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鹹陽市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鹹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 85 號),設立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教育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三)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保障機制,編制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
(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五)加強校園環境治理和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職責,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教育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三)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中國小德育教育,指導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四)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幼兒教育,制定基礎教育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及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基本檔案,規範辦學行為。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加強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指導職業教育專業建設、教學設備建設和教材建設工作,提高職業教育的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負責成人教育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六)負責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工作,編制下達教育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教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與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教育基建投入計畫;監督管理教育專項經費;實施家庭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
(七)主管全市民辦教育工作。制定全市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民辦教育學校辦學許可、巨觀管理和督導評估工作;指導民辦教育學校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八)負責教育宣傳工作和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校穩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九)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教育人才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承擔職稱評定工作;統籌規劃全市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十)負責組織各類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中等及其以下學校招生計畫;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籍管理和畢業證發放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規範和標準,指導推廣國語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科研工作,指導教育教學研究機構承擔國家、省、市重大教育科研項目。指導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及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推進教育均衡協調發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指導縣市區政府教育督導工作。
(十四)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內設機構10個:
1、秘書科
承擔機關綜合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及教育系統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教育宣傳和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草擬工作計畫、總結和綜合性材料;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安排及督查工作;負責機關文書處理和檔案、信訪、提案及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通訊和值班工作;承擔教育史志編纂工作;承擔局系統依法行政、應急管理、治安及後勤事務管理工作。
2、人事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幹部人事工作政策,指導教育系統幹部管理體制、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承辦機關、直屬單位幹部的考察、任免、選拔和後備幹部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組織人事及社會保險工作;承擔教育系統人才工作和評優樹模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校長的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各級各類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指導協調中國小教師招收錄用有關工作;負責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
3、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科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各類教育事業招生計畫;負責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和監督工作;實施中國小校布點規劃和調整工作;承擔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和校舍改造工程項目的規劃、管理和監督實施工作;負責各級各類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工作,編報各類財務統計報表;負責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政府採購、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的公費醫療管理、養老保險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4、基礎教育科
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工作。承擔全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改革,推動實施素質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規範基礎教育辦學行為;負責全市"兩基"鞏固提高工作;指導教育科研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承擔語言文字、國語推廣和測試工作;負責中國小畢業考試、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中考工作;承擔基礎教育質量管理和考評工作;指導普通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條件裝備工作;承擔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知識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校園環境治理和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5、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承擔全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職業技術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專業建設和教材建設工作;承擔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學質量的考評工作;承擔職業技術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及政策制定工作;負責職業技術學校學籍管理和學歷證書發放工作;協調指導職業學校就業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和成人文化技術培訓工作;指導職業技術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工作。
6、師資與師範教育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和學歷教育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師培訓基地建設工作;承擔中國小教師師德建設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建設工作;承擔中國小教師隊伍骨幹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中國小教師對口支援;指導全市教師進修學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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