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GB 19079.19-2010)是2011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國家體育總局。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GB 19079.19-2010)規定了拓展場所開放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與基本技術要求。《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GB 19079.19-2010)適用於各種、各類拓展場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
  • 外文名: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 - Part 19:Tuozhan place
  • 標準號:GB 19079.19-2010
  • 發布日期:2011-01-14
  • 實施日期:2011-06-01
  • 標準類別:管理
  • 中國標準分類號:Y55
  • 國際標準分類號:97.220
  • 歸口部門:中國國家體育總局
  • 性質:強制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中國全民健身事業的發展,許多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危險性大的體育項目日益普及。由於安全隱患大,事故機率高,加強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安全管理和嚴格經營準入條件十分必要。2009年國務院頒布《全民健身條例》,規定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為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制度,因此制定了《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GB 19079.19-2010)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2006年1月20日,國家標準計畫《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20051822-Q-451)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451(中國國家體育總局)組織起草。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1年1月14日,國家標準《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GB 19079.19-201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1年6月1日,國家標準《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GB 19079.19-201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GB 19079.19-201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國家體育總局登山管理中心、北京體育大學、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七四三五工廠。
主要起草人:張麗萍、蔡有志、李石、崔恩文、陳道耘、鄧立岩等。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從業人員資格
2
5場地、設施設備條件
2
6安全裝備
3
7輔助設施設備
3
8衛生、環境管理要求
3
9安全保障
3
附錄A(資料性附錄)可能致人傷窨的結構形式示意圖
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GB 19079.19-2010)規定了拓展場所開放應具備的基本條件與基本技術要求。《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GB 19079.19-2010)適用於各種、各類拓展場所。

引用檔案

GB 3097 海水水質標準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4053.3 固定式鋼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業防護欄桿及鋼平台
GB 8408-2008 遊樂設施安全規範
GB 8918 重要用途鋼絲繩
GB 9668 體育館衛生標準
GB/T 10001.1 標誌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 50007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
GB 50009 建築結構荷載規範
GB 50010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
GB 50017 鋼結構設計規範
GB 50204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GB 50205 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GB 50300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GB 19079.19-2010)是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維護消費者人身安全,促進體育產業健康發展的基礎性技術工作。作為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活動準入標準,該標準突出了安全性要求,與《全民健身條例》《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等法規和規章相銜接,確保了政策的連續性和可操作性,將為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制度的實施和民眾健身安全提供堅實的技術保障。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9部分:拓展場所》(GB 19079.19-2010)制定的目的主要是確保體育場所的服務質量,規範體育場所的市場準入行為,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維護體育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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