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GB 19079.30-2013)是2014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國家體育總局。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GB 19079.30-2013)規定了山地戶外場所開放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與基本技術要求。《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GB 19079.30-2013)適用於向社會開放的經營性山地戶外場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
  • 外文名: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 - Part 30: Mountain outdoor place
  • 標準號:GB 19079.30-2013
  • 發布日期:2013-10-10
  • 實施日期:2014-05-01
  • 標準類別:管理
  • 中國標準分類號:Y55
  • 國際標準分類號:97.220
  • 歸口部門:中國國家體育總局
  • 性質:強制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根據中國登山協會的初步調查,截止2013年,中國各類型的戶外運動俱樂部(含經營性的和非經營性的)大約有2000家左右,直接帶動民眾參與戶外活動的人次超過千萬。另外還有一些自發性的活動(所謂AA制的活動),以及政府組織的活動,如民眾性登山活動。進入中國戶外運動市場的世界品牌(包括國內品牌)已達500多個,並且還在不斷地快速增長之中。中國僅一個戶外品牌的年批發額已超過2.3億。據估計,戶外運動目前的市場份額已接近100億,直接消費人口接近600萬。隨著山地戶外運動參與人數的激增,人身傷亡事故的絕對數量也明顯增加,制定《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GB 19079.30-2013)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2011年10月13日,國家標準計畫《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20110200-Q-451)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451(中國國家體育總局)組織起草。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3年10月10日,國家標準《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GB 19079.30-2013)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4年5月1日,國家標準《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GB 19079.30-2013)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GB 19079.30-2013)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國家體育總局登山運動管理中心、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科學研究所、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主要起草人:顏金安、張志堅、董范、周錦琳等。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從業人員資格
2
5場地、設施設備條件
2
6衛生、環境管理要求
2
7安全保障
2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GB 19079.30-2013)規定了山地戶外場所開放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與基本技術要求。《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GB 19079.30-2013)適用於向社會開放的經營性山地戶外場所。

引用檔案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 21734 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場址及配套設施
GB/T 23268.1 運動保護裝備要求第1部分:登山動力繩
JT/T 107 船用工作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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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30部分:山地戶外場所》(GB 19079.30-2013)是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維護消費者人身安全,促進體育產業健康發展的基礎性技術工作。作為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準入標準,該標準突出了安全性要求,與《全民健身條例》《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等法規和規章相銜接,確保了政策的連續性和可操作性,將為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制度的實施和民眾健身安全提供堅實的技術保障。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28部分:武術散打場所》(GB 19079.28-2013)制定的目的主要是確保體育場所的服務質量,規範體育場所的市場準入行為,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維護體育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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