稱股權投資類企業),疊加獎補最高1500萬元。鼓勵省內法人金融機構、股權投資類企業引戰增資,對實現增資擴股的,疊加獎補最高1000萬元。鼓勵省內法人金融機構、省金融控股集團依法依規開展跨地區併購重組,疊加獎補最高1000萬元。
(二)金融機構地區總部及分支類機構
新設立、新遷入、新升格的金融機構地區總部及一級分支機構,對地方經濟發展產生實質貢獻的,疊加獎補最高1000萬元。新設立、新遷入的金融機構資金業務專營機構、具備資金歸集結算職能並對地方經濟發展產生實質貢獻的,疊加獎補最高500萬元。
(三)金融專業公司及特色金融業務經營機構
省外金融機構在我省新設立、新遷入的商業銀行專營機構、金融租賃、證券、基金管理、期貨、保險公司等法人金融機構專業子公司,疊加獎補最高500萬元。
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我省新設立特色金融業務事業部、特色金融業務經營機構,開展普惠金融、綠色金融、供應鏈金融、貿易金融、對俄特色金融等符合我省產業發展導向的相關業務,在我省實行全國業務結算並對地方經濟發展產生實質貢獻的,疊加獎補最高500萬元。
對省外銀行、證券、保險等法人金融機構在我省新設立、新遷入的金融科技子公司、產品研發中心、數據處理中心、軟體開發中心、金融科技實驗室等機構,疊加獎補最高500萬元。
(四)金融配套服務機構
新設立、新遷入的國際國內信用評級(評估)公司和徵信機構、法人金融機構總部業務培訓機構等金融配套服務機構,以及全國性金融行業協會組織,疊加獎補最高400萬元。
(五)境外金融機構及資本
鼓勵引進境外金融機構、組建合資金融機構,參照引進法人金融機構總部給予同等獎補;鼓勵銀行機構總部在我省新設立對俄結算專營機構,參照引進特色金融業務事業部、特色金融業務經營機構給予同等獎補;鼓勵設立外商股權投資類企業,鼓勵引進境外金融專業公司、特色金融業務經營機構以及金融配套服務機構,參照境內同類型企業或機構給予同等獎補。
(六)引進金融主體購房政策
由省外資本新設立、新遷入的法人金融機構總部在省內首購自用辦公用房的,疊加獎補最高2000萬元;省外金融機構在我省新設立、新遷入、新升格的地區總部及一級分支機構,在省內首購自用辦公用房的,疊加獎補最高1000萬元;新設立、新遷入的金融專業公司及特色金融業務經營機構首購自用辦公用房的,參照金融機構地區總部及一級分支機構獎補政策執行。
二、強化金融助振興貢獻激勵
鼓勵支持總部和主營業務均在我省的企業,在滬、深交易所主機板、創業板及科創板首發上市,給予分階段補貼。具體為:對在黑龍江證監局完成上市輔導驗收合格擬在境內上市的後備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對企業上市申請材料已被證監會、上交所、深交所正式受理、擬在境內上市的後備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300萬元;對在境內成功首發上市的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500萬元。對在境內主機板、創業板、科創板和北交所重組上市,以及在境外主機板、創業板首發上市且上市融資額2億元以上的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500萬元。對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的,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對新三板掛牌企業成功在北交所公開發行並上市的,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800萬元。對外省上市公司遷址落戶我省,完成工商登記和納稅登記變更並承諾5年內不遷出的,省級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我省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可轉債、配股等實現再融資5億元(含)以上的,疊加獎勵最高150萬元。對在哈爾濱股權交易中心“紫丁香”專板掛牌並實現直接融資的股份制企業,獎勵最高30萬元。
設立省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對省內企業的超額投資已滿3個月的,疊加獎勵最高2000萬元。鼓勵省內企業通過積極參股國家級基金,對省內投資規模超過出資額的,疊加獎勵最高2000萬元。省內股權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投資的外省企業遷入我省或設立子公司,符合我省產業鏈補鏈強鏈延鏈需求且企業實際運營滿1年的,疊加獎勵最高500萬元。商業銀行當年年度存貸比超過100%的,獎勵最高500萬元。對吸引險資支持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且貢獻突出的機構、企業或項目建設單位,疊加獎勵最高500萬元。
三、加強金融人才引進培育
支持突破地域、單位、工作方式等限制柔性引進金融人才,與我省金融機構、大型企業集團、高等院校、金融研究機構(智庫)簽訂服務協定且服務半年以上的,省市財政根據其在我省工作時間以及實際貢獻,按個人年薪酬總額的15%給予一次性獎補,疊加獎補最高15萬元。
鼓勵我省金融機構、大型企業集團、高等院校、金融研究機構(智庫)等引進和培育行業領軍型、高級精英型、青年骨幹型金融人才,由省人才管理部門發放“黑龍江省引進高層次人才服務卡”,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稅收、戶籍辦理、配偶就業、子女教育、醫療保障、住房保障等相關優惠政策。
聘請金融界優秀專家、學者、企業家,設立“黑龍江省金融諮詢顧問委員會”,打造省級高端金融智庫,為我省政府金融決策提供諮詢意見。支持我省金融管理部門與金融機構、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等深化合作,設立“黑龍江金融發展研究院”。

內容解讀

根據《政策措施》,我省將鼓勵引進各類金融主體,新設立、新遷入的法人金融機構總部,疊高獎補最高1.5億元;強化金融助振興貢獻激勵,對在境內成功首發上市的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500萬元;加強金融人才引進培育,行業領軍型、高級精英型、青年骨幹型金融人才可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稅收、戶籍辦理、配偶就業、子女教育、醫療保障、住房保障等相關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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