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加快推進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武漢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10月30日印發武漢市加快推進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加快推進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1月30日
  • 發布單位:武漢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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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引進、培育和壯大總部企業,加快推進總部經濟高質量發展,最佳化產業結構,提升城市功能,增強城市資源整合力和輻射帶動力,有效支撐現代化大武漢建設,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工作措施
錨定國家中心城市、長江經濟帶核心城市和國際化大都市總體定位,圍繞打造“五個中心”、建設現代化大武漢的目標任務,以創新發展為引領,以提質增效為主線,以融入全球產業鏈高端環節為導向,按照“引進來、留得住、可發展”的思路,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的原則,不斷加大總部企業的引進和培育力度,著力構建市、區協同推進工作格局,促進我市總部經濟提檔升級。
(一)強化總部企業招商引資。聚焦構建“965”現代產業體系,遵循“建鏈、延鏈、補鏈、強鏈”的原則,高水平策劃一批總部企業招商項目, 大力引進世界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等企業總部項目。推進總部經濟招商引資“一把手”工程,深挖名人招商、以商招商、校友招商潛力,定期組織500強企業專場、大型中央企業專場、校友專場、楚商專場等專題招商活動,加快推進項目早簽約、早落地。力爭通過5年努力,世界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大型中央企業在漢設立總部(區域總部、功能型總部)數量突破100家。(責任單位:市招商辦、市直相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
(二)引導總部企業突破性發展。鼓勵在漢區域型總部升級為全國及全球總部,提升總部能級。深挖在漢總部企業投資潛力,引導企業進一步加大在漢投資,將總部企業在漢新增投資建設項目納入市級重點建設項目綠色通道管理,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投產。瞄準跨國公司、中央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在漢開設的分公司、辦事處,建立區人民政府負責人和部門對口服務機制,引導企業逐步形成具有高端職能的綜合型總部或者功能型總部。加大對高成長性企業的跟蹤服務力度,遴選儲備一批潛力企業,構建企業全生命周期、全鏈條的服務體系,為企業提供研發、投融資、人才引進等精準幫扶。鼓勵企業嫁接市內外優質資源在漢設立總部型法人機構。力爭通過5年努力,全市總部企業數量突破400家,總部企業稅收占全市企業稅收總額比重達25%左右。(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
(三)強化總部企業精準服務。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縮短企業辦事時間、提高辦事效率。建立全天候專人、專線聯繫制度,傾聽企業訴求,協調解決存在問題,提供“一對一”人才、金融、用地、稅收等政策輔導。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法治環境。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信用武漢”網站功能和服務,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構建產業生態圈,以滿足總部企業產業鏈配套需求為導向,積極引導產業鏈相關企業向總部企業集聚,打造各具特色的總部經濟產業園。(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稅務局)
(四)加強總部企業要素保障。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建設自用生產基地、辦公大樓等總部建築物,由企業所在區人民政府報市人民政府審定後,納入市級重大項目計畫,可優先使用年度用地計畫指標。重點招商引資的總部企業用地,在土地公開出讓時,因實現公共利益和城市功能需要,出讓地塊需要設定相應條件時,應符合公平競爭原則,各區要落實屬地管理職責,確保按照相應出讓條件履約。加強綜合金融服務支持,依託武漢企業融資對接服務平台為總部企業提供融資徵信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在賬戶開立、結算服務、融資業務、高級管理人員服務等方面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委、市地方金融局)
二、認定條件
申請企業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可認定為總部企業:
(一)企業市場主體登記註冊、稅務登記和統計關係均在武漢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納稅,誠信經營。
(二)企業對武漢市以外的3家以上(含3家)企業(含分公司、子公司等)履行規劃決策、投資管理、資源配置等綜合管理職能;或者經母公司授權為集團內3家以上(含3家)企業提供研發、物流、採購、銷售、財務等服務職能;或者企業在武漢市以外實現營業收入占企業合併報表年度營業收入的30%以上(含30%)。
(三)企業上年度對武漢地方財政貢獻達到一定規模,其中農業企業不低於1000萬元;製造業企業、批發零售業企業不低於2000萬元;建築業企業不低於3000萬元;服務業企業不低於1500萬元。
世界企業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設立的總部或者區域總部,國家和中央部門確定的大型企業(集團)在漢投資設立的二級以上(含二級)總部或者區域總部,上年度對武漢地方財政貢獻不低於1000萬元,可直接認定為總部企業。
三、政策支持
總部企業認定和政策兌現工作每年定期開展。金融總部支持政策按照我市現行金融政策執行,由市地方金融局組織實施。本政策措施所需各項獎勵補貼資金,由市級財政和總部企業所在區各承擔50%。
(一)支持新引進企業落戶
1.落戶獎勵。按照企業實繳註冊資本的2%給予落戶獎勵,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獎勵資金分2年兌現。(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2.辦公用房補貼。在本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的新引進企業,連續3年每年按照租金的5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或者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予購建自用辦公用房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同一企業不能同時享受以上兩項辦公用房補貼。(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房管局)
(二)支持總部企業提升能級
1.增資擴股獎勵。現有企業自認定當年起2年內增資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按照實際到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2.投資獎勵。現有企業自認定起2年內,在本市新增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含1億元,不含購買土地費用)的,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一次性投資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獲得投資獎勵的資產10年內不得交易,凡在規定期限內交易的,退回所享受的獎勵資金。(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三)支持總部企業壯大
