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案例讀本》旨在適應十八大和新形勢的需要,以提高領導幹部和公務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案例讀本》力求實現以下特色:一是突出套用性。注重提高公務員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恰當處理好知識與實用之間的關係基礎上強化套用性。二是圍繞案例展開。從案例出發,圍繞案例展開,強化案例的可延展性,通過案例提高公務員解決問題的能力。三是注重行文風格。強調行文的通俗性與可讀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案例讀本
- 類型:法律普及讀物
- 出版日期:2013年10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7511852599
- 作者:楊偉東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212頁
- 開本:16
- 定價:29.00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第二章 恰當地理解行政許可權
第三章 積極履行職責,防止失職、瀆職等行政不作為的出現
第四章 以開放精神、用法治方式看待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
第五章 行政管理中不容忽視的程式細節
第六章 從法律上應對領導的違法指示、指令
第七章 充分、正確收集證據
第八章 運用法治方式化解征地中的矛盾
第九章 群體性事件的有效應對
第十章 職務犯罪的預防
第十一章 突發事件的有效處置
文摘
(二)明確劃定行政權力界限的法律依據的範圍
要明確行政權力受限行使,首先必須明確行政權力的行使受到哪些法律檔案的限制。這主要涉及行政執法依據的範圍問題。在我國,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要受到以下法律規範的約束:(1)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也是行政活動的基本依據,並構成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終極限制。(2)法律。法律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制定的法律檔案,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循。(3)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是國務院依照法定程式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絕大多數是行政管理規範,是行政機關的重要執法依據。(4)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性法規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依照法定程式制定的規範性檔案。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根據本地區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適用於民族自治地方。(5)行政規章。包括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部門規章是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依照法定程式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性檔案。地方政府規章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較大市的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式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性檔案。(6)國際條約和協定。(7)法律解釋。包括立法解釋、行政解釋和司法解釋。法律解釋主要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法律作出的解釋,行政解釋主要指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制定主體對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作出的解釋,司法解釋則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對相關行政執法依據作出的解釋。
(三)正確區分行政管轄許可權
在具體運用行政權力時,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首先需要明確本機關究竟對哪些事務有權進行管理,在行政組織體系中,本機關究竟處於何種位置,權力行使的地域邊界、層級邊界如何。由此,行政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在行使權力之前,要明確自己依法享有的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