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方案

《安康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方案》已經安康市政府同意,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月5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月5日
  • 發布單位: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20〕12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陝政辦函〔2020〕90號)要求,為全面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目的意義  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提升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的基礎性工作。通過組織開展我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摸清全市災害風險隱患底數,查明重點地域抗災能力,客觀認識區域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水平,為有效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提高社會綜合安全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二、普查範圍內容  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既要全面系統地調查災害風險各個要素,又要突出多災種綜合、多要素綜合、多方法綜合的特點,合理劃分普查對象,科學組織實施。
  (一)普查範圍
  1.普查對象範圍。普查對象包括與自然災害相關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涉及市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鎮辦、村社,重點企事業單位和組織,部分居民等。
  2.普查時間範圍。根據調查內容,分類確定普查時段(時點)。致災因子調查依據不同災害類型特點,調查收集30年以上長時間連續序列的數據資料,相關信息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承災體和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年度時段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三年時段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歷史災害調查時段主要為1978年至2020年,包括年度災害調查和災害事件調查,其中重大災害事件調查時段為1949年至2020年。
  (二)普查內容
  根據我市自然災害種類分布、影響程度和基本特徵,本次普查涉及災害類型主要為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善、森林和草原火災等5類。普查內容包括主要自然災害致災調查與評估,人口、房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系統、三次產業、資源和環境等承災體調查與評估,歷史災害調查與評估,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評估,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主要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與區劃。
  三、主要普查任務  開展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善、森林和草原火災等風險全要素調查,突出地震、洪水、地質災害,開展重點隱患調查評估,建立分類型分區域的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和減災能力資料庫;利用災害風險和減災能力評估與製圖系統,開展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根據需要編制1:5萬或1:10萬自然災害系列風險區劃圖。
  (一)主要災害致災調查與評估。根據自然災害分布情況,全面開展地震、地質、氣象、水旱、森林和草原致災孕災環境及其穩定性、致災因子及其危險性、承災體及其暴露性和脆弱性、歷史災害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利用已有數據信息資源和有關普查成果,統籌做好相關信息和數據的補充、更新和新增調查。形成主要災種致災調查資料庫、空間分布圖、分析評估報告。
  (二)重要承災體調查與評估。開展承災體單體信息和區域性特徵調查,重點對區域經濟社會重要統計數據、人口數據,房屋、基礎設施(交通運輸設施、通信設施、能源設施、市政設施、水利設施)、公共服務系統、三次產業、資源和環境等重要承災體的空間位置信息和災害屬性信息進行調查。
  (三)歷史災害調查與評估。全面調查、整理、匯總1978年以來各縣區年度自然災害、歷史自然災害事件以及1949年以來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建立要素完整、內容翔實、數據規範的長時間序列歷史災害數據集。
  (四)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評估。開展政府綜合減災、企業和社會應急力量參與減災、基層綜合減災和家庭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主要包括涉災管理部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防災減災人員力量、各類救援救助隊伍、救災物資和裝備、災害避難場所、大型救災物資企業、保險和再保險企業、社會組織和志願者機構、轄區內各鎮辦和行政村(社區)基本情況以及抽樣家庭居民風險識別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等。
  (五)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重點開展地震災害隱患(地震易發區、次生災害、房屋建築)、地質災害隱患(易發地區、人口聚居區)、洪水災害隱患(重點江河、重點城集鎮)、森林和草原火災重點隱患(人口密集、重要設施、重要火源點、區內工礦企業、在建工程、風景名勝區)等分災種調查,形成調查成果。開展自然災害次生危化事故隱患、次生煤礦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次生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調查。匯總上述單項調查數據,開展重點隱患分區分類分級評估。
  (六)主要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根據各災種風險調查情況和風險評估與區劃數據需求,開展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
  四、普查實施步驟  本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20年12月31日。
  (一)前期準備(2020年)
  1.建立組織機構。成立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組建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協調專班和技術專班,明確職責和任務分工。
  2.編制普查方案。各縣區和部門統籌考慮普查任務實際,編制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
  3.組建技術團隊。結合工作實際,創新工作方式,選擇技術強、信譽好、把關嚴的技術單位參與普查工作。
  4.申報資金預算。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分級分部門測算工作量,編制經費預算。
  5.開展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多種渠道和方式,廣泛開展宣傳,組織技術人員和普查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二)全面調查階段(2021年)
  1.調查清查。全面開展全市災害風險調查,開展普查對象清查,摸清普查對象數量、分布和規模,準確界定普查對象的普查方式及填報單位。
  2.數據填報。通過檔案查閱、實地訪問、現場調查、推算估算等方法獲取普查數據,並通過普查軟體填寫上報。
  3.審核提交。審核匯集普查數據成果並逐級提交,形成普查資料庫。
  (三)風險評估區劃與驗收階段(2022年)
  按照國家制定的風險評估標準和綜合風險區劃要求,開展風險評估、風險區劃與防治區劃工作。逐級報送各類成果,開展多層次多角度成果分析,編制綜合風險普查報告。
