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

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

《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是2014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緊扣十八大報告提出的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會議上提出的“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的要求,提出並論述了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法治中國、良善司法、程式法治的制度邏輯與理性構建。對領導幹部以及司法人員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作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和具體措施。

基本介紹

  • 書名: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 
  • 作者:江必新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6月1日
  • 頁數:186 頁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09354568
  • 類型:人文社科
  • 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編
第一章 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內涵與特徵
一、法治思維的內涵與特徵
二、法治方式的內涵與特徵
三、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辯證關係
第二章強調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背景與意義
一、強調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背景
二、強調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意義
第三童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構建與運用
一、構建和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基本要求
二、構建和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需要注意的問題
第二編
第四章法治思維的基本問題
一、法治思維的特性
二、法治思維的內容
三、法治思維的要求
四、法治思維的價值
五、法治思維的養成
第五章法治的原點思維
一、法治的形式要素
二、法治的實質要素
第六章法治的規則思維
一、規則思維的基本特點
二、規則思維的基本範疇與內容
第七章 法治的辯證思維
一、法治觀的類型
二、辯證法治觀的基本內容
三、辯證法治觀的優越性
四、結語
第八章法治的理性思維
一、合理性的兩種形態以及法律制度的理性化
二、衝突情景下的模式選擇
三、實質合理性與形式合理性的統一
第三編
第九章法治方式的基本問題
一、法治方式的特性
二、法治方式的要求
三、法治方式的保障
第十章法治方式的種類及其選擇適用原則
一、法治方式的種類
二、法治方式選擇適用的原則
第十一章 幾類常見法治方式的運用
一、規定類方式及其運用
二、決定類方式及其運用
三、輔助類方式及其運用
四、契約類方式及其運用
五、柔性類方式及其運用
六、解紛類方式及其運用
第十二章運用法治方式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在決策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二、在執行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三、在與其他手段配合使用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第四編
第十三章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深化改革
一、深化改革的過程即是變法的過程
二、改革未行,先求憲法和法律根據
三、改革需要頂層設計、高端立法
四、通過法律程式謀求改革共識、整合改革意志
五、科學設定法律後果破舊立新
六、以法治化方式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第十四章 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推動發展
一、履行第一要務也要依法辦事
二、運用法律程式凝聚發展共識
三、運用法律方式建構發展平台
四、運用法律機制激活發展動力
五、運用法治手段掃除發展障礙
第十五章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一、公平對待每一個國民是化解矛盾的根本
二、通過廣泛而有效的參與對話和溝通形成共識
三、程式正當是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徑
四、化解矛盾必須要有規則思維,並讓顯規則戰勝潛規則
五、賞善罰惡、兌現承諾,樹立法律和司法的權威
第十六章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維護穩定
一、科學配置權力和權利以建構穩固的國體與政體
二、建構科學的制度與機制以保持執政的可持續性
三、建立周密的防控措施以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
四、依法懲治和防控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以最佳化社會治安
五、及時依法化解各類糾紛以防止矛盾的激化
第十七章 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解決重大疑難敏感問題
一、何謂重大疑難敏感問題
二、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重大疑難敏感問題的內涵
三、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重大疑難敏感問題的基本要求

作者簡介

江必新,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1978年至1984.年就讀於西南政法大學,先後獲學士、碩士學位,1999年至2004年就讀於北京大學,獲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1985年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行政審判庭庭長、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兼辦公室主任、中共重慶市委政法委副書記。2002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04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院長。2007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先後被聘為中國政法大學、中南大學、湘潭大學和國家法官學院博士生導師,入選法務部國家“九五”普法宣講團、中國法學會“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報告團,並擔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WTO研究會副會長。1999年被中國法學會評為“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2009年被評為首批“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個人專著有:《行政法制的基本類型一一行政與法的關係發展史》、《中國法文化的淵源與流變》、《行政訴訟問題研究》、《行政訴訟法疑難問題探討》、《國家賠償法原理》、《WTO與行政法治》、《WTO與司法審查》、《行政許可法的理論與實務》等。合著或參加編寫《行政訴訟法理論與實務》、《國家賠償法理論與實務》、《國家賠償法教程》、《行政爭訟法概論》、《行政程式法概論》、《中國行政訴訟制度的發展》、《行政訴訟法學》、《走向權利的時代》、《憲法小百科》、《中國行政監督機制》、《體制改革與完善訴訟制度》、《國家賠償問題研究》、《當代行政訴訟基本問題》等著作四十餘部。參與編寫《行政法學教程》、《行政訴訟法學》等教材二十餘種。在《中國法學》、《求是》、《法學研究》、《法學雜誌》、《人民司法》、《法律適用》等刊物上發表論文百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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