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專項行動的通知

2023年6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專項行動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專項行動的通知
  • 發布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內容解讀,答記者問,

內容解讀

《通知》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主題教育“學思想、強黨性、重實踐、建新功”的總要求,在全國開展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專項行動,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暢通和規範民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切實發揮調解仲裁在根治欠薪中的應有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選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實的骨幹仲裁員,設立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負責辦理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建立健全符合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辦理特點的快立快調快審快結工作機制。最佳化辦案程式,對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縮短辦案時限,引導調解結案,依法適用簡易處理,落實終局裁決、先行裁決、先予執行規定,穩慎辦理重大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健全速裁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可實行容缺受理,受理後積極開展要素式辦案,不斷創新庭審方式,更好地方便農民工維權。強化協同辦案,注重邀請相關部門參與辦理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做好與勞動保障監察、法律援助、司法審判等工作的高效銜接。
《通知》強調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速裁庭建設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落實辦案指導職責,強化仲裁辦案質效管理,依法及時有效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答記者問

人社部調解仲裁管理司負責人就《關於開展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專項行動的通知》答記者問
01問: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根治欠薪工作,社會廣泛關注,此次制定印發《通知》,有怎樣的考慮?
答: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此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此次我們印發《通知》,主要是基於以下考慮:
一是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需要。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黨組將開展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專項行動作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重要抓手,以推動各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以下簡稱仲裁機構)在根治欠薪工作中更好地發揮應有作用。
二是解決突出問題的需要。從地方仲裁機構反映和我們調研情況看,近年來調解仲裁領域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增長較快,個別地區仲裁機構在辦理此類爭議案件時程式仍不夠最佳化、辦理時間偏長,爭議辦理質效難以適應及時維護農民工權益要求。
三是完善速裁機制的需要。2019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實施“護薪”行動全力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80號)提出“對簡單小額案件實行速裁製,有條件的地區可設定專門速裁庭”的要求。
近年來,部分地區建立了一批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在實踐中發揮了很好的示範作用。但從全國來看,速裁庭尚未普遍建立、速裁工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仍然存在,影響了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的辦理質效。開展速裁庭建設,推動各地進一步最佳化辦案程式、健全速裁工作機制,能夠更好地發揮仲裁非訴解紛優勢,助力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成效。
02問:請介紹各地在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方面有哪些好的經驗做法?
答:各地仲裁機構為及時高效辦理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採取了許多創新做法,此次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專項行動就是在總結地方經驗基礎上開展的。
第一個經驗是多種方式推進速裁庭建設。一是整合專門團隊。2020年3月,山東省印發了《關於設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的通知》,要求各級仲裁機構抽調經驗豐富的業務骨幹組成專門團隊並對外統一掛牌,目前已實現全省166個仲裁院速裁庭全覆蓋。二是增設機構編制。北京市在全面組建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團隊的基礎上,加大與編制部門協調力度,在部分區成立專門內設機構,並配備相應編制。
第二個經驗是全面提高案件辦理效率。一是最佳化案件受理程式。西藏自治區加強案前引導,對含有工資請求的多請求爭議案件,引導農民工將工資請求與其他請求分案申請,對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優先速裁辦理。二是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很多地方速裁庭已實現受理案件通知書等多種仲裁文書一次性打包送達雙方當事人,縮短辦理時限、減少農民工訴累。三是適用簡易辦理程式。已成立速裁庭的地區嚴格落實《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簡易程式規定,主動與企業協商縮短或取消答辯期,靈活確定舉證期限,開展電話、簡訊、傳真、電子送達,大幅縮短案件審限,減少農民工維權成本。
第三個經驗是強化維權效果。一是推廣要素式辦案。江西省結合農民工群體文化水平相對不高、維權能力有限的實際情況,在速裁庭全面推行要素式辦案,實現了溝通效率提高、庭審壓力緩解、辦案質效提升的多贏效果。二是著力推進案件終結。吉林省進一步細化終局裁決分項計算標準,對“部分終局”案件落實“一案雙分號”制度,將更多農民工工資爭議終結在仲裁階段。三是落實先行裁決規定。甘肅省對農民工提起的多請求爭議案件,就工資請求先行裁決,其中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當庭裁決。
第四個經驗是著力完善協調聯動機制。一是強化與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協調配合。河南省實現勞動爭議仲裁、勞動保障監察聯合值班服務視窗全覆蓋,“一站式”受理農民工訴求,建立勞動爭議仲裁與勞動保障監察聯合取證機制,有效緩解事實認定難問題。二是完善裁審銜接機制。2020年以來,福建省福州市人社局與市中院聯合設立的“根治欠薪聯動執行工作室”,已對接涉工資的執行案件3205件,其中執結了2910件,為農民工追回工資約1.3億元。三是壓實行業主管部門責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明確因違規發包轉包分包、工程款引發農民工工資爭議的,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參與案件調解。
03問:請介紹《通知》的主要內容?
答:《通知》從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辦理實踐出發,強化法律政策落實,總結地方創新做法,有針對性地提出速裁庭建設目標及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一是速裁庭建設的總體要求。《通知》要求各地調配資源組建速裁庭(或速裁團隊),並建立健全符合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辦理特點的快立快調快審快結工作機制,做到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快調速裁,依法及時有效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二是速裁庭建設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四個“要求”:要求各地在仲裁機構內部統籌協調設立速裁庭,負責辦理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其中,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較多的地區要普遍建成速裁庭。暫不具備設立速裁庭條件的,可先行組建人員相對固定的速裁團隊。要求速裁庭最佳化辦案程式。在辦理過程中積極引導調解結案,調解不成的也要嚴格適用簡易處理、終局裁決、先行裁決和先予執行等規定,穩慎辦理重大集體爭議案件,縮短辦案時限。要求速裁庭健全速裁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實行容缺受理,廣泛開展要素式辦案,創新庭審方式。要求速裁庭強化協同辦案。可邀請工會、企業代表組織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涉案企業主管部門、專業律師、專家學者等參與辦案,同時還要做好與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人民法院、法務部門和工會組織的工作銜接。
04問:請介紹《通知》有哪些便利農民工維權的服務措施?
答:《通知》充分吸收了各地提升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辦理質效、開闢維權“綠色通道”的服務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明確對農民工工資爭議可以實行容缺受理。農民工提交的仲裁申請書格式不規範、內容不完整或材料不齊備的,立案工作人員要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並指導農民工申請人進行修改完善。對於經初步審查符合受理條件且農民工申請人書面承諾予以補正的,即使材料不齊備,仲裁委員會也可以先行受理,由農民工在受理後補齊材料,以方便農民工快速維權。二是明確要求對農民工申請人提起的含有工資等多個請求的爭議案件,速裁庭要積極協調,促成當事人先對工資請求達成協定,先行出具仲裁調解書。加大農民工工資爭議的調解工作力度,根據案件事實提出合法合理的調解方案,幫助農民工合理維權。三是明確農民工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可以要求速裁庭工作人員對接法務部門、工會組織,以儘快獲得法律援助服務。四是鼓勵速裁庭通過線上庭審辦理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並探索更多類型的庭審方式,以方便農民工異地維權、快速維權。
05問:如何確保《通知》得到貫徹落實?
答:《通知》明確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充分認識速裁庭建設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加快推進速裁庭建設專項行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定期調度各地速裁庭建設進展情況,落實對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的辦案指導職責,指導各地做好速裁庭建設並及時總結、宣傳各地好的經驗,更好地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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