  五、普查技術路線  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採用非涉密的天地圖作為統一普查底圖,在普查底圖上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所需各類空間數據製備,形成空間數據一體的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空間資料庫。
  本次普查數據統一錄入“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系統”。該軟體根據用戶所處災害調查部門設計多級用戶許可權管理功能,基於統一的用戶許可權進行遠程訪問。
  本次普查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和地震區劃與安全性調查、重點防洪地區洪水風險編制、全國山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地質災害調查、第九次森林資源連續清查、草地資源調查、全國氣象災害普查試點等專項調查和評估工作形成的相關數據、資料和圖件成果。利用監測站點數據匯集整理、檔案查閱、現場勘查(調查)、遙感解譯等多種調查技術手段,開展災害致災孕災要素調查、承災體調查、歷史災害調查和減災資源(能力)等綜合風險調查。
  六、普查主要成果  通過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自下而上對普查數據、圖片、文字等成果進行多層次多角度匯總分析,形成各類風險普查成果。
  (一)數據成果。主要包括地震災害、地質災度、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風險要素調查數據、主要承災體調查數據、歷史災害調查數據、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數據、主要災種重點隱患數據等,涵蓋各類空間數據和統計數據,形成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資料庫。
  (二)圖件成果。主要包括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單災種致災孕災要素分布與危險性評估圖譜,主要承災體空間分布圖,歷史災害調查與評估圖譜,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評估圖譜,重點隱患分布圖譜,綜合風險評估與綜合防治區劃圖譜,形成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圖譜資料庫。
  (三)文字報告類成果。主要包括各類各級風險評估報告、數據成果、圖件成果、風險評估等成果分析報告,普查過程中綜合類工作和技術總結報告。
  七、部門任務分工  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統籌全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會同有關單位編制普查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牽頭負責應急管理系統的普查工作,指導縣區開展歷史災害調查、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自然災害次生危化事故重點隱患調查、自然災害次生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重點隱患調查工作;負責行業部門專項成果橫向匯集,形成綜合風險普查成果;負責普查宣傳培訓,普查工作總結和成果共享套用等工作。自然資源、住建(地震)、水利、林業、氣象等部門牽頭負責開展各單災種風險致災孕災、歷史災害、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單災種風險評估與區劃圖編制等工作,形成單災種分項普查成果。各有關部門牽頭負責承災體單體信息、空間位置信息和區域性災害屬性調查。分項成果匯交至應急管理部門,建立災害綜合資料庫,形成綜合普查成果。各部門具體職責任務如下:
  市委統戰部(民族宗教事務局)牽頭負責承災體(宗教場所)調查和風險隱患排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發改委牽頭負責行業承災體(油氣管線、能源等設施)調查和隱患排查、歷史災害與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教體局牽頭負責承災體(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服務設施)調查和風險隱患排查,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工信局牽頭負責承載體(工業企業)調查和隱患排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民政局牽頭負責承災體(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和救助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調查和風險隱患排查,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協調共享歷史災害數據,形成普查成果。
  市財政局參與全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負責普查經費保障,配合相關部門爭取資金,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確保專款專用。
  市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地質災害致災調查、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地質災害重點隱患排查,歷史災害與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民用核設施、重點核技術利用單位重點隱患調查、歷史災害與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住建局牽頭負責地震災害致災調查、地震災害專項調查、地震災害重點隱患排查,城市內澇風險調查和隱患排查,建立城市內澇隱患資料庫,編制城市內澇災害風險圖和隱患分布圖,以及承災體(房屋建築、市政設施)調查和隱患排查,歷史災害與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承災體(交通基礎設施)調查和風險隱患排查,歷史災害(交通運輸設施受影響和損毀情況)與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水利局牽頭負責水旱災害致災調查、水利基礎設施調查、水旱災害專項調查、洪水災害重點隱患排查,歷史災害與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暴雨、洪水、乾旱等風險圖編制,形成普查成果。
  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農業承災體重點隱患調查,歷史災害與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林業局牽頭負責森林火災致災調查、森林火災專項調查、森林火災重點隱患排查,歷史災害與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商務局牽頭負責承災體(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的限額以上零售企業)調查和風險隱患排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文旅廣電局牽頭負責承災體(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藝術表演場館、博物館、星級飯店、旅遊景點等公共服務設施)調查和風險隱患排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衛健委牽頭負責承災體(醫療衛生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調查和風險隱患排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承災體(特種設備、農貿市場等)調查和風險隱患排查,形成普查成果。
  市統計局負責協調共享全市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經濟普查等相關數據。
  市氣象局牽頭負責氣象災害致災調查、氣象災害專項調查,乾旱、暴雨、高溫、低溫冷凍、風雹、雪災和雷電等歷史災害過程氣象條件普查,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城市內澇等致災調查,分析暴雨頻率,繪製暴雨頻率圖,形成普查成果。
  安康水文水資源勘測局參與全市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負責協調共享水文水資源、河道水文、勘測站點等有關數據。
  安康軍分區按需組織開展軍事管理區內主要災種致災孕災風險要素調查、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風險評估與區劃等工作,協調有關軍隊單位參加普查工作。
  國網安康供電公司、地電安康分公司、安康水力發電廠、電信安康分公司、移動安康分公司、聯通安康分公司、鐵塔安康分公司、廣電網路安康分公司負責承災體(電力設施、通信設施)調查和風險隱患排查,歷史災害與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提供歷史自然災害事件中通信設施受影響和損毀情況,形成普查成果。
