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歷史
1927年起與
南非共產黨合作。1956年制定《
自由憲章》作為鬥爭綱領,提出南非民主改革的基本任務和戰略目標。1960年,因參加發動“
反對通行證法運動”及“
沙佩維爾慘案”,被南非種族主義政權宣布為非法組織而遭取締,其主要領導人流亡國外,在
尚比亞首都
盧薩卡設立總部,並將國內組織轉入地下。1961年12月,非國大決定開展武裝鬥爭,並建立軍事組織“
民族之矛”,
曼德拉任總司令。1962年10月、1969年4月和1985年7月,非國大在國外分別召開三次重要會議,通過了《政治行動路線》、《戰略與戰術》等重要鬥爭綱領,將武裝鬥爭和民眾抗議運動相結合。
1989年提出政治解決南非問題和靈活處理制憲談判的主張。1990年2月國民黨政府解除黨禁後,曼德拉等非國大領導人獲釋。1991年非國大倡議所有黨派討論制憲和制憲原則,主張通過
民主選舉的
制憲議會負責起草和通過新憲法。1992年5月,非國大宣布放棄武裝鬥爭和全面國有化政策,11月,有條件接受國民黨提出的“分享權力”主張,不再堅持黑人多數統治,同意實行
聯邦制。1994年4月,在南非首次不分種族的民主選舉中,以非國大為首,由非國大、
南非共產黨和南非工會大會組成的三方聯盟獲62.65%選票,贏得大選,成為民族團結政府中的主要執政黨。
1997年12月,非國大召開第五十次全國代表大會,
曼德拉辭去黨主席職務,
姆貝基當選黨主席。1999年6月,南非舉行第二次全國大選,非國大以66.35%選票獲勝繼續執政,在國民議會中占266個席位,在全國7個省中居主導地位。2003年《議員轉黨法》實行後,非國大在國民議會的席位增至275個,同時成為
西開普省和夸
祖魯/
納塔爾省第一大黨。2004年4月,
新南非舉行第三次全國大選,非國大以69.68%選票獲勝繼續執政,在國民議會中占279個席位,全國9省省長均為非國大人士。2005年,非國大再獲14席,議席總數達到293個。在2006年3月地方選舉中,非國大除
開普敦外,以66%的得票率獲得全國6大都市中的5個,231個地方政府中的174個。
2002年12月,非國大第五十一次代表大會再次選舉
塔博·姆貝基為領袖,非國大其他領導人有副領袖雅可布·祖馬、全敬敬國主席派屈克·勒科塔、總書記
卡萊馬·莫特蘭蒂、副總書記桑姬·姆坦比-馬汗耶利和總司庫曼迪·姆西芒。非國大於2007年12月舉行五十二大,選舉新一屆黨的領導班子。
組織性質
非國大自認為是一個開放的
民眾性組織,以
非暴力主義為基礎來維和
非洲人民的權利,對整個
非洲大陸的振興都負有神聖使命和不可推卸的責任。基於這一思想,起初都是採用請願、訴訟等手段。在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成立了不滿“溫和”手段的青年組織永熱蜜地“青年同盟”。非國大仍把1955年6月26日由其主導通過的《
自由憲章》作為執政綱領,堅持認為
民族民主革命仍是
南非當前經濟
社會發展的主要矛盾。非國大總書記莫特蘭蒂認為:“以《
自由憲章》為指導,非國大在領導南非人民戰勝‘白人至上’反動思想後,也一定能夠通過自身的改革,大力整治腐敗。”
1960年3月,非國大在反對“
通行證法”的“
沙佩維爾事件”後,被南非當局宣布為“非法組織”,主要領導人流亡國外,國內組織則轉入地下。1961年,非國大決定進行武裝鬥爭,並於當年12月成立
軍事組織——禁邀察“
民族之矛”,由曼德拉任司令。1962年,
曼德拉等人被捕入獄。從1989年開始,非國大逐步調整鬥爭策略,主張政治解決南非問題和靈活處理制憲談判。1994年4月,非國大在南非首次不分種族的大選中獲勝,成為
執政黨。在1994年、1999年、2004年三次大選中,以非國大為主體的三方聯盟得票蜜求洪率分別為62.66%、66.36%、69.68%,處於優勢地位。在全國9省地方選舉中,非國大在其中7個省獲勝,並與新國民黨和
因卡塔自由黨分別在
西開普省和夸祖魯—納塔爾省聯合執政,實質上執掌全國九省政權。
獲得成就
南非在非國大的領導下,取得的成就:
一是
民族團結和解放,大力提高廣大黑人的政治、經濟地位,同時強調包括白人在內的各個民族都是國家主人,保護他們的切身利益,逐步消除種族隔離時代造成的種族鴻溝,使各族人民平等地生活在一起,促進了南非民主進程。
