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雷電災害是青海省發生頻率高、影響嚴重的災害類型之一,雷電常造成人員傷亡、農田受災、牧業損失,嚴重製約了青海社會經濟發展及資源環境保護。青海省是全國雷暴多發區之一,青藏高原複雜的地形地貌使得雷電活動時空分布不均,西部地區在2.4-18.9天之間,屬於少雷區,人口稀少,青南地區在37.2-73.1天之間,屬於強雷區,雷電強度大,東部地區在41.7-55.0天之間,屬於多雷區,雷暴等強對流天氣多發頻發。青海省雖然已建成33套閃電監測系統,但對於雷災安全隱患地區、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防雷能力薄弱地區的情況掌握不足,尤其是如何開展雷電災害風險進行普查,更是沒有一套規範的流程或指導方法。截止2019年,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青海省地方標準頒布實施。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指南》(DB63/T 1795-2020)。
編制進程
2019年6月,由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申請的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指南》準予立項,根據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2019年青海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的通知》(青市監函〔2019〕26號),批准《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指南》地方標準的制定,項目計畫編號為2019-ZD-08,由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負責起草,歸口管理部門為青海省氣象局。
2018年9月,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向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申報制定《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指南》地方標準的計畫工作。2019年6年批准立項。
2019年7月,為了保證項目按計畫順利實施完成,特成立了《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指南》項目組,並詳細分配各成員具體承擔的工作,制定編制前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
2019年7月至8月期間,編制組主要成員對青海省青南地區的玉樹州(玉樹市、雜多縣、治多縣、曲麻萊縣、稱多縣、囊謙縣)、果洛州(瑪沁縣、甘德縣、瑪多縣、達日縣、班瑪縣、久治縣)以及黃南州(同仁縣、尖扎縣、澤庫縣、河南縣)16個縣城區域進行雷電災害風險普查和災害隱患排查工作。
項目編制組成員參閱大量相關技術標準、規範及文獻和著作,起草標準初稿。
2019年9月,在前期準備工作的基礎上,完成《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指南》初稿的編撰。
該標準起草過程中得到了青海省玉樹州氣象局、黃南州氣象局等多個單位的協作。通過青海省氣象局政策與法規處的遴選,特聘請多省市及高等院校雷電專業、防災減災、建築專業等20位專家進行意見徵求,共徵集意見和建議65條,通過項目組成員的反覆論證,採納了多位專家的意見和建議,並對標準初稿經過多次修改和完善。例如初稿中範圍的條款內容“危化場所”經湖北省湖北防雷中心王學良建議修改為:“危險化學品場所”,並同時建議將術語重新定義,做到表述嚴謹,指出標準初稿中的書寫錯誤,對此已採納並做了修改。青海省氣象台專家馬元倉提出建議將“隱患點”修改為“雷電災害隱患點”、“並剔除省外檢測數據”修改為“並剔除該區域外檢測數據”,刪除簡稱的內容等意見和建議,已採納並做修改。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陶世銀提出“參議分類進行細化表述各類場所雷電災害風險普查內容,突出各類場所的主要風險特點”、“普查程式中建議增加報告評審及發布環節”等建議、貴州省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劉波提出“年銷售量的單位M3/噸,表述不規範,應為m3;信號系統的填表說明,UP的表述也不規範,應為Up;電源系統SPD的重要參數應包括通流量”、“精確到縣的土壤電阻率數據”、“一個縣的土壤電阻率變化可以非常廣泛,所以土壤電阻率怎么精確到縣,從技術層面是否合理”、“土壤電阻率四級測試方法列出兩種,即等距法和非等距法,沒有指出兩種方法的不同,或者什麼情況下用那一種方法。如果不好界定,建議保留通用的溫納四極法,即等距法”等建議,經項目組經過認真分析和論證,採納並做了相應修改。徵求意見中6條意見未採納,例如專家建議“術語和定義應有相應的英文對應”,不採納的理由是地標可以不加英文表述,建議刪除標準名稱中的“風險”二字,不採納理由是標準名稱是申報時已經過專家討論並確定的,一經立項,無特殊情況不能隨意更改。在此基礎上對初稿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送審稿。
《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指南》經青海省氣象局政策法規處依據標準編制進度要求進行了中期檢查,檢查組專家聽取標準起草負責人現場匯報,並進行質詢答疑,專家提出意見和建議,專家組一致通過中期檢查。
2020年8月11日,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指南》(DB63/T 1795-2020)由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9月1日,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指南》(DB63/T 1795-2020)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青海省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青海省玉樹州氣象局、青海省黃南州氣象局。
主要起草人:蔡忠周、金欣、胡亞男、歐建芳、王治邦、王玉娟、王敏、王英建、羅少輝、巴文學、趙超君、唐生昊、朱新健、劉曉燕、許文奕、霍金虎、祁海霞。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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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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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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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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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風險普查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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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風險普查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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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風險普查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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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風險普查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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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資料整理及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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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撰寫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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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 雷電災害風險普查儀器和設備的主要性能和技術指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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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附錄) 各類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記錄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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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資料性附錄) 土壤電阻率四級法測試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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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D(資料性附錄) 層次分析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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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E(規範性附錄) 雷電災害風險普查報告式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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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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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指南》(DB63/T 1795-2020)規定了雷電災害風險普查原則、範圍、要求、流程、資料整理及分析、撰寫報告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青海省雷電災害風險普查。
引用檔案
QX/T 79-2007 閃電監測定位系統—第1部分 技術條件 QX/T 103-2017 雷電災害調查技術規範 QX/T 405-2017 雷電災害風險區劃技術指南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要求開展雷電災害風險普查單位和人員認真學習並貫徹落實。
建議青海省氣象局舉辦面向全省雷電災害管理、技術服務等相關單位進行針對性培訓和宣貫。
建議利用報紙、網路等各媒體發布公告並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使全社會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該規範,保證該規範能夠順利實施,發揮標準在防雷減災工作中的套用推廣作用。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風險普查技術指南》(DB63/T 1795-2020)的實施,有效的指導雷電災害風險普查工作的開展,有利於政府和人民正確認識雷電災害、了解雷電災情、增強雷電災害防範意識,為政府防雷減災提供科學決策依據,提高人們的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對促進青海省防雷減災工作和構建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