  各縣區政府負責編制普查任務落實方案,組織開展普查宣傳和培訓,負責具體實施各項普查任務,負責普查數據成果審核匯集,形成災害風險普查成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普查涉及範圍廣、參與部門多、協同任務重、工作難度大。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的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是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責任主體,市級各部門牽頭負責行業領域的普查工作。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按照“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共同參與”原則保質保量完成普查任務。
  (二)壓實普查責任。本次普查按照“在地統計”原則,以縣級行政區為基本工作單元。各級各部門既是普查實施主體,也是普查對象,要按照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類普查信息調查和填報。
  (三)落實經費保障。市縣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本次普查工作經費,確保經費保障到位。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工作量分口預算,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四)嚴把質量關口。本次普查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相關行業領域專業力量作用,選擇技術支撐單位參與普查。要建立過程質量控制,對階段數據進行把關,確保普查成果真實準確。
  (五)強化保密意識。切實提高保密意識,嚴格落實數據保密制度,對調查中獲得的資料和數據,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公開和使用。普查結果要逐級上報,按規定程式對外發布。
  (六)嚴格督查考核。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普查工作安排,把握時間節點,及時推動工作,確保取得實效,市普查辦公室負責督促落實。

政策解讀

 2018年10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對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進行專門部署,針對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明確提出要推動建設九項重點工程,“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工程”位列九項重點工程之首。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基礎性工作。
  一、起草背景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國辦發〔2020〕 12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陝政辦函〔2020〕90 號)要求,為全面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陝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的通知(陝政辦函〔2020〕90號)中普查內容明確地質災害是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災害類型之一。
  二、目標任務
  普查任務為主要災害致災調查、成災體調查、歷史災害調查、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重點隱患調查、災害風險評價與區劃。陝西省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試點方案中任務分工明確: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致災調查、地質災害隱患調查、地質災害風險評價與防治區劃等試點工作。
  三、主要內容
  (1)普查的目的意義: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提升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的基礎性工作。通過組織開展我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摸清全市災害風險隱患底數,查明重點地域抗災能力,客觀認識區域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水平,為有效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提高社會綜合安全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2)普查範圍和內容:普查對象包括與自然災害相關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中、省)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重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部分居民等。
  普查內容包括主要自然災害致災調查與評估,人口、房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系統、三次產業、資源和環境等承災體調查與評估,歷史災害調查與評估,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評估,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主要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以及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與區劃。
  (3)普查主要任務:開展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善、森林和草原火災等風險全要素調查,突出地震、洪水、地質災害,開展重點隱患調查評估,建立分類型分區域的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和減災能力資料庫;利用災害風險和減災能力評估與製圖系統,開展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根據需要編制1:5萬或1:10萬自然災害系列風險區劃圖。
  (4)普查實施步驟:2020年為普查前期準備與試點階段,建立各級普查工作機制,落實普查人員和隊伍,開展普查培訓。2021年至2022年為全面調查、評估與區劃階段,完成全市自然災害風險調查和災害風險評估,編制災害綜合防治區劃圖,匯總普查成果。
  (5)普查技術路線: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採用非涉密的天地圖作為統一普查底圖,在普查底圖上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所需各類空間數據製備,形成空間數據一體的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空間資料庫。
  (6)普查主要成果:通過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自下而上對普查數據、圖片、文字等成果進行多層次多角度匯總分析,形成各類風險普查成果。
  (7)普查分工: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具體負責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日常組織和實施。
  市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地質災害致災調查、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地質災害重點隱患排查,歷史災害與行業減災資源(能力)調查,形成普查成果。
  各縣區政府負責編制普查任務落實方案,組織開展普查宣傳和培訓,負責具體實施各項普查任務,負責普查數據成果審核匯集,形成災害風險普查成果。
  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需要多部門參與配合,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四、涉及範圍
  本次普查覆蓋我市行政轄區的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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