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府糾風辦關於2012年全省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政府糾風辦關於《2012年全省糾風工作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總體思路,主要任務,工作要求,

總體思路


2012年的糾風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中央紀委第十七屆七次全會和省紀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著力解決社會反映強烈的一些領域亂收費問題,深入推進政風行風建設,切實維護民眾利益,為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保障。

主要任務


(一)堅決糾正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問題。認真開展零售商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問題清理整頓,嚴禁零售商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收取簽訂契約費、節慶費、店慶費、條碼費等費用,規範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促銷服務費行為,落實收費明碼標價制度,嚴肅查處違規收費和商業賄賂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交易。(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政府糾風辦)
(二)堅決糾正物流領域亂收費和公路“三亂”問題。制止和糾正物流領域包裝、搬運、裝卸、倉儲、運輸等各環節亂收費問題,重點治理中間環節交易費過高問題,規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降低物流交易成本。深化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繼續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堅決糾正收費標準過高、收費期限過長等問題,嚴肅查處涉路涉車違規執法行為。嚴格執行並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提高車輛檢測水平和通行效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廳,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公安廳、省政府糾風辦)
(三)堅決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亂收費問題。開展商業銀行收費專項檢查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專項治理,堅決糾正商業銀行在貸款過程中強制收費、轉嫁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附加貸款條件、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等違規行為。嚴肅查處繼續收取國家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和以貸轉存、存貸掛鈎、借貸搭售、一浮到頂等問題,切實保障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青海銀監局,參加單位: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省政府糾風辦)
(四)堅決糾正電信領域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集中整治違規收費、惡意誤導消費者等問題,嚴肅查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強行扣費、違規行銷、惡意吸費、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擴大範圍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規範電信收費行為,督促電信企業清理資費套餐,簡化資費結構,提高資費透明度,推動電信資費水平合理降低。完善電信企業服務承諾制度,督促電信企業公開服務內容,自覺履行承諾。加強電信服務質量監管,完善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強化社會監督措施。(牽頭單位:省通信管理局,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公安廳、省國資委、省政府糾風辦)
(五)繼續堅決糾正教育亂收費問題。強化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資金、“兩免一補”資金、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重大項目資金和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等專項教育經費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管。規範幼稚園收費,糾正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嚴禁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園、入學掛鈎的費用。堅決糾正中國小教輔材料散濫和補課亂收費等問題。嚴格落實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確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實處。(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政府糾風辦,參加單位:省監察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
(六)繼續堅決糾正涉農亂收費和侵害農民土地權益問題。深入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堅決糾正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公共服務、農業社會化服務、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等領域向農民轉嫁攤派資金、強行抵扣、搭車收費等違規行為。深化面向農村村級組織亂收費、亂罰款及攤派問題的專項清查工作,建立健全收費審核制度。規範一事一議及財政獎補行為,糾正平攤以資代勞款和以自願名義捐資等違規問題,防止變相加重農民負擔。(牽頭單位:省農牧廳,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糾風辦、省監察廳、省政府法制辦、省教育廳、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
(七)深入推進政風行風建設。各部門和行業要強化政風行風監管,健全職業道德規範,把政風行風建設融入業務管理之中,充分發揮對系統的監管、指導和表率作用,切實解決本系統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繼續以服務視窗和基層站所為重點,深入開展創建人民滿意的部門和行業活動,大力推行公共服務標準化。進一步規範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的周期、範圍和評價標準,注重評議結果的運用;普遍開展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和服務視窗活動,統一開展對部分公共服務行業的重點評議,鼓勵糾風重點部門和行業帶頭開展系統評議。全面推廣電台、電視台、報紙、網路等多種媒體聯動的政風行風熱線模式,不斷拓展民眾訴求表達的渠道,切實加大解決問題的力度。
同時,開展公務員考錄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堅決糾正和查處違反招錄規程、暗箱操作、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等行為;鞏固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專項治理成果,嚴格控制由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主辦、財政出資、領導出席的博覽會、運動會;繼續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征地拆遷問題,堅決糾正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土地整治、耕地占補平衡等方面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嚴肅查處以非法方式強制征地拆遷行為;堅決糾正保障性住房建設、配置等環節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騙購騙租、變相福利分房、利用職權侵占以及違規轉租、轉借、轉售、閒置保障房等行為;堅決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完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制度,規範診療服務行為,完善醫德醫風考評,強化激勵和約束機制;深入推進糾正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不正之風,加強藥品質量監管,健全藥品電子監管制度,依法查處監管不力、推諉扯皮、失職瀆職等行為;繼續加強對涉及民生的政府專項資金的監督,糾正資金分配、管理、使用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嚴肅查處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針對存在的其他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

工作要求


(一)明確職責,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確定時限要求,認真抓好落實。各部門、各行業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切實落實對本部門、本系統的監管責任。牽頭部門要儘快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有關方面抓好落實;相關責任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好牽頭部門工作;各級糾風辦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
(二)突出重點,加強監督檢查。要把定期檢查與經常性的明察暗訪作為推動糾風工作的重要手段,對重點專項治理工作要開展聯合檢查,注意抓住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及時發現並有效解決不正之風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重要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帶有普遍性的問題,要認真研究治本措施,推動制度創新;對違紀違規問題,要進行嚴肅處理。
(三)嚴肅責任,強化案件查處。要對民眾的投訴舉報及時受理、依法查處、按時辦結、認真反饋。嚴肅查處嚴重損害民眾利益的案件;性質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頂風違紀、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案件。要對案件一查到底,嚴格追究責任,絕不姑息。通過案件通報、新聞媒體曝光等形式,切實起到教育和震懾作用,遏制不正之風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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