1.經營貢獻獎勵。自認定次年起連續3年給予總部企業經營貢獻獎勵,獎勵額度為企業上年度地方財政貢獻較前一年增量部分的50%,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連續3年獲得500萬獎勵的,額外再獎勵500萬元。(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2.發展壯大獎勵。總部企業首次被評定為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 首次被評定為中國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2000萬元獎勵; 首次被評定為世界企業500強的,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四)支持總部企業人才引進培養
1.人才獎勵。獲得經營貢獻獎勵或者發展壯大獎勵的總部企業,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人才給予一定人才獎勵,單人獎勵額度不超過個人稅前年收入的5%,單個企業總獎勵金額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2.安居保障。總部企業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設立單位集體戶,納入武漢市常住戶口管理,方便職工辦理其他社會事務。各區可統籌安排總部企業人才住房,支持有條件的總部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總部企業人才租住。積極落實大學生保障房配租配售政策和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保障政策。非本市戶籍的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的,其在限購區域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限購政策限制。(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房管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公安局)
3.服務保障。各區對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子女入園、入學、醫療和配偶就業等給予便利化服務保障,市教育、衛健、人社等部門負責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經認定總部企業引進的人才,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我市各類人才引進培養計畫,經市級人才工作主管部門審核入選後,按照有關規定分類分級給予政策支持和全方位服務保障。(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招才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衛健委)
(五)支持總部企業對外拓展
1.通關便利支持。積極為總部企業做好通關業務諮詢等相關配套服務工作,以貿易便利化為重點,創新監管制度和監管模式,提高出入境人流、物流效率,推動口岸“大通關”進程。充分利用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先行先試優勢,在進出口通關、出入境等方面為總部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責任單位:武漢海關,市商務局,自貿區武漢片區管委會)
2.出入境便利支持。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外籍工作人員需在漢常住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相同期限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經認定的總部企業員工因商務需要出國、赴港澳台地區的,可享受加急辦理出入境證件等便利服務。(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實行市區聯動、以區為主的工作機制。各區人民政府是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工作的實施主體,負責做好總部企業的引進、培育及服務工作;依據本政策措施細化工作流程,組織開展總部企業年度認定和政策兌現工作。市發改委負責統籌全市總部經濟發展工作,會同市直相關部門建立總部經濟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和督促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直相關部門)
(二)加強協調服務。總部企業享受各級政府綠色通道和“直通車”服務,各區要建立總部企業“一對一”跟蹤服務機制,積極主動協調總部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屬於區級許可權內的事項,由各區給予協調解決;屬於市級許可權內的事項,由市直相關部門給予協調解決;需跨部門綜合協調解決的事項,由市發改委匯總後分類提請市人民政府協調。(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直相關部門)
(三)強化跟蹤監測。各區要做好本轄區內總部企業跟蹤和統計工作,並建立總部企業的年度覆核制度,定期報送本轄區總部企業經營情況和年度覆核情況。各區要結合實際,建立潛力企業庫,加強跟蹤和服務,幫助企業儘快成長壯大為總部企業。(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直相關部門)
五、其他事項
(一)市人民政府重點引進對我市產業發展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企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直接申請為總部企業,並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給予各類政策支持和服務。各區可結合全市產業地圖,聚焦構建“965”現代產業體系,對本轄區重點產業領域總部企業,制定相應支持政策。
(二)新引進企業是指到認定年度止(含認定年度),企業在我市註冊經營時間3年以下(含3年)的企業;現有企業是指到認定年度止(含認定年度),企業在我市註冊經營時間3年以上的企業。
(三)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指企業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專業人才指企業獲得高級職稱的人員,或者入選國家、省、市高端人才計畫及納入國家級專家庫的人才。申請人才獎勵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專業人才需在漢繳納個人所得稅,申請人數不得超過申請企業員工總人數的10%。
(四)地方財政貢獻是指申請企業及其在漢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在上一納稅年度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消費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附加稅等所有稅收彙算清繳完畢後(不含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海關關稅、保險公司代收代繳的車船稅),我市及各區地方財政留存部分。控股子公司是指持股比例在50%以上(含50%)的子公司。
(五)世界企業500強以《財富》雜誌榜單為準;中國企業500強、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以中國企業聯合會榜單為準;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以全國工商聯公布的榜單為準。
(六)符合本政策措施規定的同一企業、同一項目同時符合本市其他支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辦理。我市已認定且享受政策尚未期滿的總部企業,其未兌現完的獎勵政策按本政策措施執行。
(七)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本市以前出台的支持總部經濟發展的政策,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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