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師業務考核

高校教師業務考核是指高等學校教師業務工作考核制度。蘇聯 1987 年開始實行。目的是評估教師的業務工作及其對現任職務的適應情況,並以此作為晉升工資的依據。每一聘任期內考核一次。按工齡段(5 年、10 年、15 年)的具體工作條件和職務要求考核。考核內容:教學、科研、教育工作成績及業務提高情況。

由任期一年的考核委員會主持進行。其成員包括擁有舟幾放學銜、學位的教師和協榆黨團滲翻體工會代表。該委員會根據教研室的意見、教師本人的陳述和學承危檔生的反映,以公開表決方式,對被考核者作出稱職與否的決定,並提出如下建議:只項棕協提高職務工資;列入晉升後備人員;提高業遙棗全務水平;改進業務工作。不合格者次年再考核,如再不合格,經校、系學術委員會確認,端恥坑照予以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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