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畜禽檢疫管理辦法》在1997.06.02由青島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畜禽檢疫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7年06月02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6月02日
- 頒布單位:青島人民政府
《青島市畜禽檢疫管理辦法》在1997.06.02由青島人民政府頒布。
《青島市畜禽檢疫管理辦法》在1997.06.02由青島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預防和控制畜禽傳染病的傳播,促進畜牧業生產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畜禽,是指豬、馬、...
青島市種畜禽管理辦法 (1995年9月2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45號發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畜禽品種資源保護、培育和種畜禽生產經營管理,提高種畜禽質量,根據國務院《種畜禽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種畜禽是指種用的家畜家禽,包括家養的牛、...
青島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條例為了加強無規定動物疫病區(以下簡稱無疫區)的建設和管理定製的 管理條例 (2007年10月19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9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畜牧業發展,保障人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畜禽的,不適用本條例。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2018年9月7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八、對《青島市畜禽屠宰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一)將第四條修改為:“市、區(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畜禽屠宰行業的監督管理...
凡在無疫區內從事動物飼養、屠宰、運輸,動物產品的生產、經營、運輸、儲藏,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以及與無疫區建設管理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進、出境動物及動物產品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有關進出境動植物檢疫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青島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是本市無疫區建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
青島市禽產品品質檢驗規程是2008年山東省青島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法規頒布 青島市禽產品品質檢驗規程(暫行)農林水利 青經貿112號 山東省青島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2008-11-28 法規內容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禽屠宰加工過程中產品品質檢驗的程式、方法及處理。本標準適用於青島市轄區內的禽屠宰加工廠(點)。2...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已於2022年8月22日經農業農村部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部長 唐仁健 2022年9月7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動物檢疫活動管理,預防、控制、淨化、消滅動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傳染病,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辦法》的實施遇到了一些問題,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無疫區管理工作需要:一是《辦法》是在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山東省動物防疫條例》的基礎上制定的,2007年8月30日國家重新修訂頒布了《動物防疫法》,2010年農業部發布了《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對無疫區建設管理有了新規定,《辦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32號 《山東省畜禽養殖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月22日省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長 姜大明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檔案內容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管理辦法 (2011年2月2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32號公布根據2015年7月20...
(一)負責轄區內的畜禽防疫、檢疫及其他獸醫衛生工作的管理與監督;(二)擬定地方畜禽防疫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三)根據法律法規授權,起草或制定地方畜禽防疫、檢疫及其他獸醫衛生管理辦法、技術規範和有關規定。第七條 各級農牧主管部門所屬畜禽防疫檢疫機構的職責:(一)組織實施轄區內畜禽、畜禽產品防疫、...
為進一步規範動物檢疫和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管理工作,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組織起草了《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草案)》《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草案)》於2021年9月30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印發通知 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於徵求《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草案)》《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草案)》意見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動物...
辦法印發 山東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28號 《山東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已經2019年12月16日省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長 龔正 2019年12月25日 辦法全文 山東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畜禽屠宰管理,保證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公眾身體...
第十五條 食用畜禽生產、屠宰加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監管,依照《青島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第十六條 經過初級加工、有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應當在產品包裝物上標註產品的名稱、加工單位、原產地、生產日期以及保質期限等事項。第十七條 食用農產品生產者可以按照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食用畜禽生產、屠宰加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監管,依照《青島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經過初級加工、有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應當在產品包裝物上標註產品的名稱、加工單位、原產地、生產日期以及保質期限等事項。 第十七條 食用農產品生產者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無公害農產品、...
本辦法所稱運輸,是指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出縣境的行為。十一、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運輸相關易感野生動物的檢疫,按照《動物檢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十二、本辦法自2023年5月1日 起施行。內容解讀 《辦法》共12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明確檢疫程式,對野生動物檢疫申報、受理、實施、結果處理、補檢...
(三)畜禽產品包括未經加工熟制的肉、油脂、臟器、皮張、血液、毛、骨、蹄、角、精液、種蛋。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國營商業食品部門從事生產、經營畜禽和畜禽產品的單位。第四條 各級商業行政部門主管所轄區域商業食品部門的畜禽防疫和畜禽產品檢驗的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畜禽飼養、收購、調運中的防疫、檢疫,畜禽及其...
2022年5月,農業農村部發布《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該辦法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內容解讀 根據即將施行的《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畜禽和畜禽產品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死亡、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經檢疫、檢驗可能危害人體或者動物健康的;因...
第十九條 牲畜交易市場、存貯畜禽產品的經營性冷庫、批發畜禽產品的經營單位和個人,必須申請領取獸醫衛生合格證。市場銷售的畜禽及其產品必須有有效檢疫證明,肉類須有明顯的檢疫標誌。無有效檢疫證明、檢疫標誌的,不得銷售。市場銷售的畜禽及其產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證、驗章、感官檢查。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