二是政府對基礎設施的投入。執政以來,非國大先後為300萬人提供了乾淨飲用水,為貧困黑人建造了80萬套房屋,給黑人重新滲頁愉她分配土地22萬公頃格漏定,為200萬用戶安裝了電燈,為130萬個家庭安裝了電話,新建638個醫務所,為6歲以下兒童和孕婦提供
免費醫療。
三是
外交政策。原南非只與30個國家保持
外交關係,現已增至150多個。南非是
不結盟運動的重要成員,是
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主席國、全球貿發大會主席國。四是改造了軍隊、警察、監獄、司法機關,使之成為保護國凝擊重家和人民的合法力量,而不再是白人政府的專政工具。
組織領袖
入監獄,直到1990年才獲得自由。他後來成為
南非總統。1944年,曼德拉參加了“非洲人國民大會”(簡稱非國大),並參與組建了“非洲人國民大會青年團”。他先後擔任過南非
德蘭士瓦省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全國非洲人國民大會第一副主席、全國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他在1952年的非國大反抗運動和1955年的人民議會中起到了領導作用,這些運動的基礎就是
自由憲章。1953年他在非國大一次會議上發表“自由之路無坦途”的講演,成為南非黑人向
種族主義政權進行鬥爭的宣言書。1961年,曼德拉意識到以前的非暴力運動不能為黑人爭取到應有的權力,於是,他創建了非國大軍事組織“
民族之矛”,並擔任總司令,計畫用武裝鬥爭方式對抗政府的暴力鎮壓。1962年
南非當局以所謂“煽動罪”和“非法出國罪”將曼德拉逮捕,兩年後判處他終身監禁。1990年,時任南非總統
德克勒克解除對非國大的禁令。1990年2月曼德拉出獄,其聲望甚高,人們迫切希望他擔任非國大的第一掌門人,但他堅持由非國大下屆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讚揚時任非國大第一把手坦博的領導功績。直至1991年7月,通過非國大選舉,
曼德拉才正式成為非國大的第一號人物。1994年5月9日,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曼德拉在南非首次多種族大選後當選為
南非歷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1997年12月,曼德拉辭去非國大主席一職。
1912年1月7日,南非黑人的第一個全國性的
政治組織--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成立。該組織主張非洲人團結,反對任何形式的種族主義,“建立一個非種族的、統一的、民主的南非”。1929年與非洲人工會、
南非共產黨聯合成立非洲人民權利,要求廢除
通行證法和
許可證制度。1952年與南非印度人大會發起“
蔑視不公正法令運動”。1955年6月參與制定《
自由憲章》, 要求一切非洲人享有平等的
公民權。 1960年參加發動“
反對通行證法運動”。 “
沙佩維爾慘案”後被宣布為非法組織。1961年建立武裝組織“
民族之矛”,同時大力開展政治、外交等多種形式的鬥爭,國內影響不斷擴大。得到
非洲統一組織的承認與支持。1989年重新成為合法組織。
2002年12月,非國大第五十一次代表大會再次選舉
塔博·姆貝基為領袖,非國大其他領導人有副領袖雅可布·祖馬、全國主席派屈克·勒科塔、總書記
卡萊馬·莫特蘭蒂、副總書記桑姬·姆坦比-馬汗耶利和總司庫曼迪·姆西芒。非國大於2007年12月舉行五十二大,選舉新一屆黨的領導班子。
組織性質
非國大自認為是一個開放的
民眾性組織,以
非暴力主義為基礎來維和
非洲人民的權利,對整個
非洲大陸的振興都負有神聖使命和不可推卸的責任。基於這一思想,起初都是採用請願、訴訟等手段。在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成立了不滿“溫和”手段的青年組織“青年同盟”。非國大仍把1955年6月26日由其主導通過的《
自由憲章》作為執政綱領,堅持認為
民族民主革命仍是
南非當前經濟
社會發展的主要矛盾。非國大總書記莫特蘭蒂認為:“以《
自由憲章》為指導,非國大在領導南非人民戰勝‘白人至上’反動思想後,也一定能夠通過自身的改革,大力整治腐敗。”
1960年3月,非國大在反對“
通行證法”的“
沙佩維爾事件”後,被南非當局宣布為“非法組織”,主要領導人流亡國外,國內組織則轉入地下。1961年,非國大決定進行武裝鬥爭,並於當年12月成立
