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黑龍江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黑龍江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16日

檔案全文

黑龍江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招商工作總體部署,吸引總部企業落戶我省,支持總部企業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勵總部企業來我省落戶。在我省註冊、實行統一結算並在省內繳納所得稅的新落戶企業,納入省內統計核算的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億元(不含房地產企業)可認定為總部企業,認定當年給予落戶獎勵1000萬元。〔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市(地)政府(行署)〕
二、鼓勵總部企業做大規模。經認定的總部企業,認定次年起五年內,納入省內統計核算的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較上一年同比增長超過10%的獎勵100萬元,較上一年同比增長超過20%的獎勵200萬元。〔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市(地)政府(行署)〕
三、支持總部企業品牌建設。對總部企業首次被評定為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中國企業家協會)、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中國企業家協會)、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全國工商聯)或全國農產品加工業100強(中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協會)的,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中國企業500強(中國企業家協會)的,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評定為世界企業500強(《財富》)的,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工商聯、省財政廳,各市(地)政府(行署)〕
四、鼓勵總部企業能級提升。總部企業由分公司改制為子公司的,由功能型總部轉變為企業總部的,由區域型總部升級為全國總部、亞太區總部和全球總部的,納入省內統計核算的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超過1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市(地)政府(行署)〕
五、支持總部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支持總部企業參與我省研發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和各類政府科技計畫項目,按規定給予相關資金支持。支持總部企業整合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力量,建立專業領域技術創新聯合體,對總部企業獨自或聯合建設,新認定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和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的建設資金補助。上述平台建成運行後,5年內給予一定比例的研發經費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市(地)政府(行署)〕
六、支持總部企業租用、購買辦公用房。總部企業租用辦公用房的,連續3年給予租金補助,第1年補助年度租金的30%,第2年補助年度租金的20%,第3年補助年度租金的10%,補助金額累計不超過600萬元。購買辦公用房的,按房價的5%分5年給予補助,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各市(地)政府(行署)〕
七、鼓勵建設總部基地。支持各市(地)利用閒置國有房產建設總部基地,總部企業入駐的,前3年免房租,後2年房租減半。總部企業自建總部基地,且計畫分割銷售面積不超過總建築面積30%的,優先納入年度用地計畫指標,採取公開出讓方式供地,可按所在地土地基準地價3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各市(地)政府(行署)〕
八、鼓勵上市公司遷入。外省優質上市公司(不含房地產企業)遷入,可直接認定為總部企業,納入省內統計核算的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億元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總部企業重組外省上市公司,並將外省上市公司註冊地遷入省內的,納入省內統計核算的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億元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黑龍江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地)政府(行署)〕
九、支持投資重大項目。總部企業在我省實際投資額超過2億元的,按照不超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水平(對超過同期LPR水平的,按同期LPR利率;對不超過同期LPR水平的,按實際貸款利率),給予新增貸款50%貼息支持,貼息期限5年,每年單個項目貼息額度不超過800萬元。支持總部企業發起設立各類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投資重大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市(地)政府(行署)〕
十、支持總部企業資本市場融資。對在黑龍江證監局完成上市輔導驗收合格擬在境內上市的後備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對企業上市申請材料已被正式受理、擬在境內上市的後備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300萬元;對在境內成功首發上市的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500萬元。對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的,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對新三板掛牌企業成功在北交所公開發行並上市的,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800萬元。對省內上市公司再融資並用於省內投資的,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到賬額給予2.5%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支持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發行公司債、銀行間市場債務融資工具和企業債等公司信用類債券,成功發行並用於省內投資的,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到賬額給予2.5%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黑龍江證監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省財政廳,各市(地)政府(行署)〕
以上政策,除明確由省級財政承擔的獎補資金外,其他各項獎補資金由省、市(地)各承擔50%,如與其他政策交叉,按照“從優、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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