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學生食堂建設和管理服務規範

《高等學校學生食堂建設和管理服務規範》是四川省地方標準,適用於四川省內高等學校學生食堂建設和管理,2024年6月8日起正式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等學校學生食堂建設和管理服務規範
  • 實施時間:2024年6月8日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4年6月,四川省地方標準公告2024年第1號正式發布《高等學校學生食堂建設和管理服務規範》。

內容解讀

規範》詳細規定了高等學校學生食堂的場所與布局、設施設備、管理與服務、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工作規範和要求,理順了高等學校學生食堂建設管理和服務保障體系,注重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為高校食堂管理提供科學依據。例如,《規範》明確不宜制售皮蛋、四季豆、鮮黃花菜、發芽土豆、野生菌等高風險食品。食品應燒熟煮透,熱加工食品中心溫度不低於70℃。烹飪後至食用前置於冷藏溫度以上、60℃以下存放的高危易腐食品,燒熟至食用時間不宜超過2小時,如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高危易腐食品,應在高於60℃或冷藏條件下存放等。
《規範》明確學生食堂應根據學生消費需求合理設定基本大夥和特色餐飲比例,配置結構合理的高、中、低價位菜品。每學期應開展不少於1次學生滿意度調查,滿意度應從質量、分量、價格、味道、食品安全、營養與健康、服務態度等方面進行評價,並且高校應每2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此外,高校宜將學生食堂信息化建設納入學校整體建設規劃。加強“網際網路+明廚亮灶”建設,逐步實現高校學生食堂遠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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