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管好用好我省地方留成外匯,促進我省國民經濟及社會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國發〔1990〕70號《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對外貿易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及國家有關現行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地方留成外匯管理暫行辦法
- 施行時間: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
- 發布人:省計委
- 目的:管好用好我省地方留成外匯
為了進一步管好用好我省地方留成外匯,促進我省國民經濟及社會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國發〔1990〕70號《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對外貿易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及國家有關現行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為了進一步管好用好我省地方留成外匯,促進我省國民經濟及社會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國發〔1990〕70號《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對外貿易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及國家有關現行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所屬地區雲南...
規章名稱 昆明五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1年2月2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發布 說明 主要內容與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不相適應。序號:15 規章名稱 雲南省地方自有外匯進口管理辦法 發布機關及日期 1991年4月20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 說...
內蒙、新疆、寧夏、青海、廣西、貴州、雲南的貿易外匯和非貿易外匯收入按50%的比例留成。西藏、海南和經濟特區的貿易和非貿易外匯收入全額留成、使用留成外匯,必須編制計畫,按國家批准的計畫使用。留成外匯在實際用匯時才能按當時的外匯牌價買成現匯存放在國內外銀行。留成地區、部門、企業在不需用留成外匯時,允許...
(八)內蒙古、新疆、廣西、寧夏、西藏五個民族自治區的出口商品收匯留成比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應享受國家的優待,除西藏自治區仍按原規定100%留用外,內蒙古、新疆、廣西、寧夏四個民族自治區按實際出口商品收匯留成50%。青海、貴州、雲南三省按實際出口商品收匯留成50%。計算方法 貿易...
留成外匯亦稱分成外匯。為鼓勵企業、單位或個人創收外匯的積極性,根據國家規定的辦法和比例,分給創匯部門、地方或個人留用的外匯。按創收外匯的業務性質可分為貿易外匯留成和非貿易外匯留成; 按留成方式可分為外匯額度留成和現匯留成,按留成的比例可分為全部留成和部分留成。在貿易外匯留成方面,對外貿公司、...
留成外匯調劑的幾項規定》的通知 國發〔1986〕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辦理留成外匯調劑的幾項規定》轉發給你們試行。 在全國實行留成外匯調劑辦法後,除按規定允許調劑的留成外匯外,其他各類外匯一律不得參加調劑,嚴禁非...
對外經濟合作企業外匯留成和管理是指新制度對企業外匯收支作了相應的規定,這是其他行業企業財務制度所沒有的。這是因為:(1)體現外經行業的特點:外經業務主要在國外,客觀上就要涉及外匯收支;(2)外經企業的創匯屬於非貿易外匯,按現行分工,這部分外匯業務由財政部管理。新制度規定,“企業在境外開展對外經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具體內容 一九八六年底以前留成外匯掛帳上劃實施辦法 (1988年4月11日山東省政府)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掛帳上劃一九八六年底以前的留成外匯額度的決定,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和深化外貿體制改革的若干問題》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情況提出如下意見:一、關於掛帳的承包基數。在全國...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昆明五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暫行規定 (雲政發〔1991〕20號1991年2月2日)第一條為扶持昆明五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促進科技與經濟結合,充分利用高新技術成果開發雲南優勢資源,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昆明五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建設...
雲南省改善外商投資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能是:研究制定全省利用外資的重大方針、政策及措施,統籌協調全省的利用外資工作,審定重大項目。施行時間 1997年1月1日 發布內容 第一條 根據國家“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的總方針,依據國家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和《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外商...
第二十二條 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和華僑來我省投資,在實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同時,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三條 對促進外商投資有突出成效者,省政府將給予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第二十四條 我省過去公布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規定不符的,均以本規定為準。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雲南省外商投資管理服務中心負責解釋。第...
第三章 投資和項目管理 第十一條開發區重點興辦、引進以下各類生產性項目:(一)工藝和技術屬國際、國內先進水平或國內急需的;(二)產品以外銷為主的;(三)產品能替代進口並能求得外匯平衡的;(四)利用我省,特別是邊境地區的特有資源,生產國內外有市場的產品,促進雲南省、昆明市相關產業發展的。開發區...
56 保稅區外匯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外匯管理局 91.6.29 57 關於境內居民外匯和境內居民因私出境用匯 參加調劑的暫行辦法 國家外匯管理局 91.11.10 58 境內居民外匯參加調劑有關規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 91.11.18 59 寄售進口旅遊商品外匯管理暫行規定 國家外匯管理局 91.12.5 60 旅遊外匯管理辦法 國家外匯...
根據國務院發〔1985〕45號文批轉執行的《出口商品外匯留成辦法》,制訂四川出口商品的外匯留成分配辦法:一、一般商品出口留成比例,按收匯全額計算,國家確定我省為中央部管商品分百分之二十,地方商品分百分之二十五。省里分得的部分作為百分之一百計算,其分配辦法是:1、以百分之五十分配給委託出口或生產供貨企業,...
