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執法責任制工作條例是為了規範執法責任制工作,保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青島市實際情況,制定的條例。
青島市執法責任制工作條例是為了規範執法責任制工作,保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青島市實際情況,制定的條例。
青島市執法責任制工作條例是為了規範執法責任制工作,保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青島市實際情況,制定的條例。第一條為了規範執法責任制工作,保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
《青島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條例》是為了規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的條例。
2006年6月29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本條例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
(三)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四)通報有關重要情況。(五)討論決定其他需由市政府全體會議決定的事項。市政府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兩次。市政府副秘書長、各區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列席,視情邀請青島警備區,市中級...
第一條 為規範本省衛生健康行政執法行為,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根據《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衛生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衛監督發〔2005〕23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
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監督和保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激勵其擔當作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
第十八條對涉及區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由區政府法制部門會同責任主管部門依法提出答辯意見書等法律文書,按規定加蓋“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政府法律事務專用章”,並負責具體應訴工作。第十九條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依法界定執法機關的職責和許可權...
2012年初,為了做好《條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省政府法制辦和省人大法工委共同組成聯合起草小組;到2013年7月,起草小組先後赴廣西、內蒙古等省區以及青島、淄博、東營、泰安等地進行考察和實地調研,組織召開了三次專家論證會,共修改形成...
第一條 為規範司法行政機關執法監督檢查工作,防止、糾正違法和不當執法行為,保障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法務部《司法行政機關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規定》等法規規章,結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憲法、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貫徹實施,促進司法公正,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在市...
《武漢市執法責任制工作條例》經1998年10月29日武漢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通過,1998年11月27日湖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批准。該《條例》分總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執法制度、執法職責、違法執法責任追究、監督、附則7章44...
二、積極開展相關膠州灣保護執法工作 根據《條例》和《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等相關規定,城管執法部門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按照職責做好膠州灣保護工作。涉及膠州灣保護範圍的有關城管執法部門應當依據《條例》要求和城市...
本條例所稱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指依法確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明確執法職責,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追究違法執法責任的制度。第三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區(市)縣、鄉(鎮)人民...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指依法確定執法主體資格,明確執法職責,規範執法行為,追究違法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的制度體系。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行政執法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的執法責任制工作,適用本條例。第四條...
1996年1月25日山東省青島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6年2月9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 2001年7月19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1年8月18日山東省九屆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