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農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鹹陽市農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陝辦字〔2009〕85號),設立市農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
(二)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三)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和發展。
(三)指導全市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
(四)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五)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六)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農藥、飼料有關許可及監督管理。
(八)擬訂全市畜牧業、飼料工業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和規模飼養;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飼料資源的保護工作;負責飼料的監督管理。
(九)承擔動物(除野生動物外)防疫、檢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承擔官方獸醫、職業獸醫管理工作;承辦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動物源性飼料安全衛生審查工作。
(十)負責植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市內植物(除森林外)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一)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實施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二)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農業信息服務工作。承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指標統計工作。
(十三)擬訂全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和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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