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關於認真開展2007年全省 “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贈活動意見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關於認真開展2007年全省 “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贈活動意見的通知》是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關於認真開展2007年全省 “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贈活動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民政廳《關於認真開展2007年全省“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贈活動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好捐贈活動。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關於認真開展2007年全省
“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贈活動的意見
青海省民政廳
(二〇〇七年十月)
今年(2007年)以來,我省遭受了嚴重雪災、低溫冷凍、乾旱、冰雹、洪澇、山體滑坡、小麥條鏽病等重大自然災害,給受災民眾的生產生活帶來很大困難。當前,天氣正逐漸轉寒,災區許多民眾面臨著恢復重建、缺衣少被等方面的困難。為了使受災特困民眾安全越冬,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一次扶貧濟困送溫暖捐贈活動。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從今年(2007年)開始,將胡錦濤總書記倡導的共產黨員“送溫暖、獻愛心”活動,與已在全省開展多年的“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結合起來,統一部署。今年(2007年)扶貧濟困送溫暖捐贈活動的主題是“送溫暖、獻愛心”。各地要充分發揮黨政軍機關幹部和共產黨員的帶頭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弘揚中華民族團結互助、扶貧濟困、樂善好施的美德,為困難民眾特別是受災特困民眾恢復重建及安全越冬募集資金和棉衣被。
二、捐贈活動範圍及時間安排
捐贈活動的範圍: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省軍區、駐軍各部隊、武警青海總隊;省內各社會團體及自願捐贈者。歡迎關心青海、樂意奉獻的國內外友人參與這次捐贈活動。
捐贈活動時間:2007年11月。11月1日至11月5日為組織動員階段;11月6日至20日為捐贈接收上繳階段,期間,省民政廳將會同省直機關工委組織省直機關及駐軍各部隊開展集中捐贈儀式;11月21日至30日為總結公示階段。
三、捐贈款物的接收和分配
捐贈活動堅持自願原則,量力而行。本次捐贈活動以捐款為主,也可捐贈棉被、大衣、毛衣褲等禦寒衣被。募集的所有捐款,將全部用於災區困難民眾的恢復重建。捐贈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統一由各級民政部門負責。捐贈活動結束後各地民政部門將接收及分配使用捐贈款物的情況及時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省級各部門的捐贈款物由省民政廳負責接收。
四、相關要求
(一)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安排部署。各地區及各捐贈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捐助工作。各地民政部門要設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指定專人負責接收、保管、儲存、包裝、運輸、分發等各項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同時,要認真履行捐贈款物交接手續,合理確定幫扶對象,接受民眾監督,保證將捐贈款物於11月底之前全部落實到困難民眾手中。
(二)本次捐贈活動是一次全省範圍內的活動,各有關部門要在搞好本單位捐贈活動的同時做好協同配合工作。省教育廳和衛生廳要負責做好各大專院校、省屬醫院的捐贈活動;交通部門要協助作好捐贈物資的運輸工作,並對拉運捐贈物資的車輛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費,保證捐贈物資儘快運輸到目的地;財政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做好捐贈資金的管理與分配;新聞宣傳部門要及時作好新聞報導和專題宣傳,為“送溫暖、獻愛心”捐贈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強對捐贈活動的監督檢查,確保捐贈活動的順利進行;駐軍部隊的捐贈活動,原則上面向駐地進行,有條件的部隊可組織人員和車輛支援駐地捐贈衣被的裝卸和運輸任務。
(三)各地區要隨時報告捐贈工作情況,並於11月30日前將活動總結報送省民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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