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培育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工作方案

《青陽縣培育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工作方案》是青陽縣為進一步加快鄉村特色產業發展,推進鄉村產業特色村創建工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推廣金寨經驗培育農村產業帶頭人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農工辦函〔2021〕4號)精神,結合青陽縣實際,制定的工作方案。

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工作內容,實施步驟,保障措施,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以農民增收為核心,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立足九華黃精、皖南土雞、茶葉、池州鱖魚等產業資源優勢,積極學習金寨經驗,以培育農村產業帶頭人為切入點,帶動小農戶共同發展產業,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推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產業引領、精準培養”的工作原則,在全縣110個行政村通過2-3年時間,在每村培育1個以上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領辦創辦新型經營主體,示範帶動產業發展;幫助小農戶至少有1個可持續的穩定增收項目,聯結小農戶覆蓋率達70%以上,形成“培育一批能人,振興一方產業,繁榮一方經濟,致富一方百姓”的發展格局。

工作內容

(一)堅持“四有”標準,按程式選好帶頭人。
1.“四有”標準。產業帶頭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產業發展可持續,在鄉村有一定規模產業基礎,願意長期紮根農村投資農業發展產業;二是有較規範的運營機制、經營狀況良好、產業收益穩定;三是在鄉村有一定號召力,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有良好的人品;四是所組建新型經營主體必須通過一定形式穩固聯結農戶。
2.培育方式和認定程式。制定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認定辦法和考核獎勵辦法,按照“在現有新型經營主體中發展提升一批、在鄉村能人和返鄉人員中挖掘培育一批、在外部人才中引進落戶一批”的方式,採取個人申報、村級遴選、鄉鎮把關、縣級審定的程式認定,第一批遴選認定鄉鎮級帶頭人35個,適時啟動第二批帶頭人的遴選認定工作。
(二)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務好帶頭人。
1.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結合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示範縣創建和推進全縣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工作,按照帶頭人聯結農戶方式(分為產業共振帶動型、技術培訓帶動型、訂單收購帶動型、電商銷售帶動型、務工就業帶動型、入股分紅帶動型),分類建立帶頭人基礎台賬,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數字賦能,強化中郵、中糧、金融擔保等社會力量助力支持,增強其輻射帶動力和市場競爭力。
2.開展專業培訓。按照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培訓,全面提升帶頭人的能力和水平。要將產業發展帶頭人納入相關涉農培訓計畫,每年培訓人次不少於培育計畫任務的1/3。優先組織帶頭人外出學習考察及參展參會。在新型農民培訓中,為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設立專班。
(三)穩固利益聯結機制,發揮好帶頭人作用。
1.增強產業發展實力。圍繞青陽縣優勢特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畫,以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鏈條化為發展導向,整合要素資源,支持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因地制宜,聚焦優勢產業,創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等多種類型經營主體,推動集約節約和綠色發展,提升發展能力。
2.創新利益聯結機制。建立“帶頭人+經營主體+農戶”“帶頭人+基地+農戶”等機制,支持各產業帶頭人採取訂單生產、股份合作、託管服務、務工就業等方式, 通過統一生產、統一服務、統一行銷、信息互通、技術共享、品牌共創、風險共擔、產業鏈擔保融資等,與農戶形成穩定的利益共同體。
3.促進多業態融合發展。支持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規模化生產、產業化發展、多元化經營,加強與農產品初加工、休閒農業、農村電商、手工作坊等新業態、新模式進行融合,主動參與或相互配套,實現互利共贏。

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1年3月1日-3月31日)。制定方案,宣傳發動,調查摸底,建立台賬。
(二)組織認定階段(2021年4月1日-6月30日)。出台認定辦法,開展考評認定,分級確定帶頭人。
(三)全面推進階段(2021年7月1日-11月30日)。細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機制,落實支持政策。
(四)總結完善階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總結工作經驗,開展績效評價。

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分管負責同志為組長的青陽縣培育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培育農村產業帶頭人工作。對培育農村產業帶頭人工作實行季度調度機制,並納入年度目標實績考核,從基礎工作、培育措施、培育效果等方面量化考核。
(二)加大支持力度。圍繞培養服務帶頭人、培育發展鄉村產業,聚焦困難問題,加強現有政策的落實力度,在長三角綠色農產品供應基地建設、冷鏈物流、高標準農田、農業社會化服務、高質量農民培訓等項目建設上,統籌協調給予傾斜支持,為帶頭人發展創造更優的環境條件。建立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帶頭人考核激勵辦法,對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申報評定國家級、省級示範合作社家庭農場以及產業化龍頭企業,對成效特別突出的優秀農村產業帶頭人給予激勵表彰。
(三)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根基作用。在特色產業發展、土地流轉經營、農民合作社組建、帶動小農戶機制建立,以及動員民眾、組織民眾、帶動民眾,都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將培育產業帶頭人和黨的事業帶頭人緊密結合起來,夯實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培育根基。
(四)強化輿論宣傳。廣泛深入宣傳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培育工作,積極營造爭當農村產業帶頭人的社會氛圍,激發創業熱情,輻射帶動更多小農戶發展產業致富。同時,在全縣徵集農村產業帶頭人典型案例,選樹優秀帶頭人典型,多媒體多方式宣傳推介,充分發揮典型引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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