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畫實施方案

《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畫實施方案》於2011年10月20日由農業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該《方案》分總體目標、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保障措施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畫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農業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
  • 發布時間:2011年10月20日
  • 組成:總體目標、指導思想
基本信息,全文,總體目標,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保障措施,

基本信息

農業部 教育部 科學技術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農機、畜牧、獸醫、農墾、鄉鎮企業、漁業)廳(局、委、辦)、教育廳(教委)、科技廳(科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畜牧獸醫、水產)局、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
《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畫實施方案》已經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審議通過並報中央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農業部 教育部 科學技術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Ο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大力實施人才強農戰略,加快培養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急需的農業農村人才,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實施〈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任務分工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總體目標

適應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加大對現代農業的人才支持力度。到2020年,選拔一批農業科研傑出人才,給予科研專項經費支持;支持1萬名有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推廣人才,開展技術交流、學習研修、觀摩展示等活動;選拔3萬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和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10萬名生產能手和農村經紀人等優秀生產經營人才,給予重點扶持。

指導思想

按照發展現代農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堅持科學的人才觀,緊緊圍繞人才強農戰略目標,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不斷加大投入,遵循人才成長規律,以培養農業農村發展急需緊缺人才為重點,以人才資源能力建設為核心,努力培養科研傑出人才、優秀農業技術推廣人才和農業生產經營一線人才,加快建立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農業農村人才隊伍,為發展現代農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基本原則

(一)服務發展。把服務現代農業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現代農業發展目標確定人才項目的主要內容,根據產業發展重大項目確定人才培養重點任務,用農業農村發展成果檢驗人才項目執行成效。
(二)引領示範。充分發揮人才在現代農業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和決定性作用。以實施相關項目為抓手,示範帶動各級政府和各方力量共同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的農業人才發展投入體系。
(三)突出重點。在專業領域方面,突出培養造就現代農業發展急需緊缺的生物育種、動植物疫病防控、高效栽培養殖集成、農產品加工與質量安全等技術創新人才和農業資源開發保護骨幹人才。在能力素質方面,突出培養造就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傑出科研人才,具有較高成果轉化能力的農技推廣人才和示範帶動能力強的農業生產經營一線人才。

