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單位公筷公勺使用規範》是2020年06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餐飲服務單位公筷公勺使用規範
- 外文名:Standard for use of chopsticks and spoons in catering service units
- 標準編號: T/DLMSWH 021—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6月01日
- 實施日期: 2020年06月15日
《餐飲服務單位公筷公勺使用規範》是2020年06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餐飲服務單位公筷公勺使用規範》是2020年06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高成聰、劉勁楓、宋琬屏、徐研、劉寶生、原東連、高德福、李越、陳超、鹿鳴、周長生、左睿。起草單位 大連市美食文化協會、大連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
地方標準《公筷公勺使用與服務規範》(DB36/T 1279-2020)規定了公筷公勺的術語和定義、材質要求、服務要求、使用要求、清洗消毒要求、保潔存放要求和宣傳引導。該標準適用於各類餐飲服務單位、集體聚餐場所公筷公勺的使用。居民家庭用餐可...
地方標準《公筷公勺服務規範》(DB34/T 3577-2020)規定了公筷公勺服務的術語和定義、製作要求、配置要求、服務要求和宣傳引導。該標準適用於各類餐飲服務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農村家宴中心及其他集體聚餐場所。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2020...
《公勺公筷使用規範》是泰州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制定的江蘇省地方標準,於2021年11月正式發布。內容解讀 《公勺公筷使用規範》是全國首個明確規範公勺公筷使用的地方標準。標準針對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各類集體聚餐和家庭用餐,規定了公勺公筷...
本標準規定了公筷服務的術語和定義、製作要求、服務要求等。 本標準適用於揚州各類提供餐飲服務場所。 主要內容 播報 編輯 3 製作要求 從長短、顏色(或質料或款式)、標識等方面,區分公筷公勺和個人使用的筷、勺。
地方標準《公筷公勺服務規範》(DB3411/T 1-2020)規定了公筷公勺使用的術語和定義、製作要求、配置要求、使用要求、消毒衛生要求、宣傳推廣、考核評價、智慧財產權說明等。該標準適用於不便實行分餐分桌制的各類餐飲服務單位、農村集體聚餐...
《公筷公勺使用規範》是2020年05月0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郭瑋群、陳漢榮、肖丹瓊、吳依憧、蔡振榮、肖偉忠、黃慶文、蔡煜東、曾麗靈。起草單位 汕頭市餐飲業協會、汕頭市標準化協會、汕頭市旅遊協會、汕頭市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
《規定》明確,公筷是指具有公用功能、用於分取菜點的公用筷子以及具有相同功能的其他餐具。本規定所稱餐飲服務場所,是指提供餐飲服務的飯店、賓館等固定餐飲場所和單位食堂。《規定》要求,在餐飲服務場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合餐者...
《中餐分餐制、公筷制、雙筷制服務規範》是2020年03月1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姚歆、魏敏、行秀娟、海然、彭程、張穎、王曦、崔寧。。起草單位 世界中餐業聯合會中國服務委員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商業行業委員會、《餐飲...
《餐飲服務單位使用公筷公勺顧客滿意度評價規範》,是2022年11月29日浙江省衢州市發布的地方標準。發布 2022年11月29日,浙江省衢州市餐飲服務領域“公筷公勺”推廣使用系列地方標準發布,其中包括《餐飲服務單位使用公筷公勺顧客滿意度評價...
2022年11月29日,浙江省衢州市餐飲服務領域“公筷公勺”推廣使用系列地方標準發布,其中包括《公筷公勺宣傳規範》。內容 《公筷公勺宣傳規範》面向新聞單位、餐飲服務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等,提出了陣地、媒體和活動等多種...
二是服務規範:餐飲服務人員要進行分餐制培訓,接待高檔宴會時,應更多地實行服務員分餐制;一般筵席(包括婚宴、旅遊團餐、零點等),實行一菜一公筷公勺和一人一骨盤的用餐方式;會議用餐,更多實行自助餐和公筷公勺用餐方式。快餐和...
(十三)餐飲服務單位應主動提供“公勺公筷”服務,“公勺公筷”宜採用不同顏色、材質或突出標識等醒目的方式進行區分。積極推廣分餐制。鼓勵提供密封包裝的牙籤。六、食材管理 (十四)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確保食材來源可追溯。
提供公筷公勺,是消費者和經營者都可以接受且切實可行的方式,應大力推廣。地方標準 2022年11月29日,浙江省衢州市餐飲服務領域“公筷公勺”推廣使用系列地方標準發布,其中包括《旅遊飯店公筷公勺使用服務規範》《公筷公勺服務監督規範》...
公勺 公勺,是指公用的勺子,就餐人員共同使用公筷公勺是一種良好的衛生習慣。2022年11月29日,浙江省衢州市餐飲服務領域“公筷公勺”推廣使用系列地方標準發布,其中包括《公筷公勺服務監督規範》等 。
餐飲服務單位應當提供公筷公勺服務。餐飲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相關行業組織應當制定分餐制服務規範,並推動餐飲服務單位落實要求。第十八條 個人應當加強自我健康管理,增強自我防護意識,養成勤洗手、分餐、使用公筷公勺、不食用野味等文明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