7、對外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部所屬企業臨時出國人員費用外匯管理辦法規定的通知(〔80〕貿綜匯字304號)8、對外貿易部、中國銀行關於各省、市、自治區用地方外匯和留成外匯作以進養出周轉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80〕貿綜匯字368號)9、外經部、國家計委、國家進出口委關於印發《中羅中南生產技術合作項目計畫管理...
《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辦法》在1997.03.07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昆明市改革開放的步伐,促進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濟區)的建設和發展,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政策及管理許可權的批覆》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經濟區位於昆明東郊牛街莊—...
現將《廣州市地方外匯留成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執行中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向市計委反映。廣州市地方外匯留成暫行辦法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和國務院批轉對外經濟貿易部、國家計畫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出口商品外匯留成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一、留...
為了更好地調動各地、各部門和各企業的生產積極性,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增 加外匯收入,根據國務院一九七九年頒發的《出口商品外匯留成試行辦法》,結合本 省情況,制定本辦法。一、留成範圍和留成比例在保證完成國家調撥任務和按計畫供應本地市場的前 提下,各地、市和省直各部門供應出口的中央部管商品和地方管理...
《雲南省公路養路費徵收實施辦法》是雲南省人民政府為有利於加強公路養護和改造,發揮車輛運用效率,提高運輸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發揮公路交通在國民經濟、國防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制定的辦法。總則 公路是國民經濟的基礎,是社會的公共設施,公路狀況的好壞關係到城鄉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為了有利於加強公路...
(三)船務公司、外輪公司、遠洋公司、鐵路公司等運輸企業外匯收入,政府統籌百分之二。(四)地方性金融公司、保險公司的外匯淨收入(具體計算辦法按財政部(82)財外字第657號檔案執行),政府統籌百分之一。(五)承包工程企業,在國外承包工程的外匯收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在國內承包工作的外匯收入,政府統籌百分...
其他非貿易外匯收入留成 除上列非貿易外匯收入留成以外,其他非貿易外匯收入,原則上比照各類留成 的比例辦理。海員俱樂部原包括在港口收匯中規定留成百分之二十,可仍按原規定 執行,這項外匯由省總工會掌握。刊登國外廣告等其他外匯留成,按照中國銀行另 行制定、下達的具體規定執行。七、本辦法從一九七九年七月...
2、黃金留成外匯,由省集中50%,分配給產金市(地)、縣各10%。省黃金公司和省有色金屬公司根據各市(地)、縣上年實際黃金交銷量,計算出市(地)、縣所得的黃金留成外匯額度,經省計經委、省人民銀行審核後,按年度一次分撥。3、旅遊外匯留成,按國家《旅遊外匯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按季結匯留成。4...
第一條 為加強昆明市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規範相關部門和個人的社會保險費徵收與繳納行為,確保社會保險金的發放,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雲南省社會保險費統一徵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昆明市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
廣東省留成外匯引進技術案例選 《廣東省留成外匯引進技術案例選》是現代劉宜麟等編著的工具書。內容簡介 該書系專業資料彙編。反映了“十五”時期該省使用統籌外匯引進技術工作的基本情況、經驗教川與存在的問題。
各開戶行、開戶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對公單位現匯帳戶管理暫行辦法》和《廈門經濟特區對公單位現匯帳管理實施細則》。特區內對公單位的貿易和非貿易現匯收入,必須按市政府規定的結匯比例結匯上繳,未經市政府批准,任何單位、部門不得擅自改變分成比例,開戶行不得從出口收匯中直接扣匯還貸、扣匯還周轉金,截留中央外匯。...
(1993年3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分局)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公單位現匯帳戶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結合寧夏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暫行辦法》所稱對公單位系指地址在我區的國家機關、部隊、院校、社會團體及企事業單位。所稱現匯帳戶系指在區內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開立的...
二十一、《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6號)規定:吸引外商投資進行成片開發的項目,應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編製成片開發項目建議書(或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使用耕地一千畝以下、其他土地二千畝以下,綜合開發投資額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包括經濟特區人民政府或者管理委員會)審批許可權...
暫行規定 國有資產產權變動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的 若干暫行規定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 股份制試點企業巨觀管理暫行規定 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規定 《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規定》的幾點說明 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 工業經濟法規 改造工作的暫行辦法 國家經委、國家體改委關於...
關於貫徹國家計委《關於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產品以產頂進辦法》的通知 (88)魯計貿字第626號 1988.10.22 轉發國家計委關於編制地方、部門綜合外匯收支計畫和進口計畫通知的通知 (88)魯計貿字第828號 1988.12.27 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黃金外匯留成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87)魯計...
關於生豬取消派購後對城鎮非農業人口肉食差價補貼問題的通知 關於對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困難戶賒銷純棉布、棉絮的通知 關於賒銷棉布情況的說明 鎮康縣鳳尾壩邊民互市市場管理暫行辦法 關於一九六三年邊遠山區、邊遠牧區民族貿易企業三項照顧問題的聯合通知 《鎮康縣商業供銷志》編纂始末 著作權頁 ...