主要內容

通過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畫,重點扶持培養農業科研傑出人才、有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推廣人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農村生產能手、農村經紀人等農業科研、推廣、經營人才,為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堅強人才保證和廣泛智力支持。
工作周期為2011-2020年,共10年,2011年啟動實施。
(一)扶持培養一批農業科研傑出人才
1.工作目標。從2011年至2020年,計畫選拔培養300名農業科研傑出人才,以打造創新團隊為目標,通過給予專項經費支持,重點在全國建立300個農業科研創新團隊。通過學習培訓、合作研究、實踐考察、交流引進等方式,每個團隊培養10名左右的成員,在全國建立一支3000人左右的學科專業布局合理、整體素質能力較高、自主創新能力較強的高層次農業科研人才隊伍。
2.主要內容。在現有農業科研團隊基礎上,在全國範圍內選拔和培養農業科研傑出人才;在部分國內尚屬空白、且國內急需的學科領域,從國外引進科研傑出人才;制定農業科研傑出人才和團隊建設管理辦法,改革和完善農業科研傑出人才培養機制,推動農業科研傑出人才培養持續發展。
3.編制農業科研傑出人才培養計畫實施方案。2011-2015年和2016-2020年,分兩批組織實施,每批選拔150名農業科研傑出人才,分年度給予專項資金支持。2020年進行總結,對項目實施情況及成效進行綜合評估。
(二)扶持培養1萬名有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推廣人才
1.工作目標。從2011年至2020年,有計畫、有步驟地選拔和支持培養1萬名有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推廣人才,通過學習研修、學術交流和觀摩培訓等方式,顯著提升科技水平和業務能力,不斷改善基層農技推廣隊伍結構,增強服務現代農業發展的支撐能力。
2.主要內容。按年度組織實施。重點扶持培養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優先考慮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和獲得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的基層農技推廣人員。扶持基層農技推廣人員到高等農業院校、科研院所、大型農業企業學習和研修,開展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活動,參加新技術、新產品的展覽展示活動,不斷提高他們的整體水平。
3.2011-2013年第一批遴選3000名、2014-2016年第二批遴選4000名、2017-2019年第三批遴選3000名,分三批對有突出貢獻的基層農技推廣人員進行扶持和培養,每批連續支持三年。2015年進行中期評估,總結經驗,查找問題。2020年進行總結,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三)扶持培養3萬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
1.工作目標。從2011年至2020年,共選拔扶持3萬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按照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注重實效的原則,培養造就一支了解農業政策、精通經營管理、富有社會責任、掌握服務農戶技能的高素質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隊伍,示範帶動農戶比例由目前的40%提高到60%以上。
2.主要內容。按年度組織實施。採取學習培訓、研討交流、參觀考察、觀摩展示等方式,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主要開展政策法規、經濟管理、金融稅收、國際貿易、商務談判、企業與農戶利益聯結機制建設等方面的培訓。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主要開展政策法規、質量安全、經濟地理、市場行銷、國內外合作社成功案例等方面的培訓。
3.制定培養方案,編寫培訓大綱,確定一批有資質、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2011-2020年組織實施,每年培訓3000人。年初確定計畫,年終進行總結驗收。2015年開展中期評估。2020年總結驗收,對各地培養工作進行總結驗收和綜合評估。
(四)扶持培養7萬名農村生產能手
1.工作目標。從2011年至2020年,共選拔扶持7萬名在農業生產經營一線、具有一定產業規模和良好發展基礎、示範帶動能力強的農村生產能手,通過組織開展特點鮮明、針對性強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農村生產能手帶領民眾艱苦創業、發展生產、勤勞致富的能力,並積極探索農村生產能手培訓模式和工作機制。
2.主要內容。按年度組織實施。通過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經驗介紹、研討交流等方式進行培養,內容包括: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傳授發展經驗;參觀考察新農村建設現場;講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代農業建設、農村創業興業等方面的方針政策;講授種植、養殖、捕撈、農產品加工等方面的實用技術。
3.選拔培訓人員,編印培訓教材。2011-2020年組織實施,每年培訓7000人。年初確定計畫並組織各省實施,年終進行總結與考核驗收。2015年開展中期評估。2020年進行總結,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五)扶持培養3萬名農村經紀人
1.工作目標。從2011年至2020年,共選拔扶持3萬名農村經紀人,以職業技能培訓為基礎,以實施職業資格認證為手段,以提高農村經紀人經營素質為目的,立足基層、就近培訓、規範管理、統一發證,逐步建立起農村經紀人職業技能培訓與資格認證體系,造就一支熟悉農產品流通政策、經營管理素質較高、經紀行為規範的農村經紀人隊伍,為農產品主產區每個鄉鎮培訓1名持證上崗的農村經紀人,促進產銷銜接,繁榮農村經濟。
2.主要內容。採取職業資格認證培訓的方式,按年度組織實施。根據培訓內容統一編髮教材、制訂方案,集中開展現場教學、實習,規範結業考核、鑑定頒證,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並經考核合格的,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3.選拔培訓人員,開展職業培訓。2011-2020年組織實施,每年培訓3000人。年初確定計畫,年終進行總結驗收。2015年開展中期評估。2020年總結驗收,對項目實施情況及成效進行綜合評估。

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在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領導下,成立由農業部牽頭,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參與的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畫部際協調小組,負責計畫的設計、管理和監督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部人事勞動司,負責計畫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省(區、市)相應成立由農業部門牽頭,教育、科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參與的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畫協調小組,負責本轄區計畫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督工作。
(二)經費保障。建立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畫的經費保障機制,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財政專項經費的主導作用。農業科研傑出人才扶持培養子項,由中央財政專項資金保障;有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推廣人才培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培養、農村生產能手培養、農村經紀人培養等4個子項,由農業部等相關部委結合已有項目和納入地方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
(三)監督管理。省級協調小組要加強本轄區計畫實施情況檢查,及時掌握項目進展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建立和實施嚴格的項目執行和資金管理制度。量化項目執行的年度目標、中期評估目標和總結驗收目標,分解落實責任主體。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的內容和程式,切實加強對項目執行的監督檢查力度。主動接受上級及有關審計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不定期邀請業內專家等第三方力量開展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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