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是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今年以來,我省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上下聯動,密切配合,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近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信訪問題凸顯,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迫在眉睫,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召開在即,年終“兩節”臨近,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以及由此帶來的其他勞資糾紛已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重中之重,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和關注。現將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和改善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充分認識清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切實做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各級政府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負起牽頭落實的責任,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共同做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
二、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政府要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交通、水利、國土資源、經委、工商、信訪、工會等部門為成員的清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要結合實際制定自查和檢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充實一線執法工作人員,認真組織自查和對本地區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執法檢查,各成員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聯絡渠道暢通。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各級財政、監察、司法、銀行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共同協調、解決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全省各經濟技術開發區及各工業園區尤其要高度重視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認真履行“引資,服務與監管”的職責,成立相應的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採取積極措施,全力做好園區內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
三、加大執法力度,嚴肅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對存在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要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形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和曝光,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工作不積極配合嚴重拖欠工資的省外企業,堅決清除出青海市場。
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要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精神認真執行。
四、重視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和辦法。要積極建立和落實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工資支付監控等制度,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積極推行農民工工作實名制、通過銀行發放農民工工資等辦法,及時發現和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建立和完善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
五、各地區、各部門對轄區區各企業要認真開展自查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對轄區內各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自查,自查情況要於11月25日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政府近日將組成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交通廳、省工商局、省國資委、省信訪局、省總工會共同組成三個聯合督導組,分赴西寧市、海東地區和玉樹州進行督導檢查,對清查不力、玩忽職守引發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不穩定事件,要追究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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