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在2004.12.2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
- 頒布時間:2004年12月21日
- 實施時間:2004年12月21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在2004.12.2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轉國務院有關部門,由其負責清理並協助人民法院於2005年3月底前執結;對於各級地方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拖欠的工程款,由執行法院分別轉有關地方政府,由其負責清理並協助人民法院於2005年年底前執結;對於企業投資開發工程項目拖欠的工程款,各級人民法院應當藉助各級人民政府解決拖欠工程款的...
涉及農民工工資、勞務報酬的建設工程契約糾紛案件;其他涉及農民工工資、勞動報酬、社會保障的民事、行政、執行等案件)要快立快審快結;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儘快執行;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要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要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精神儘快執結。(四)重視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和辦法。要積極建立和推廣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等,逐步擴大其實施範圍,積極推行農民工工資發放實名制...
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精神儘快執結。(四)深入研究探索,健全長效機制。各地要著眼於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的常態化,總結經驗,加強探索,把一些好的做法以機制的形式確立下來,不斷鞏固深化專項檢查...
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要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精神儘快執結。督查活動從2009年1月4日開始至2009年1月15日結束。附屬檔案:督查組分組情況表(略)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審判和執行工作中依法保護金融債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問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
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要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精神認真執行。 四、重視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和辦法。要積極建立和落實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工資支付監控等制度,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積...
四、各級人民法院要立即對本院“兩庭”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的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清理,摸清自身拖欠工程款的情況,積極與當地財政、計畫部門協商,根據地方財力情況,共同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清償拖欠建設工程款計畫,並將還款計畫及時通知債權人,按照國辦發[2003]94號檔案的規定,由財政部門每年安排一部分專款專門用於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