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共消防設施管理規定》是2022年12月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管理規定。
《青海省公共消防設施管理規定》是2022年12月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管理規定。
《青海省公共消防設施管理規定》是2022年12月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管理規定。印發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公共消防設施管理規定的通知青政辦〔2022〕109號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
青海省消防條例 (2010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青海省消防條例 (2010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21年9月29日青海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費徵收管理和使用暫行辦法的通知》是2011年11月6日頒布的檔案,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費徵收管理和使用暫行辦法的...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
為加強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條例》等的規定,《西寧市消防條例》於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小區道路停車位占用消防車通道,銷售、燃放孔明燈等行為將被明...
《青海省消防安全責任規定》是青海省2019年發布的規定。檔案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
和《青海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消防管理,深入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強化應急救援工作,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為全省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和人民民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
(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二) 單位應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確並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主管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並落實消防安全自我...
青海省消防安全責任規定 第一條 為明確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務院消防工作考核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青海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預防和減少重特大火災危害,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火災高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全省消防物聯網建設套用,明確消防物聯網數據平台(以下簡稱消防數據平台)運維管理和消防物聯網功能套用平台(以下簡稱功能套用平台)運營服務以及消防物聯繫統建設套用管理各方主體責任,依據《青海省消防條例》等...
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全國和全省“兩會”以及元旦、春節等重大活動、節日期間消防安保工作為重點,認真貫徹落實《青海省消防安全責任規定...
2.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職責;是否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
加強對安全生產服務機構的監管,實行嚴格的資格認證制度,確保服務質量。(省安全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牽頭,省公安廳、省交通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質監局、省氣象局、民航青海安全監管局、青藏鐵路...
有效發揮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通過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針對城鄉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三合一”場所以及高層、地下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適時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
省公安廳、省水利廳負責牽頭制定《青海省消防水源管理辦法》,做好市政消火栓的普查登記等工作,明確相關部門對市政消火栓建設、維護保養等責任,將“欠賬”消火栓納入本年度建設計畫進行補建,同時做好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青海省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為了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做好各項撲火準備和制定科學的撲救措施,規範組織指揮程式和緊急事務處理辦法,確保撲火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省境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廳字〔2019〕3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87號)、《青海省消防安全責任規定》(青政〔2019〕57號)等有關政策檔案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青海省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大型民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保護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
規定全文 黃南州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大火災事故查處力度,壓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降低全州火災危害,增強全州抵禦火災風險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青海省消防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證城市供水用水安全,保障城市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維護用戶和供水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青海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第三條 本辦法中所稱的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設施供水和二次供水。第四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是城市供水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的監督管理工作。環保、價格、規劃、建設、衛生、質監、財政、公安消防等部門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