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99號),設立市農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崔用慧為市農業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市農業局
- 定位: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編制:23名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職責,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
(三)加強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四)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職責,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
工勤人員(司機)2名。
主要職責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和發展。
(三)指導全市種植業、畜牧業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質量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
(四)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相關部門共同指導實施。
(五)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組織擬訂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六)承擔提升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建議。組織落實國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七)組織、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食用菌種、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相關許可及監督管理。監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的實施。開展獸藥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安全監理。
(八)負責動植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起草有關動植物防疫和檢疫實施辦法。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和監督全市動植物(除森林、野生動物外)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疫情監測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九)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實施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農業信息服務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業領域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的研究、引進,負責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及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三)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發展節水農業。
(十四)制定並實施全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五)承擔市政府農業涉外有關事務,開展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農業援助項目的監管工作。
(十六)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其它事項
(一)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為市農業局下屬科級事業單位,事業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經費財政全額預算。主要承擔減輕農民負擔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的有關工作。
(二)市農業局履行的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與發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等職責,委託農村經營管理站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