軍事組織——“
民族之矛”,由曼德拉任司令。1962年,
曼德拉等人被捕入獄。從1989年開始,非國大逐步調整鬥爭策略,主張政治解決南非問題和靈活處理制憲談判。1994年4月,非國大在南非首次不分種族的大選中獲勝,成為
執政黨。在1994年、1999年、2004年三次大選中,以非國大為主體的三方聯盟得票率分別為62.66%、66.36%、69.68%,處於優勢地位。在全國9省地方選舉中,非國大在其中7個省獲勝,並與新國民黨和
因卡塔自由黨分別在
西開普省和夸祖魯—納塔爾省聯合執政,實質上執掌全國九省政權。
獲得成就
南非在非國大的領導下,取得的成就:
一是
民族團結和解放,大力提高廣大黑人的政治、經濟地位,同時強調包括白人在內的各個民族都是國家主人,保護他們的切身利益,逐步消除種族隔離時代造成的種族鴻溝,使各族人民平等地生活在一起,促進了南非民主進程。
二是政府對基礎設施的投入。執政以來,非國大先後為300萬人提供了乾淨飲用水,為貧困黑人建造了80萬套房屋,給黑人重新分配土地22萬公頃,為200萬用戶安裝了電燈,為130萬個家庭安裝了電話,新建638個醫務所,為6歲以下兒童和孕婦提供
免費醫療。
三是
外交政策。原南非只與30個國家保持
外交關係,現已增至150多個。南非是
不結盟運動的重要成員,是
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主席國、全球貿發大會主席國。四是改造了軍隊、警察、監獄、司法機關,使之成為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合法力量,而不再是白人政府的專政工具。
組織領袖
入監獄,直到1990年才獲得自由。他後來成為
南非總統。1944年,曼德拉參加了“非洲人國民大會”(簡稱非國大),並參與組建了“非洲人國民大會青年團”。他先後擔任過南非
德蘭士瓦省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全國非洲人國民大會第一副主席、全國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他在1952年的非國大反抗運動和1955年的人民議會中起到了領導作用,這些運動的基礎就是
自由憲章。1953年他在非國大一次會議上發表“自由之路無坦途”的講演,成為南非黑人向
種族主義政權進行鬥爭的宣言書。1961年,曼德拉意識到以前的非暴力運動不能為黑人爭取到應有的權力,於是,他創建了非國大軍事組織“
民族之矛”,並擔任總司令,計畫用武裝鬥爭方式對抗政府的暴力鎮壓。1962年
南非當局以所謂“煽動罪”和“非法出國罪”將曼德拉逮捕,兩年後判處他終身監禁。1990年,時任南非總統
德克勒克解除對非國大的禁令。1990年2月曼德拉出獄,其聲望甚高,人們迫切希望他擔任非國大的第一掌門人,但他堅持由非國大下屆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讚揚時任非國大第一把手坦博的領導功績。直至1991年7月,通過非國大選舉,
曼德拉才正式成為非國大的第一號人物。1994年5月9日,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主席曼德拉在南非首次多種族大選後當選為
南非歷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1997年12月,曼德拉辭去非國大主席一職。
1912年1月7日,南非黑人的第一個全國性的
政治組織--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成立。該組織主張非洲人團結,反對任何形式的種族主義,“建立一個非種族的、統一的、民主的南非”。1929年與非洲人工會、
南非共產黨聯合成立非洲人民權利,要求廢除
通行證法和
許可證制度。1952年與南非印度人大會發起“
蔑視不公正法令運動”。1955年6月參與制定《
自由憲章》, 要求一切非洲人享有平等的
公民權。 1960年參加發動“
反對通行證法運動”。 “
沙佩維爾慘案”後被宣布為非法組織。1961年建立武裝組織“
民族之矛”,同時大力開展政治、外交等多種形式的鬥爭,國內影響不斷擴大。得到
非洲統一組織的承認與支持。1989年重新成為合法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