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城市建設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鹹陽市城市建設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鹹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85號),設立市城市建設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城市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定;擬訂城市建設、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管理、環衛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城市維護建設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城市綜合開發項目的立項論證、監督檢查及項目竣工驗收;負責編制城市市政、環衛、公用等基礎設施建設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市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燃氣的行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城鎮綠化工作。
(四)負責城市建設各項資金計畫編制,監督管理城建資金的使用;參與平衡城市建設基礎設施補助性經費的計畫編制;負責城市建設維護資金項目預決算的審核;負責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市區環境衛生工作,協調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區政府開展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六)負責城市污水處理 、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審核工作;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的市容市貌審查以及市政設施廣告設定的審核工作。
(七)負責市區內澇防治和排洪、排污設施的建設及管理工作;參與城市內相關突發性事故的應急搶險及突發事件的現場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八)負責實施城市建設招商引資工作。承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指標統計工作。
(九)負責與城市建設管理有關的重點科技項目的推廣套用,指導新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等工作。
(十)依據國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市建設管理局內設機構6個:
1、秘書科
承擔局系統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局機關文秘、辦公自動化、信息公開、機要保密、對外宣傳及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及社會保險等工作;組織實施局系統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承擔局系統幹部職工思想教育、計畫生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報賬工作;負責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局系統安全保衛、信訪穩定及應急管理等工作。
2、計畫資金管理科
負責城市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編報城市維護建設年度投資計畫和專項工程資金計畫;組織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市建設資金計畫管理,編制並審核城市建設資金預決算;參與城市建設、維護工程的驗收工作;統一下達市政設施維護費,切塊下達城市公用事業管理維護費、配套費,並監督使用;組織局系統各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參與城市各項補助性經費的計畫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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