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市區居民小區電梯使用安全管理,預防電梯事故,保障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湖北省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8〕38號)和《中共黃岡市委關於加強城鄉居民小區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的意見》(黃髮〔2020〕6號)有關規定和檔案精神,結合市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區居民小區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為加強市區居民小區電梯使用安全管理,預防電梯事故,保障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湖北省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8〕38號)和《中共黃岡市委關於加強城鄉居民小區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的意見》(黃髮〔2020〕6號)有關規定和檔案精神,結合市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加強市區居民小區電梯使用安全管理,預防電梯事故,保障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湖北省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8〕...
《湖北省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電梯使用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而制定的法律法規。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
電梯使用單位依據《湖北省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第九條有關規定確定。電梯使用單位是電梯安全使用的責任主體,對電梯安全使用負第一責任。電梯使用單位無法確定的,由電梯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督促所有權人明確或者指定使用...
本辦法所稱電梯,包含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等。具體範圍按照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目錄及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確定。第三條市、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化工區管委會,下同)應當加強對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將電梯安全...
個人或者單個家庭自用電梯改作多個家庭或公眾聚集場所公共使用的,執行本辦法。第三條電梯安全管理工作應當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權責明確、便民高效的原則,以落實電梯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為核心,著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是指城鎮(含建制鎮)建設過程中居民住宅區所需配套建設的幼稚園(以下簡稱“配套幼稚園”)。第三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充分考慮人口變化和城鎮化發展趨勢,以縣(市、區)為單位制定...
包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包頭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包府發[2010]48號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單位,中直、區直企事業單位,各大中專院校: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包頭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
遵義市主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暫行)第一條為適應社會發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貴州省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電梯,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目錄確定的電梯,包括乘客電梯、載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等。第三條 電梯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權責明確、綜合治理、便民高效的原則。第四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
本辦法所稱的電梯,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等。具體範圍按照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目錄及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確定。第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加強對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湖北省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個人或者單個家庭自用電梯改作公共使用的,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督促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建立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電梯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鎮(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