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開省政府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開省政府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通知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省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省政府各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以鎖定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底數”,接受社會監督,並聽取社會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而形成的一些列規範,特此通知。

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省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省政府各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以鎖定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底數”,接受社會監督,並聽取社會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下發10日內,省政府各部門要在本部門入口網站,公開本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涉密事項不公開)。公開內容應包括:項目編碼、審批部門、項目名稱、子項目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對象,以及收集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意見的具體方式等。各部門公開後10日內,省政府審改辦在青海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公開匯總清單,同時要負責指導和組織省政府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工作。
二、各部門不得在公開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進行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對違反規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同時,對省政府此前決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落實到位,及時清理修改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三、各部門要按照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認真收集和研究清單公開後社會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對取消或下放後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的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持續推進簡政放權。
201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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