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農業局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99號),設立市農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崔用慧為市農業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市農業局
  • 定位: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編制:23名 
職責調整,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主要職責,其它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職責,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
(三)加強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四)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職責,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內設機構

一、政辦科
主要職責: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督促辦理;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檔案的起草、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保衛和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農業行業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指導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培養、選拔、交流、任免等具體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及考核、獎懲工作;調查研究農業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編制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財務報帳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承擔農民體育協會的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農業科
主要職責:指導全市糧油與畜牧業多種經營、蔬菜生產和結構布局調整;研究提出糧油與畜牧業多種經營、蔬菜生產規劃、計畫和政策;負責提出糧油與畜牧業多種經營、蔬菜生產項目建設計畫、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並具體實施和管理;組織糧、油、牧、菜多種經營適用先進技術和優良新品種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導農牧業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參與實施重大農牧業技術推廣項目;負責農情網點和農業行業信息系統建設,匯集和傳遞種植業(不含蠶茶果,下同)生產情況;掌握種植業生產和自然災害情況,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調撥;負責“菜籃子”工程的生產建設管理;指導生態農業建設;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研究提出畜牧業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畜牧業產加銷一體化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畜產資源和牧草地資源保護工作;參與擬定“菜籃子”工程中有關肉、奶、蛋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畜產經濟的協調工作。
三、農業產業化與發展計畫科
主要職責:組織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化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實施農業產業化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指導農業產業化政策和農業現代化建設;提出全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項目、布局、認定和政策建設;負責組織協調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全市農業資源的調查研究、分析評估和動態監測的綜合分析;負責全市農業資源、農業區劃的數據和資料收集、整理、利用、諮詢工作;組織擬定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農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及農業技術改造項目、重大農業建設項目和具有示範效益的產業化項目的計畫管理和審核、上報;負責編制各項經費的預算、決算,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指導農牧三場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
四、科技教育科(市農科辦)
主要職責:擬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組織指導農業科研、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體系工作;指導開展農業技術集團科技承包、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和農科教結合工作;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管理科技成果;負責農業科技推廣獎的評審、申報、獎勵工作;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物種資源保護工作;管理農業有關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指導農業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綠色食品的認證管理和農產品質量認證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指導農業和農民教育,組織農民技術職務評定;負責農業科技宣傳和農業展覽活動;承辦農業涉外工作。
五、法制科 
主要職責:承擔政策性檔案的起草和審核工作;負責對部門內政策法規起草中涉及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條款的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市級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種子、種苗、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動植物防疫和檢疫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隊伍的管理監督以及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農業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核;負責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六、信息科、農民負擔監督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檢查有關農民負擔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檔案;處理非法加重農民負擔的案件;負責培訓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人員。

人員編制

市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總畜牧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5正3副)。
工勤人員(司機)2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 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的政策制定。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和發展。
(三)指導全市種植業、畜牧業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質量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
(四)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相關部門共同指導實施。
(五)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組織擬訂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六)承擔提升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建議。組織落實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七)組織、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食用菌種、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相關許可及監督管理。監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的實施。開展獸藥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安全監理。
(八)負責動植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起草有關動植物防疫和檢疫實施辦法。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和監督全市動植物(除森林、野生動物外)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疫情監測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九)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實施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農業信息服務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領域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的研究、引進,負責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及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三)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發展節水農業。
(十四)制定並實施全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五)承擔市政府農業涉外有關事務,開展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農業援助項目的監管工作。
(十六)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其它事項


(一)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為市農業局下屬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經費財政全額預算。主要承擔減輕農民負擔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的有關工作。
(二)市農業局履行的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與發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等職責,委託農村經營管理站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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